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gko (NAGI)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合夥买房中途退出
时间Tue May 19 13:33:33 2020
1F:→ iscu: 看你们当初契约怎麽签 房贷谁背 05/18 23:38
2F:推 DamnHungry: 你和A的关系是委任契约,但你要把契约重点提出来大家 05/19 00:53
3F:→ DamnHungry: 才帮的到你。基本上他找第三人接任没经过你同意是不行 05/19 00:53
4F:→ DamnHungry: 的,但他自己是可以单方终止委任关系,而你从中所受的 05/19 00:53
5F:→ DamnHungry: 损失可向A连同没缴费之利息请求损害赔偿。可看一下民 05/19 00:53
6F:→ DamnHungry: 法关於委任的条文参考 05/19 00:53
先谢谢各位的回答,我手边上只有和A的契约,契约是A做的
然後我没有拿到我自己和其他投资人合买房的契约
以下是我和A的合约书:
1.甲方委托乙方(A)代为办理投资公寓案,交付乙方零用金新台币3万元作为投资期间
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甲方出国一年期间暂时由乙方代为支付零用金,此零用金仅能使用於房产投资相关
费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3.乙方仅协助甲方代为支付房产投资相关费用并代为了解公寓案进度,不得涉及房地
产买卖所获得之投资利益
4.乙方代为甲方保管零用金,以多退少补的方式於甲方回国後全数归还
5.甲乙双方同意公寓案之成交後收益,甲方将从获利金额中提拨5%至10%给予乙方作
为代理酬劳
6.本合约书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副乙份由甲方存用
7.甲乙若有争议时,双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8.本合约书自甲乙双方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为民国100年7月20日至房屋完
成交易手续为止
因为我出国超过了一年,A是有继续帮我处理
当时也问他这样我和他的契约要不要重签(因为这份只设一年期限),A说不用
但看到合约的第8点又写合约书至房屋交易完成为止觉得有点矛盾
A说他家里发生一些事所以没办法继帮我处理,我也不好再说什麽
也没有打算向A求请求赔偿,现在比较在意的点是
只是如果我要放弃这笔投资的话,会变成我和其他投资人之间的问题
我和这些投资人完全不认识也不知道这些投资人契约是怎麽定的
若我放弃不再续缴房贷,这些投资人向我提出损害赔偿算是我理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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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iscu: 房贷如果不是你名下..看来是放水流了 05/19 13:58
8F:推 DamnHungry: 委任性质是诺成契约,你们有共识且A也有照做就算数, 05/19 20:06
9F:→ DamnHungry: 所以日期方面没太大问题。 05/19 20:06
10F:→ DamnHungry: 现在问题是你合夥契约没拿到,委任书第一项就有提到由 05/19 20:06
11F:→ DamnHungry: A帮你办理投资事宜,因此他有交付你文件的义务,你要 05/19 20:06
12F:→ DamnHungry: 向A拿,并跟他提醒这有民事官司的问题,聪明人应该就 05/19 20:06
13F:→ DamnHungry: 会给了 05/19 20:06
14F:→ DamnHungry: 你人在国外较不方便,投资房产也不是笔小钱,建议你请 05/19 20:06
15F:→ DamnHungry: 个律师处理比较划算。 05/19 20:06
16F:→ DamnHungry: 照你给的资讯A应该是房仲相关工作吧?处理事情处理成 05/19 20:09
17F:→ DamnHungry: 这样,说真的应该让他知道严重性,免得害到其他人比较 05/19 20:09
18F:→ DamnHungry: 好 05/19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