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th (Roberto Li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今天警方「搜索」竹联帮宝和会
时间Thu Oct 8 20:57:46 2020
新闻背景:《影/馆长枪击案 竹联和堂宝和会干部疑是「中间人」》
https://tinyurl.com/yyxpapte
馆长陈之汉枪击案,新北市刑大追查出馆长枪击案枪手刘丞浩正是竹联帮和堂宝和会旗下成员,去年北市内湖枪击案枪手陶姓男子於枪案前躲藏处所,正是刘男所租,警方认为宝和会长林姓男子、干部施俊吉涉有重嫌,昨天动员上百名警力兵分多路在北市酒店及新北市等地,「逮捕」林、施及帮众共9人到案,并「查获」上百箱假酒,警询後今天将依「组织犯罪、杀人未遂、掳人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新北市刑大、林口警分局暨刑事局侦一大队共组专案小组,报请新北地检署玄股检察官陈诗诗指挥侦办,经过长达1个月跟监蒐证,7日中午持「拘票、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双北地区展开行动...(後略)。
针对今天一些新闻报导的用词,吾人有些疑问,盼能请教各位版友、先进。
如果仅依据上面的内容以及引号用词,就犯嫌的部分,新闻中提到警方有使用「拘票」,所以推测应该是依刑事诉讼法第76条的规定迳行拘提,而非依第88-1条紧急拘捕(虽然条文也用迳行拘提)才对。
又根据所犯之罪,应有符合迳行拘提的要件,例如刑法杀人未遂罪的刑度即符合第76条第四款。
然而,稍早在看电视新闻报导,似乎大多都是用「警方发动搜索『逮捕』了...」这个用词,但严格来说「逮捕」根据刑诉法应该只有「第88条现行犯逮捕」、「第87条通缉犯逮捕」以及「第228条检察官逮捕」三种样态。
所以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另外,针对搜索的部分,上面这篇新闻有提到「搜索票」,所以警方搜索竹联帮宝和会的行为,应该是根据刑诉法第128条的有令状搜索。
不过吾人认为,形式上就这样的案件,警方如果想透过刑诉法第131条第一项对人的紧急搜索似乎也不是不可以?毕竟警方本身已经持有拘票,即可以对人为紧急搜索。
但或许为保全程序,或是盼能从中找寻更多证物,毕竟如果是对人的紧急搜索,原则上就不得搜索不能藏人的地方。
最後有关「查获的假酒」,换言之应该是已经被扣押的证物,而扣押程序应算是第152条的另案扣押。
简单整理一下个人的理解:
1.警方「逮捕」馆长枪击案的有关犯嫌,因有向检方申请拘票,因此是依据刑诉法第76条的迳行拘提。
2.新闻中所称的「逮捕」,更精确一点应该是「拘提」。
3.警方「搜索」竹联帮宝和会,因有向检方申请搜索票,因此是依据刑诉法第128条的有令状搜索,但实际上警方也可以依据同法第131条第一项为对人的紧急搜索。
4.「查获的假酒」应理不会是原案搜索票中记载的「应扣押之物」,但因为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搜索或扣押时,发现另案应扣押之物得扣押之,因此属於「另案得扣押之证物」。
以上不知道有没有错误,盼请各位讨论、指正。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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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KYww: 已有拘票的状况 拘提时用的是130条的附带搜索 跟131的紧急 10/08 21:18
2F:→ CKYww: 搜索不一样唷 10/08 21:18
3F:→ mayth: 谢谢回覆,可是130的附带搜索是以执行拘提等行为时的安全为 10/08 21:23
4F:→ mayth: 目的,确实是有附带搜索没错,这我没补充到,但查获的假酒 10/08 21:23
5F:→ mayth: 除非是身上携带的,或可触及之处,不然应该不是用附带搜索 10/08 21:24
6F:→ mayth: 查到的扣押物(? 10/08 21:24
7F:推 CKYww: 假酒的部分 因为警方有搜索票 应该是152的另案扣押吧 10/08 21:27
8F:→ mayth: 是,我内文是这样推测,但不知道有没有理解错误所以询问 10/08 21:28
9F:→ CKYww: 另外 131条第1项第1款的是对人的紧急搜索 主要是找人 所以 10/08 21:37
10F:→ CKYww: 对物不能任意搜索 也只能在目视或手臂或10公尺范围内进行附 10/08 21:37
11F:→ CKYww: 带搜索 不然也会是违法搜索 应该是这样(? 10/08 21:37
12F:推 KKyosuke: 报导用词对不上法条很正常啊.. 10/08 21:49
13F:→ KKyosuke: 你不会看到新闻用拘提的 永远都是逮捕 10/08 21:50
14F:→ mayth: 131第一项第一款,不一定是限於目视,犯嫌可能躲藏衣柜,仍 10/08 21:53
15F:→ mayth: 可搜索,但抽屉显然不能藏人之处,应该不能予以翻动。 10/08 21:53
16F:→ mayth: 可以明白新闻用词不正确,只是吃饭看电视时,还是觉得怪XD 10/08 21:54
17F:→ CKYww: 嘛 我的意思是紧急搜索时 对物不能任意搜索 只能找人的时候 10/08 21:59
18F:→ CKYww: 顺便发现 10/08 21:59
19F:→ CKYww: 紧急搜索是用在持有拘票但没搜索票不能直接进入住居所的状 10/08 22:03
20F:→ CKYww: 况 而且好像限於法官签发的拘票 10/08 22:03
21F:→ CKYww: 而你的第3点 如果只有搜索票 没有拘票的时候 虽然能进入住 10/08 22:03
22F:→ CKYww: 居所搜索 但不能直接拘提嫌疑人 除非有符合紧急拘提的要件 10/08 22:03
23F:→ CKYww: 这案件看起来是没有符合 10/08 22:03
24F:→ CKYww: 所以搜索票和拘票各有其限制 所以这案件才会同时使用 10/08 22:03
25F:→ CKYww: 不知道我有没有搞错你的意思xd 10/08 22:07
26F:→ mayth: 但如果是利用第88-1条紧急拘捕(迳行拘提)的话,就可以不 10/08 22:11
27F:→ mayth: 用拘票,在搜索时加以逮捕了(?,毕竟杀人未遂应该符合第 10/08 22:12
28F:→ mayth: 88-1条第四款的要件。 10/08 22:12
29F:→ mayth: 不过话说回来,那些人也不是都全部都有执行杀人未遂行为... 10/08 22:13
30F:→ mayth: 感谢分享 10/08 22:13
31F:→ CKYww: 第4款也不是只有重罪就好 还要嫌疑重大 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 10/08 22:29
32F:→ CKYww: 虞 10/08 22:29
33F:→ CKYww: 而且检警都准备这麽久了 其实也不紧急吧xdd 10/08 22:30
34F:→ mayth: 也是 10/08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