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ko (水果冰)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检察官请我提供友人资料
时间Wed May 20 23:47:45 2020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之前在fb与一店家发生消费纠纷。
因为,我有到店家粉丝团留负评言论,再加上友人帮忙护航,所以,店家以为友人的留言是我本人用分身去留言的,而提告我妨害名誉。
但在上次的侦查庭,我已向检察官说明此留言非本人留言了,所以,检查官请我提供友人个资协助侦办,但在当下我有婉转拒绝了。检察官也说,如果我也不提供,他还是查的出来。
但是,最近我又收到一张传票,内容是请我提供友人资料。
想请问大家,我一定得提供给检察官吗?
会不会因为我不提供,检察官觉得我配合度低,就把我起诉?
或者,如果需要提供,需要提供到什麽程度?
毕竟友人是帮忙护航,我再提供他的资料给检察官,感觉好像背叛他的感觉。
还有一个问题,店家把传票po在粉丝团,虽然里面几乎都是她的个资,但有出现案件编号跟我的名字,这样有违反个资法吗?
以下补事件发生经过..
因为当天发生消费不愉快,回到家後发现店家在个人fb的发文
https://i.imgur.com/1o0LamX.jpg
https://i.imgur.com/u8vJBpP.jpg
https://i.imgur.com/AwlAMWt.jpg
於是我就跑去粉丝页留言
https://i.imgur.com/XiBdUpe.jpg
https://i.imgur.com/pHVKhQL.jpg
告知友人,友人虽然不是当事人,但是却在店家的个人版留言,但是可能她一直没用第三人称去描述事实,而让店家以为友人就是我,而对我进行提告,因为店家有我的全名跟电话..笔战时,不只这一篇,但都是就事实吵架,没
https://i.imgur.com/ICF53ig.jpg
https://i.imgur.com/xXUVTx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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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loudko (36.239.226.222 台湾), 05/20/2020 23: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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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检察官不能把你定罪 他只能决定是否起诉05/21 00:00
抱歉,已修改为起诉
抱歉,已修改为起诉
※ 编辑: cloudko (36.239.226.222 台湾), 05/21/2020 00:23:05
※ 编辑: cloudko (36.239.226.222 台湾), 05/21/2020 00:23:05
2F:推 cherrywo: 这种状况只能问天了,因为检察官可以合理怀疑就是你留05/21 01:18
3F:→ cherrywo: 言的起诉你,也可以说无法确定犯罪者,因此不起诉你05/21 01:18
4F:推 a9301040: 检察官也可以认为两个都是你,你那个是幽灵抗辩,然後起05/21 02:59
5F:→ a9301040: 诉你;多少吸毒仔都说类似的XD。或者认为包庇共犯先起诉05/21 02:59
6F:→ a9301040: 你,等你跪求他05/21 02:59
7F:→ songzhen: 大概觉得"朋友"的说法看起来像狡辩 毫无悔意05/21 03:30
8F:→ KKyosuke: 为啥检察官会问你? 为啥你会说非本人留言?05/21 05:14
9F:→ KKyosuke: 帐号是你的?05/21 05:14
10F:→ KKyosuke: 如果不是的话 你说你不知道是谁不就好?05/21 05:15
11F:→ KKyosuke: 如果你已经说你知道是谁留的言 那要你提供资料很正常啊05/21 05:15
12F:→ likeair: 这就是义气 你就一肩扛起说是你留的吧05/21 13:48
13F:→ maniaque: 你举不出来,法官就可以认定这个人不存在,是你瞎掰的....05/21 13:54
14F:→ maniaque: 你要检察官相信不是你干的,你就要自己配合办案05/21 13:55
15F:→ iscu: 不用提阿, 检察官都说他查得出来了...
上次开庭,检察官就满凶的,所以我们怕不配合不知道会不会对我们比较不利? 05/21 14:44
16F:→ iscu: 而且是检察官要证实这个帐号是你的 不是靠推测05/21 14:44
17F:推 tnssh211448: 叫检察官自己查啊 被起诉就请求法院调查帐号持有05/21 18:24
18F:→ tnssh211448: 人啊05/21 18:24
※ 编辑: cloudko (36.239.226.222 台湾), 05/21/2020 19:56:30
※ 编辑: cloudko (36.239.226.222 台湾), 05/21/2020 19:56:30
19F:推 LONERSAVE: 如果说的是事实,那这样提妨碍名誉会胜诉吗?
友人描述的都是真实情况
虽然他本人没在现场
但我没加油添醋
店家一直呛说有监视器
我也有告知检察官可以请店家提供,证明我们讲的都属实。
05/22 11:30
20F:→ LONERSAVE: 不太懂..你朋友说的如果都是事实的话,也没加油添醋或05/22 11:33
21F:→ LONERSAVE: 是妄加推测,那妨碍名誉这条罪名还会成立吗?05/22 11:33
22F:→ LONERSAVE: 是妄加推测,那妨碍名誉这条罪名还会成立吗?05/22 11:33
※ 编辑: cloudko (36.239.242.243 台湾), 05/22/2020 19:47:36
※ 编辑: cloudko (36.239.242.243 台湾), 05/22/2020 19:49:21
23F:→ maniaque: 让检察官难做事,你应该也不会太好过........ 05/22 22:32
24F:→ maniaque: 友人描述是真实状况? 那他又不在现场,资讯怎来的? 05/22 22:32
25F:→ maniaque: 阿不就是你转述给他的? 那追到最後还是追到你身上来啊 05/22 22:32
26F:→ maniaque: 检察官就把你们两当共犯处理就好了.... 05/22 22:33
27F:→ maniaque: 你又不承认这是你的留言,却又对於留言内容证实为真 05/22 22:34
28F:→ maniaque: 以为这样切割,就没办法用诽谤罪处理吗??? 05/22 22:34
29F:→ JustSad: 简单说,调查蒐证是检察官的职责,你们摆烂配合都一样 05/22 22:38
30F:→ JustSad: 避免麻烦、浪费时间,配合尽早厘清对你不会有坏处。 05/22 22:39
31F:→ JustSad: 就是你留言、或想包庇保护友人,就不必杞人忧天。 05/22 22:40
32F:→ JustSad: 要嘛自首承认,要嘛对干到底,不想自首不敢对干不如自首 05/22 22:41
33F:推 griswold: 这有什麽妨害名誉的,就单纯消费纠纷衍生的负评而已,店 06/04 19:42
34F:→ griswold: 家根本浪费司法资源 06/0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