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c17992 (学习中的路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警示帐户里的钱该如何处理?
时间Mon Jul 13 17:02:45 2020
今年年初收到银行行员通知,我有一笔钱在警示帐户里,
帐户所有人想要帐户解冻,行员表示对方必须把钱全数退还给我才能解冻,
不过,对方只愿意退还一半的钱,我认为这项要求并不合理。
我的诉求就是要全数金额返还。
这件事源自10年前的报案,今年才收到银行的通知,
觉得银行并未及时通知,让我觉得银行很不积极,觉得权益有受影响。
我想取回那笔被骗的钱,因此想请教
1 拖这麽久才通知,银行是否有所疏失呢?
2 警示帐户所有人只愿意退还我汇款金额的二分之一,这样对方有触犯侵占罪吗?
如果不属於侵占罪的话,那属於什麽罪呢?
还是只能用民法提起诉讼?
向大大请教以上项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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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echman: 您自己被骗为何要怪银行呢?您自己有积极追踪报案的後续 07/13 17:35
2F:→ mechman: 吗?难道因为您报了案,银行就有义务要帮您把钱要回来? 07/13 17:35
3F:→ mechman: 合理吗? 07/13 17:35
感谢me大~第1个问题的想法不正确><
确实,银行并没有义务
4F:推 adamas0422: 你是被银行骗吗?还是银行欠你的? 07/13 17:58
感谢ad大~我欠缺反思>_<a
银行没有骗也没有欠钱
→ iscu: 都几年了 没判决吗? 照判决走阿
感谢is大~当年报案後,没有获得後续资讯><
5F:推 adamas0422: 你跟帐户所有人有认识吗?还是单纯的被诈骗? 07/13 20:21
6F:→ adamas0422: 要拿回钱要针对那个人 07/13 20:22
不认识帐户所有人,单纯被诈骗
想请教,侵占罪的意思是指持有他人之物者已经取得物品才算触犯吗?
那像帐户所有人的帐户里有我汇过去的钱,对方想解冻帐户,但对方不愿意全数退还,
只愿意退还二分之一,这样算是有意图持有他人之物吗?
如果不符合侵占罪,那改从民法第181条不当得利想看看,这样的想法方向正确吗?
※ 编辑: spc17992 (61.58.84.168 台湾), 07/13/2020 21:58:35
7F:→ mechman: 就用不当得利来处理吧,不然就告他诈欺。 07/14 06:39
8F:推 KKyosuke: 不关银行的事啊 07/14 09:14
9F:→ KKyosuke: 你就跟对方拖嘛 对方不还钱帐户里面更多的钱就不能解冻 07/14 09:15
10F:→ KKyosuke: 你又没有成本 看他要怎麽处理啊 07/14 09:16
11F:→ KKyosuke: 你现在告民事基本上99%过时效 当年报案结果你要问接受 07/14 09:16
12F:→ KKyosuke: 你报案的单位啊 07/14 09:16
13F:→ teatea: 警示一次效期只能两年啊,十年前的案件银行现在还不给解 07/26 14:09
14F:→ teatea: 除,是银行没照规定走吧 07/26 14:09
15F:推 zxvcv: 警察没找他吗,没有起诉吗 08/06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