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各位版友,想请教: 我机车都是一大早停公司巷子内,那条巷子不宽,地上没有黄线及红线, 也没停车格,而且搞不清楚路是公有还是私有;但是,巷内停满机车、一辆宾士车等, 而且有人还在墙上贴标语警告别人不准停(说停就要上所报警),但也没见警察来过, 还有人放路障挡住整块汽车大小的区域.... 结果,因我早上都必须小心把别人的车移开,空出一格後勉强停进我的机车, 昨天中午就发现机车上被贴一张纸,纸上写: 「人家车停好好不要乱移,再移试看看,找人砍死你!」 没留下任何姓名与电话,我觉得无聊就把那张纸丢了,然後今早只好把机车停 距离公司30秒路程的合法停车格内.. 请教大家,这种事该怎麽处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3.71.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93649791.A.0C6.html
1F:→ bluedolphin: 恐吓啊 找监视器报警? 07/02 09:07
巷子没监视器,我还把车停在巷底,就停公司门口对面..
2F:→ mm0107386: 那就别停。 07/02 10:24
3F:→ wim1990: 找不到建议pass 07/02 10:31
4F:→ maniaque: 公司有合法的位置不停,跑去妨碍别人??? 人性本? 07/02 11:29
5F:→ maniaque: 社会就是像你这样的才这麽乱 07/02 11:29
6F:→ maniaque: 人家车停好,你还要硬桥硬挤,说不定把人家车子弄坏也不吭 07/02 11:30
7F:→ maniaque: 声,只为了让自己有塞得进去,窝靠~~别人欠你糟蹋吗??? 07/02 11:30
8F:→ maniaque: 你塞进去,别人怎麽牵车? 你有留电话告知吗?? 07/02 11:30
9F:→ maniaque: 你到底有没有先看看自己的行为多恶质??? ^_^ 07/02 11:47
10F:→ JustSad: 你没搞清楚是不是私人土地前不要停 07/02 11:48
11F:→ JustSad: 私人土地能告你,你移除有被录到能告你 07/02 11:48
12F:→ JustSad: 你不知道谁放纸条提告报案不一定能提告 07/02 11:50
13F:→ JustSad: 而且纸条的前提是你先移动对方车 07/02 11:51
14F:→ JustSad: 你凭什麽移动他人停好的车辆?欠教训? 07/02 11:52
15F:→ iscu: 楼上 移车违法了吗? 07/02 12:28
16F:推 Bluesemen: 移车就算违法,也不代表砍人合法,恐吓无误 07/02 13:27
17F:→ JustSad: 类似有些老旧计程车,不怕车祸就怕没人碰 07/02 13:48
18F:→ JustSad: 一般人不会没事录自己停车,特别录到就很好利用 07/02 13:49
19F:→ JustSad: 重机新车刮伤都算你移车造成,除非明显不可能 07/02 13:50
20F:→ JustSad: 老旧机车所有毛病都算你移车造成,除非明显不可能 07/02 13:51
21F:→ JustSad: 字条内容反推,停车处应该不是私人土地 07/02 13:53
22F:→ JustSad: 恐吓货情绪文字不可取,但要告成恐吓也没那麽容易 07/02 13:54
23F:→ maniaque: 老实讲,这张检察官也不会起诉 07/02 14:03
24F:→ maniaque: 一来当事人本来就做了不可取的事情 07/02 14:04
25F:→ maniaque: 受影响的人都会有情绪反应跟抒发,检察官会接受说法 07/02 14:04
26F:→ maniaque: 二来,这纸条不一定是留给当事人的啊...... 07/02 14:05
27F:→ maniaque: 又没对着桥车的原PO呛声..... 07/02 14:05
28F:推 kejun: 移车可能会被告侵占或毁损。我之前问可否移动不明人士的脚 07/02 15:02
29F:→ kejun: 踏车得到的回覆 07/02 15:02
30F:→ iscu: 可能会被告 但是根本不会成立... 07/02 15:29
31F:推 KKyosuke: 哪里侵占又哪里毁损了...谁回覆的啊 07/02 16:06
32F:→ bluedolphin: 警察吧 最糟的情形是会被这样告没错啦 07/02 16:55
33F:→ bluedolphin: 有没有证据 起不起诉 告不告的赢 都是另外一回事 07/02 16:55
34F:推 iscu: 移车虽然不道德。但是并无违法。弄坏顶多赔钱 07/02 18:02
感谢大家热心回覆,其实那条巷子就一直也有同事停机车,也一直都很混乱, 总之就是是非很多。所以我今天早上开始就改停有合法停车格的地方。 再说那张纸张恐吓是贴在我机车的仪表版上,但没留下联络方式,其他的机车也 常被别人移,根本分不清谁对谁错,也从没见警察处理,所以我还是停别处好了... 谢谢各位版友的回覆. 提醒一下:对方威胁要找人砍死我耶?换成是你们敢继续在那条巷子内上班吗? 难道台湾社会现在动不动就要杀人吗?毁损比杀人严重? ※ 编辑: easy0803 (118.150.147.48 台湾), 07/02/2020 18:39:24
35F:→ maniaque: 你没那个价钱...... 07/02 18:59
36F:→ JustSad: 简单说,会叫的狗不咬人,要砍人不会让你预防 07/02 21:38
37F:推 susaku: 实际上 对方应该也不会就直接砍你 不过对你的机车动手脚的 07/02 21:39
38F:→ JustSad: 重点是你不确定是谁,所以更不可能有下文。 07/02 21:39
39F:→ JustSad: 你有蒐证或锁定目标,还有提告成功的可能,其他多讲 07/02 21:39
40F:→ susaku: 机率会很大 如果你不怕惹事且觉得机车可有可无倒是可以设 07/02 21:39
41F:→ susaku: 计让他们倒赔一波 不过再接下去的後续.... 07/02 21:40
42F:→ JustSad: 另一个点是就算对方黑道也有机会讲道理,但你先移车 07/02 21:41
43F:→ JustSad: 你希望是对方道歉不是搞成自己要赔罪吧? 07/02 21:42
44F:→ rock0807: 没有恐吓 因为你自己都说觉得无聊 所以不会构成 07/02 21:48
45F:→ easy0803: 可是各位,移车很累喔,谢谢大家意见,还是改停有合法 07/03 06:46
46F:→ bluedolphin: 说真的就停合法的阿 听你的说法也不是没合法的可停 07/03 11:19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iOS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