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lovemore (东方朔月)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是否成立恐吓取财?
时间Fri Jul 10 07:52:46 2020
公司前年有位同仁的新进下属A女,因为尚未考取某种证照,按公司规定无法签署该业务
案件,所以在取得证照前将此案子挂在其主管名下,再叫主管把佣金给他(按公司规定这
样是不行的)。
但过不久A女就离职了。隔年A女联络这位主管叫他把把第二年续佣转给她。但按照公司规
定,员工若离职後就没有续期佣金了,所以该主管拒绝将隔年佣金转给A女,於是A女就发
简讯(有留存)说如果不汇xxxxx元给我我就跟公司申诉举报你。
请问这样可否成立恐吓取财?感谢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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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Sad: 三岁的心智年龄那麽脆弱吗? 07/10 08:28
2F:→ maniaque: 保险经纪人吧...... 07/10 10:41
3F:→ maniaque: 另外,这还是恐吓取财啊....... 07/10 10:41
4F:→ iscu: 这算是私下协议的佣金吧,这部分应该属於合法吧 07/10 11:28
5F:→ iscu: 不给钱就跟公司申诉也算是合法管道 07/10 11:30
6F:推 maniaque: 当事人A女本就无领取资格 07/10 11:46
7F:→ maniaque: 公司也无权把钱转给A女 07/10 11:47
8F:→ maniaque: 类此案件应依小额诉讼程序,而非以举报上司违反公司规定 07/10 11:47
9F:→ maniaque: 为由,取得不应属於他的财产 07/10 11:48
10F:→ maniaque: 更何况即便A女有证照,因离职日起,自无领取续期佣金条件 07/10 11:48
11F:→ maniaque: 那,这样不是恐吓取财,是什麽呢??? 07/10 11:49
12F:推 iscu: 没有领取权是公司规定。现在是他们私下协议 跟公司规定无关 07/10 12:36
13F:→ iscu: 。不是你说的无权 07/10 12:36
14F:推 Lailungsheng: 穷到没法务的公司,还是不要待了 07/10 19:42
15F:推 sungtau: 个人觉得不成立 07/11 15:58
16F:→ JustSad: 老板娘:请先付款! 07/11 16:52
17F:→ JustSad: 原po概念:你、你、你恐吓取财! 07/11 16:53
18F:→ JustSad: 就本文而言,女的是得了便宜还贪得无厌 07/11 16:55
19F:→ JustSad: 除非女的是三白,白痴白目欠白眼 07/11 16:56
20F:→ JustSad: 除非你就是那位同仁假装说是自己的朋友 07/11 16:57
21F:→ JustSad: 否则所谓举报可能还有其他内情,他才觉得被恐吓 07/11 16:59
22F:→ JustSad: 无其他隐情、或当事人就是你,告不成、别理她 07/11 17:00
23F:推 bassmaster: 很标准的恐吓取财行为啊 07/12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