作者qsdf (dd)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屋漏水责任归属问题
时间Wed Oct 14 10:15:04 2020
先说明一下漏水楼层关系
A-4F(我家後阳台)|(厨房?) B-4F
A-3F(滴水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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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
前言:
请问各位版友,今年约3月被A-3F告知他们後阳台有在滴水
请我们找师傅处理,後来我们找了师傅并沿水管敲开确实有发现积水
敲开後露出的水管没有漏水的迹象,
但是从水管後的墙壁(与B-4F共同壁)会渗水过来造成积水,
把墙壁渗水的点塞住就不会再漏,
所以师傅觉得是隔壁B-4F的水管在漏造成我家积水然後渗到楼下
想去B-4F查但他们不愿配合并把师傅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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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近楼下A-3F来谈并说明他们觉得
1. 楼下希望再做检测,但无论检测结果,费用需要我方出
2. 楼下认为如果检测非我家漏水,在法律上需要我去找出漏水户,而不是他们
法律上他们没有权力去告B-4F
关於第一点我觉得我已经做了该做的检查,做了别户不配合的敲开墙壁检查,
现在楼下不信还要继续检测,我说如果测到我们漏的话我们出,不是的话就楼下出
他们也不答应,请问於理上一定是我要出这笔钱吗?
第二点是我主要想问的,楼下说他只对我们,其他户他都不管,
因为法律上他们不能这样做,请问是这样吗?
假设真的上法庭,状况是我家确实积水,但检测後非我家水管造成,而是其他户漏
这样判决大概会怎麽判?
不好意思因为这状况有点特殊,还麻烦各位版友拨空给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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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Wck: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6条 10/14 10:47
2F:→ CCWck: 还有第12条 10/14 10:48
3F:→ CCWck: 第 12 条 (专有部分共通处之修缮与费用负担) 10/14 10:49
4F:→ CCWck: 专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楼地板或其内之管线,其维修费用由该共 10/14 10:49
5F:→ CCWck: 同壁双方或楼地板上下方之区分所有权人共同负担。但修缮费 10/14 10:49
6F:→ CCWck: 系因可归责於区分所有权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该区分所有权人 10/14 10:49
7F:→ CCWck: 负担。 10/14 10:49
8F:→ CCWck: 你的状况并不特殊,其实恨常见 10/14 10:49
感谢C大的资讯
觉得特殊的状况是挖开地板发现积水是从墙壁漏进来的
可能因为这样造成楼下漏水,楼下叫我们处里,
我们想处理但源头不在我们这,师傅去B-4F也被请出去
我们尽了我们家调查的责任,但楼下要我们去请别户找漏水点并修复
老实说我们并不想配合,
但也不晓得是否真有规范说我们户要去帮楼下找出真的漏水点
※ 编辑: qsdf (61.216.147.127 台湾), 10/14/2020 11:37:38
9F:→ CCWck: 对方如果要你赔偿 他要证明你造成他的损害 10/14 12:17
10F:→ CCWck: 你已经配合他修缮 检查你家的部份就够了 10/14 12:18
11F:推 abcpiii: 提出之证明自己家没漏水就足够了 10/19 07:25
12F:→ abcpiii: 请管委会协调 10/19 07:26
13F:→ qsdf: 感谢各位的意见,谢谢 10/1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