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va (涅法)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遗产继承相关问题
时间Wed Aug 5 21:50:52 2020
各位前辈好
家父一个月前猝逝, 因为不清楚财务状况
通过相关流程目前已知
存款70万, 信贷余额72万, 个人借款未知(初估判定是没有)
股票只有中钢零股, 房地产基金无, 汽车一台(已过户)
劳退约40万
由於信贷银行一直在催款...
想请教一下, 怎麽做会兼顾方便与法律保障, 因为不想一直跑很多流程
1. 不管催款, 法院限定继承後走偿还
优点是法律保障最完全, 缺点是跟银行後续还有很多法律流程要走
2. 暂时每月还款, 法院限定继承後若无其他债权人, 存款提领後结清信贷
缺点是若有其他债权人则可能入不敷出
3. 固定还款, 法院限定继承後提领存款
同上
因为实在不懂条文及网路所写的,
当我办理限定继承三个月後, 若没有其他债权人申告
是否之後即使真的有债权人出现, 我也可以主张期限已过忽略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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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isiloti: 限定继承就是为了主张「有限责任」,所以各个债权人是 08/06 01:24
2F:→ Aisiloti: 公平受偿的,要向法院申报遗产清册的目的,就是要各个 08/06 01:24
3F:→ Aisiloti: 债权人来报明债权。如果没这样做自己先还了债务,会丧 08/06 01:24
4F:→ Aisiloti: 失限定继承的利益(民法1162-2),你的2、3方案都有这 08/06 01:24
5F:→ Aisiloti: 个问题,建议还是先申报清册再说。 08/06 01:24
6F:→ taoist9999: 现在没有「限定继承」,只有「概括继承」(有依照遗产 08/06 13:50
7F:→ taoist9999: 清算程序进行是「有限责任」,不小心可能变成「无限责 08/06 13:50
8F:→ taoist9999: 任」),及「抛弃继承」两种选项而已。 08/06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