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你讲的是一般大众对条文很直观的解读。 我刚刚去翻了一下参考书,现在试着解释法律人怎麽解释这条文, 所以教科书所用的艰涩标签名词,我就不用了。 说明开始... 第19条第3项所谓的"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 有一个前提,就是在自招之前已经对自招之後的犯罪行为有一定程度的预期。 以本案为例来说明所谓的"故意自招",梁嫌要在吸毒之前就想杀人, 并且知道自己在吸毒失去意识後就会拿刀乱砍, 进而藉此杀死妈妈,这情况就是"故意自招"。 再来同样以本案来说明何谓"过失自招", 梁嫌在吸毒之前就对於自己可能因此失去意识, 进而拿刀乱挥杀人的可能性只有一点点, 自己认为发生的机会不大,但是後来还是不幸发生, 这就是"过失自招"。 但是如果梁嫌在吸毒之前,完完全全都不知道, 想都没想过自己在失去意识之後有杀人的可能, 那就没有任何故意或过失可言,因此就没有第19条第3项的适用。 我试着用量化的方式来说明。 如果在吸毒之前, 对自己失去意识之後杀人的预期机率的预期是 =>100%~10%,很有可能会发生,那麽这就是故意。 =>9%~1%,觉得不太会发生,但仍发生,这就是过失。 =>0%,根本连想都没想过,所以行为人过失都没有。 但我个人的见解应该是适用同条第2项,辨识能力显着降低,减轻其刑。 完全的不能辨识,这要怎麽监定得出来? 我们台湾的不仅是法律有分歧、就连医学也有分歧,谁说得准? 而且我觉得「不罚」跟「无罪」这两个概念应该区分, 「无罪」是代表一个人根本没做错事,无罪当然也不罚。 「不罚」应该是虽然做错事,但情有可原,虽有罪但不罚。 以上 ※ 引述《Marty23 (Marty)》之铭言: : ---《刑法第19条规定》--- : 1.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 : 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 2.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 : 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着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 3.前二项规定,於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 ------------------------- : 审判长陈筱佩、陪席法官罗郁婷、受命法官陈玉云,依照刑法19条第1项, : 判定梁崇铭吸毒後失去辨识行为的能力,因此无罪, : 但是梁崇铭杀人当时是否真的失去辨识行为能力?还有很多疑问, : 就算退一万步,假设他杀人当时真的失去辨识能力好了, : 但梁崇铭吸毒这个行为,明显符合第3项,「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 : 所以根本不适用19条第1项跟第2项。 : 为什麽呢? : 首先,犯人梁崇铭吸毒後杀害母亲, : 有可能是故意也有可能是过失,但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 都符合19条第3项「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 : 并且,他吸毒後杀人也是自行招致,并不是别人喂毒给他, : 也不是别人强迫他吸毒,是他自己要吸毒, : 并且在吸毒後因故意或过失而杀人, : 所以也符合自行招致这个条件, : 所以不管怎麽看他都符合19条第3项, : 「於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 : 所以根据19条第3项规定,梁崇铭并不适用19条第1项跟19条第2项, : 因此应该判决有罪。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128.2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98185055.A.788.html
1F:推 Yenfu35: 若真要把「不罚」跟「无罪」这两个概念澈底分开,釜底抽 08/23 21:23
2F:→ Yenfu35: 薪之计是修正刑事诉讼法301条第1项,以让法院在因某些事 08/23 21:27
3F:→ Yenfu35: 由认定「不罚」而判决无罪时可以在主文说明不罚的原因。 08/23 21:28
4F:→ songzhen: 无罪不一定真的没做错事啊 嘿嘿 08/23 21:47
5F:→ jenoren: 不罚是实体法用语;无罪是程序法用语。 08/24 03:10
6F:→ jenoren: 不罚有可能是有阻却违法、阻却罪责事由,所以不成立犯罪 08/24 03:10
7F:→ jenoren: ;基於被告不成立犯罪或不能证明犯罪之行为,法院做出一 08/24 03:10
8F:→ jenoren: 个无罪判决。 08/24 03:10
9F:推 aliceeeeee: 赞同你的说法 而且我不相信此犯人0%预见 应该过失自招 08/24 19:40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WOW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