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orhsiao (Roorhsiao)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在网路购物时,有关伪造文书的问题。
时间Mon May 4 21:52:09 2020
请问在网路购物後,
卖方以「买方调整商品」为由,自行取消买方该项购物,
请问是否达成「伪造文书」的要件?
伪造文书--
从事业务之人,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登载於其业务上作成之文书,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
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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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Sad: 想太多…… 05/04 22:13
2F:推 KKyosuke: 越来越扯了,麻烦字典翻一下 05/04 22:23
3F:→ iscu: 你说妨碍电脑使用还稍微可以扯上一点边... 05/04 23:44
4F:→ iscu: 虽然一样都是误解.. 05/04 23:44
5F:→ Hermess: 我觉得国中应该要教法律基础概念…… 05/05 00:05
6F:→ maniaque: 老板娘:帅哥,进来看看? 男:我要告你涉嫌诈欺 05/05 00:22
7F:→ spirit119: 先去报警 然後换卖家提诬告 05/05 00:49
8F:→ bluedolphin: 我觉得从国小国中高中的生活伦理公民道德都该 05/05 10:03
9F:→ bluedolphin: 改教基础法律知识 05/05 10:03
10F:→ JustSad: 劈腿、偷吃、婚外情都涉嫌婚约伪造文书错惹吗! 05/05 10:41
11F:→ JustSad: 没白纸黑字写太平岛挖石油也是伪造文书不行吗! 05/05 10:42
12F:→ JustSad: 台湾、中国台北,只要不是中华民国都伪造文书! 05/05 10:43
13F:推 rock0807: 有可能喔 赶快请个律师自诉 05/05 12:48
14F:推 ultratimes: 诬告也不算吧 05/05 14:13
15F:推 KKyosuke: 诬告不会成立,恶意陷害跟无知是不同的。 05/05 17:41
16F:推 loveloser: 不会成立没关系阿 就像原po假如真告下去了 明显就不会 05/05 20:52
17F:→ loveloser: 构成伪造文书还要告 那对方也可以乱告 大家互相伤害阿 05/05 20:53
18F:→ loveloser: 你可以乱告 对方也可以乱告 一起浪费社会资源~爽阿 05/05 20:54
19F:推 spirit119: 被告不到还会被拘提到案,拘提不到就通缉 05/05 21:50
20F:→ spirit119: 乱告就是这样 互相伤害 05/05 21:51
21F:推 start9963: 毁造文书不是这样用的吧! 05/06 15:39
22F:→ JustSad: 不管啦!女生个个都自称28岁。全部告伪造文书! 05/06 19:39
23F:→ JustSad: 庆生的朋友、蛋糕店、外送员跟KTV一样告好告满! 05/06 19:40
24F:→ JustSad: 全部都配合她冒称28岁,全部都告伪造文书,吼系! 05/06 19:41
25F:→ maniaque: 楼上,这是 诈欺,不是小小的伪造文书 05/07 06:37
26F:→ JustSad: 集团,她们是诈骗集团! 05/07 13:36
27F:→ Hermess: 不。谎报年龄导致生育率降低。少子化影响国家安定。应该 05/07 14:55
28F:→ Hermess: 用国家安全法来办! 05/07 14:55
29F:→ LONERSAVE: XDD 05/07 15:04
30F:推 spirit119: 赶快找律师提告拉 不然就去庙里掷杯 掷到你要的答案为 05/07 16:13
31F:→ spirit119: 止 05/07 16:13
32F:→ JustSad: 庙方:搏的到杯,表示我们间庙看场的神不在或不灵! 05/08 11:22
33F:→ JustSad: 诸神:关我们屁事哦?我们不能放暑假自主隔离吗! 05/08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