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 (mickey)
看板LAW
标题土地+建物 变价分割诉讼
时间Fri Sep 25 13:25:05 2020
有一四层透天。A和B各持有二分之一。
A欠银行钱,被强制执行法拍(不点交)二分之一的部分。
A目前居住於法拍建物内,不愿搬离。
C在应买公告时买下。之後向法院提起变价分割诉讼,B上周收到法院调解通知书。
想询问
1.C应买公告时买下的金额就是三拍的底价?
2.C在应买公告时提出应买,这时法院还会再次通知共有人B吗?或是C应买,成功买下以
後,B是不是应该要收到法院通知已卖出?
3.如果不幸,调解失败,进行民事诉讼,实务上是不是法院判定整栋变价拍卖後,两分平
方价金的机率最高?
4.法院判变价拍卖後,需要重新监定价格吗?还是直接依据前面强制执行的监定价格?
5.变价拍卖时,B和C也都有优先承买资格吗? 两方在二拍都提出优先承买时,是抽签决
定吗?
6.B提起变价分割诉讼,要求诉讼费用两造各负担二分之一,这合理要求吗?
家中长辈第一次收到法院诉讼文件,较紧张,所以问题比较多,请大家帮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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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3.206.10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01011507.A.09A.html
1F:→ taoist9999: 土地法第34条之1第4项规定的先买权,仅有债权效力,纵09/25 13:27
2F:→ taoist9999: 使卖方未通知其他共有人,而将不动产移转登记予买方後09/25 13:28
3F:→ taoist9999: ,其他共有人仅得向卖方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对出卖处09/25 13:30
4F:→ taoist9999: 分之效力并无影响。 09/25 13:30
5F:→ taoist9999: 买方不得请求涂销上述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09/25 13:31
※ 编辑: suc (42.73.206.100 台湾), 09/25/2020 13:35:14
6F:推 scott2009: 早期大多是把不动产给分别共有,以为这样就可以卖不掉 09/25 13:55
7F:→ scott2009: 事实上只是把原有的价值给封印,漂亮的脸蛋弄丑而已 09/25 13:55
8F:→ scott2009: 只要价格够低,照样招蜂引蝶 09/25 13:57
9F:→ ajax4444: 5.别人拍到,才有优先承买权可以用。有优先承买权的人拍 09/25 23:12
10F:→ ajax4444: 标到,其它优先承买权的人就没有用了 09/25 23:13
11F:推 ajax4444: 6.合理,应该都这样判,不过我都搞不懂为何律师都要求对 09/25 23:15
12F:→ ajax4444: 方全部负担 09/25 23:16
13F:→ ajax4444: 3.没有意外的话,(房屋)都是法拍 09/25 23:19
14F:→ ajax4444: 纯土地,才可以割来割去的 09/25 23:20
15F:→ ajax4444: 房屋若对方主张变价,你也主张变价,那还有什麽好割的 09/25 23:21
16F:推 ajax4444: 3.看错了,不平分是要分我一份吗? 09/25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