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d21 (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如何举证与亡父未同居共财
时间Sat Jun 6 18:10:47 2020
板友好
3个月前得知,我继承了18年前过世父亲的100多万卡债
因为2年前之前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时
我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户籍在区公所的关系)
所以法院判我要继承 也判银行可强制执行 (已经执行过一次)
我跑了好多法律谘询,可能要请律师或自己写状纸
往 "债权人异议之诉" 以 "未同居共财" 的方式进行
而因家庭暴力的关系,我在父亲过世前四年就和他没有联系,
我搬去和外婆住,当时我是大学生,户籍也在外婆家 (後来外婆过世我护旗被强制迁到区
公所)
他过世时我阿姨有电话通知我,一个月後我就入伍当兵
现在我和任何家人都没有联系,包含生母。外婆也在10年前过世。
我就自己一个人活在这世上。
我有去户政事务所查,我和我父亲的户籍都没有在一起
但请问我要如何证明:
1. 我之前的居住地 (我的居住地和户籍地一样)
2. 我父亲生前的居住地 (就我了解他不住在他自己的户籍地)
谢谢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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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pe129: 你这些陈述再加户籍誊本就足可证明了 06/06 19:19
2F:→ Amed21: 请问光从我和我爸的户籍地不一样,这样法官就会采信吗?谢 06/06 21:20
3F:→ Amed21: 谢 06/06 21:20
4F:→ maniaque: 我们长得像法官吗? (笑~~~) 06/08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