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33520 (奈杰尔)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建商与里长签的合约,管委会是否遵守
时间Sat Aug 22 09:25:48 2020
如题
建案设计为前後两栋,建造於两个独立产权上,中间原本巷子申请了废巷,也获准。
但与里长签订,仍须让当地居民可以通行。
签署人是建商负责人与里长。
买房子时以为中间巷子废巷後,可以让小朋友当作中庭,未知常有汽车直接停靠,造成出入不方便。
请问这种建商跟里长的约定,後续社区是否一定要遵守?准备进行点交,点交後建商其实也什麽都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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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 08/22 09:41
2F:→ say33520: 废巷,不适用道安法,不能检举,但影响出入 08/22 09:47
3F:推 JustSad: 废巷适合废人使用合情合理啊 08/22 09:50
4F:推 Lailungsheng: 抱歉不是很懂废巷的情况.一般不希望有车子停靠.不是 08/22 10:07
5F:→ Lailungsheng: 应该请里长去申请红线.社区的话.一开始就让车子不能 08/22 10:08
6F:→ Lailungsheng: 开进去了? 08/22 10:08
7F:→ Lailungsheng: 至於合约.应该是所有权人跟建商签约?里长只是代理? 08/22 10:09
8F:→ Lailungsheng: 合约内容不晓得的话.要找人分析也也难度 08/22 10:10
9F:→ say33520: 废巷是藉此让前後栋看起来像同一个区块 08/22 10:26
11F:→ say33520: 这种道路画红线,不知道政府会帮忙吗? 08/22 10:28
12F:推 Lailungsheng: 感觉就社区道路.如果产权归社区.那麽应该适用管委会 08/22 11:16
13F:→ Lailungsheng: 就是管委会开会决定禁止车辆进入.然後围起来 08/22 11:17
14F:→ bluedolphin: 不是道路 画红线也没用 08/24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