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onut (生物坚果)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死亡车祸之反诉
时间Sat Jun 6 13:50:55 2020
我方:机车骑士(在慢车道无超速)
对方:违规行人(有我方死角由左向右穿越)
地点:下雨夜晚的四线省道
伤亡:
我方:受伤开刀,医药费约50万
对方:加护病房住院两周後死亡
行车监定报告,对方为肇因,我方无肇责
刑事部分,检方不起诉处分,对方不服声请再议
最後高检也维持原处分
本来我方想说人都死了自认倒楣,吸收自己的医药费
对方家属却在最近提起民事诉讼。
这点令我非常生气,尤其是事後多次去医院探视对方时
还差点被当成对方家属(对方家庭关系不睦似乎没甚麽在探望)
过世後两度去殡仪馆探望,也只见牌位不见家属(连照片都没)
我方强制险已经出险
如今觉得对方根本只是利用此次机会要钱而已
再查死者还曾经家暴家属,家属还申请保护令,後来又伤害直系血亲被判刑
判决书中还看到死者有公共危险等前科(甚至怀疑他有窃盗跟损毁前科)
死者跟家属应该早已不相往来...
我方觉得对方这样还好意思继续要钱很令人愤怒
而且此次是见有路边监视器跟後车行车纪录器为证,对方起诉书中
描述多与事实不符,整个颠倒是非...
因此决定提出反诉,包含我方的医疗跟精神抚慰
想请问这样,是否适合在"反诉书中提到死者的这些不良纪录"?
这些事情我们至少会在口头上跟对方表明
但不知道写在反诉书,在法官看来会不会太盛气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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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6.207.14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91422660.A.D3F.html
1F:→ mm0107386: 对方死亡确实是因为本次事故,有相当因果关系,有什麽 06/06 13:59
2F:→ mm0107386: 值得反诉的地方? 06/06 13:59
3F:→ mm0107386: 而且对造已经不在人世,你提出这些根本没有意义,有可 06/06 14:01
4F:→ mm0107386: 能还会让法官你在鞭屍 06/06 14:01
5F:→ mm0107386: 而且刑法还有所谓的诽谤死者罪,如果对方家属觉得你说 06/06 14:02
以上都是事实
6F:→ mm0107386: 的不实,是可以告你的 06/06 14:02
7F:→ mm0107386: *让法官认为 06/06 14:04
8F:→ mm0107386: 况且对方以前素行再怎麽不良,他确实就是被你撞的,不 06/06 14:12
9F:→ mm0107386: 是吗?有可能死者还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难道家属失去亲 06/06 14:12
10F:→ mm0107386: 人或者失去经济支柱,跟你求偿错了吗 06/06 14:12
对方穿越快车道,"违规"车监100%肇责
我方无肇责,才是受害者
跟他求偿措了吗?
※ 编辑: Bionut (122.116.207.144 台湾), 06/06/2020 14:15:49
11F:→ mm0107386: 你可以求偿阿,只是我觉得家属应该就不会轻易跟你和解 06/06 14:17
→ mm0107386: 了
我们看过带子...那种距离任何人来骑都会撞上
高检跟车监也都这样认为 06/06 14:17
12F:→ rock0807: 我觉得这样你比较累 如果对方放弃继承你就做白工了 06/0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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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领保险金,确定有继承
而且这件事其实追溯期快到了
13F:→ bear58: 你是很倒楣,但你并不是受害者,对方已经死亡人生无法重 06/06 14:46
14F:→ bear58: 来....你当然可以反诉,但是後续的反作用力就自己承担... 06/06 14:46
15F:→ bear58: 明明是可以和解的事情,面对它好好处理就好,死不认错的 06/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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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无过失,何来认错
之前没跟他们讨就便宜他们了
16F:→ bear58: 结果不是小好就是大坏 06/06 14:50
我方已有缠讼到底的打算
17F:→ bear58: 另外机车保险不能只保强制险,至少超额跟第三都要有,题外 06/06 14:52
18F:→ bear58: 话 06/06 14:52
※ 编辑: Bionut (111.241.25.208 台湾), 06/06/2020 18:53:10
※ 编辑: Bionut (111.241.25.208 台湾), 06/06/2020 18:55:09
19F:→ bear58: 好吧祝你好运,不管怎样,下次机车一定一定一定要记得保超 06/06 19:00
20F:→ bear58: 额跟第三!加油! 06/06 19:00
21F:推 bluedolphin: 刑事过关了 民事应该不会到大坏 小好跟小坏吧 06/06 23:10
22F:→ bluedolphin: 我认为你是对的 也觉得你很倒楣 精神上支持你 06/06 23:11
23F:→ bluedolphin: 但是民事结果真的很难说 要看法官 06/06 23:11
24F:→ bluedolphin: 反诉当然可以 你请求的金额因为是0%肇责可以开全额 06/06 23:12
25F:→ bluedolphin: 但是内容跟车祸无关的提了没有意义也没用还可能会 06/06 23:12
26F:→ bluedolphin: 惹法官不高兴 06/06 23:12
27F:→ bluedolphin: 只提车祸过程 责任比例判定 刑事结果 顺便提自己有 06/06 23:14
28F:→ bluedolphin: 尽到车祸处理的义务 道义上的事後关怀 还有保险有赔 06/06 23:15
→ bluedolphin: 对方私事家务事什麽的跟车祸无关就别提了
06/06 23:15
谢谢>"<
对,所以我们在犹豫这件事
觉得要放的人想法是:
对方本来就没有天伦之乐(本来就对儿子提保护令),家庭失和又前科累累
怎麽好意思再多要精神赔偿
所以觉得要"提醒"法官,对方根本是死要钱(当然话不会说这麽难听)
觉得不要放的,如同您所述
怕触怒法官
BTW 对方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写的状纸
很多地方睁眼说瞎话
然後赔偿金额也很怪,坦白说就算法官判全赔
依照他们提的金额,扣掉我方出险部分,根本也没甚麽好赔
※ 编辑: Bionut (122.116.207.144 台湾), 06/07/2020 09:42:21
29F:→ bluedolphin: 我直说了 私事部分跟你们毫无关系 写上去没帮助 06/08 10:03
30F:→ maniaque: 只能说....诉讼这是他们的权利,即使他们目的不是讨公道 06/08 11:25
31F:→ maniaque: 你也不需要去法院对法官提对造是怎样欺负他的家人 06/08 11:26
32F:→ maniaque: 为何这些家人却在对造死了之後,跳出来争权益 06/08 11:26
33F:→ maniaque: 年轻人,你懂吗?他们争的,不是死者的权益,而是活着的人 06/08 11:27
34F:→ maniaque: 若一个人死亡,能够对活着的人产生一些经济效益 06/08 11:27
35F:→ maniaque: 这才是对活着的人有帮助的事情 06/08 11:27
36F:→ maniaque: 民刑事是可以脱钩的,你要是放太多主观意思,小心被法官电 06/08 11:28
37F:→ maniaque: 你见到的荒唐事情,绝对没有法官看过的多,ok ??? 06/08 11:29
38F:→ maniaque: 轮不到你去指点法官要怎样看事情,他们靠这吃饭的,好吗? 06/08 11:29
39F:→ maniaque: 就算杀人犯,也是人生父母养的 06/08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