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职业被告)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违法通缉能否释宪
时间Wed Apr 8 22:25:20 2020
标题未审先判,而且自创名词「违法通缉」。
先入为主的人,做贼喊抓贼吗?
※ 引述《winogu (win)》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违法通缉能否释宪
: 时间: Tue Apr 7 10:51:59 2020
假设这个自创名词能成立,渎职、伪证、伪造文书、妨害自由,你提告了没?
我猜没有,而且不是因为太远或没钱,自创情境怎麽证明、提告?
: 今天收到了地检署的陈情回函
: 内容却是非常的神奇
你省略了很多重要关键,之前没问,因为你家的事与我们无关,简称关我屁事!
地检署回函的用字遣词可能都会再三斟酌後才寄出,避免争议与後续纠纷。
讲白话就是避免後续效应、提告、抗告的可能。
你觉得公部门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回函神奇?
神奇的是公部门还是你(们家)?
: 108年10月28日,因邮差寄送未送达,故寄存派出所为合法送达
: 我家是大楼有保全收信,但未送达??
: 好吧,也许是保全跷班人全部不见了(会有二个在大厅,一个在车道)
这段叙述第一时间看,我就觉得你可能搞不清楚状况误判搞乌龙。
後来你推文补充也自爆确实是乌龙,细节是你自己要厘清与本板或法律无关。
没搞清楚状况细节就疑东疑西疑神疑鬼,你们家被霸凌或迫害过吗?
: 因为第一次开庭没到,所以就被拘提??原来我妈犯的是重罪
: 然後就委托桃园地检署拘提,但是桃园地检署派警员去拘提
: 却回说:经按址拘提,被拘提人已不在住处,不知去向,故无法拘提
: (大楼保全表示......................)
重罪、出庭未到,本就可以拘提,基本概念都质疑,不知道大家怎麽解释?
还好你不是迟疑为什麽警察能呼吸,依法有据合理吗!
: 好吧,以上讲了那麽多,就是执法、警察机关找不到人
好吧,省略那麽多重点,就是重案未出庭被拘提!
以上都还是顺你的话,根本懒得深究你省略的案件本身案情单不单纯。
: 但是,一发布通缉..
: 忽然这些警察们又知道我家的地址和我母亲的手机电话了
: 马上打电话来,和总共有六间派出所,有埔子、永安都有派人出来到我家楼下准备抓人
: 这样看起来真的没有问题吗?
简单说,除非你们家臭名远播或其他你省略没说的重点,派出所没那麽勤劳团结。
发文至今,除了你自己说的义务律师,有人赞同你认为有问题吗?
我们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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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194.14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86227921.A.B10.html
: → CCWck: 不排除警察为了绩效故意不拘提而拼通缉 04/07 11:07
不排除可能性,当赞同你一票。
: 推 scott2009: 这个羁押庭法官怎麽说? 04/07 12:09
: 我妈说那检察官只问了几句就限制住居请回了
自打脸标题「违法通缉」,怎不是「无保」请回,而是「限制住居」请回?
你觉得台湾人都是塑胶做的还是法律板的人都吃素,看不懂?
: → maniaque: 户政系统没资料,但不代表警方不能在通缉阶段去跟电信业 04/07 13:12
: → maniaque: 者要资料, 04/07 13:13
: 通缉时间是1月1日当天生效,所以1月1日早上五点多就来抓人了
你觉得1月1日生效的公文,是要提前批准还是1月1日过了才能有动作?
不是你家惹人厌,就是台湾派出所跟抓通缉犯的积极度与效力大大提升了!
: 推 JustSad: 你都能自己当法官认定是「违法通缉」了,问爽的? 04/07 15:09
: 推 JustSad: https://i.imgur.com/RgaOqnr.jpg 04/07 15:12
为什麽我会对你的ID特别查询截图,这张是很久前拍的。
当时就觉得你发文发问好几篇,回答完又问,问完有的会删,所以截图。
後来沉寂一阵子,没想到能派上用场。
: → JustSad: 你发文发问的应该都是同一件事吧? 04/07 15:13
: → JustSad: 而且你前几篇若发文推文属实(每篇讲的都很玄很不一样 04/07 15:14
: → JustSad: 你的重点应该是摆在告对方伪证、伪造文书。 04/07 15:15
: → JustSad: 差点忘了吉祥物:诬告,虽然这三条罪要告成定罪很难。 04/07 15:16
: → JustSad: 又如果所言为真,举证你们未曾收过公文告看看渎职。 04/07 15:18
: → JustSad: 前提是法检书记官真的便宜行事或未寄出,不是你们搞乌龙 04/07 15:19
: → JustSad: 管委会、邮局,都会有寄发收件的登记与日期时间签名。 04/07 15:21
: → JustSad: 你们管委会没做,就调邮局的,书记官挂号会有编号可查询 04/07 15:22
: → JustSad: 书记官不愿意提供,就找政风单位或其他申诉管道陈情。 04/07 15:23
: → JustSad: 再提醒一次,前提是真的便宜行事或未寄出,不是你说谎。 04/07 15:24
: → JustSad: 若非事实,你以後申诉陈情的管道与可信度会打折。 04/07 15:25
: → JustSad: 有些新上任的书记官很落漆,是有可能忘记寄。 04/07 15:27
: J大可能搞错了很多事
: 一、针对我母亲被通缉的问题我只有提过三篇发问,至於你说很玄很不一样
: 我也不知道你是指那件事,但每件事我都是确定是亲身体验或是看到别人的不起诉书
: 我并非法律相关出身,也是为了要保障自身权益才会去发问、找法律条文
: 但我对现实法律条文的了解与法官、检察官的想法相差甚远
: 二、对方乱告,所以我母亲不起诉,但我也知道告别人诬告很难,因为我自己本身就被别
: 人乱告,告对方诬告,结果检察官只是说那是对方法律见解不同不算诬告
: 再者,告对方还要跑到台中
再补充两点,我真佛心!
1,我们提到「你可以」就类似「义务律师」认同你,敷衍的赞声,不一定了解详情。
就跟一楼的不排除可能性一样,你可以自我感觉良好归纳成赞同,实则无力。
就跟好人卡一样,你如果觉得好人卡是喜欢或认同,世界或许更美好!
如果律师认同你,为何不帮你争取????????????????
2,你觉得法官跟检察官的见解跟你差距甚远,你不跳开法检,差距甚远爱相随啊!
除非你觉得来法律板发文就跟到宫庙搏杯做法的效力相同。
否则你走法律途径,可能会意外发现(意外吗= =?)几乎所有法检都跟你差距深远!
不说明,你疑神疑鬼,管理员、警察、法官、检察官都联手出击玩你家?
说明了,你推说自己不懂法律,怪罪我酸我人身攻击……
你们家不必我攻击就没钱请律师被告(搞)被通缉被限制住居,你觉得我需要攻击你?
不必我出手都那麽惨了,笑你都不忍心!
: 三、收到的陈情回函的确是写邮局有寄出,但没人收,我想这的确是有可能是邮差
: 或是保全疏忽,但是开庭一次不到就拘提,我想这该很少见吧,再退一万步讲
: 如果发布通缉,警察可以马上找到我家及打我母亲的手机,那为何拘提的时候没有
: 这个应该是前後茅盾的事
「矛」盾,不是茅盾,你已经编辑第二次还没改,你家的矛长草?
: 关於这件事情,因为我有向司改会和法扶陈情,律师都说碍於现今法令
: 真的没有违法的问题,顶多是行政疏失,但我真的觉得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很扯
: 所以才上来这边发问,看有无有经验之人士,可以从不同角度切入给点意见,谢谢
再次自爆自打脸+1
你这里都说律师说明的是「没有违法的问题,顶多是行政疏失」!
怎麽会标题用「违法通缉」?
想控诉别人诬告,自己却先诬告,要帮你拍拍手吗!
: ※ 编辑: winogu (39.9.126.129 台湾), 04/07/2020 16:37:58
: 推 spirit119: 这种事很常发生 之前还有因此被判刑的警察 04/07 17:36
: 推 spirit119: 找记者比较快 04/07 17:39
: → spirit119: 没有舆论压力 司法体系都皮皮的 04/07 17:40
这一楼可能被你的说词误导,前提是「你的申诉属实」。
律师都说明没有违法顶多行政疏失,你标题仍下违法通缉,陈诉属实?
: → andybg: 我今年初的法院文书也是在警察局躺了一个多月 我惊醒不对 04/07 20:46
: → andybg: 打去问几次才查到 邮差的确有寄送 保全也的确没收到 公文 04/07 20:47
: → andybg: 躺在派出所一个多月 04/07 20:48
: → wim1990: 回楼上,躺一个月正常,你该怪你的保全没收到也没告诉你 04/08 00:32
: → wim1990: 说有信没收到,院检透过邮务送达将信寄给你了,邮差也送 04/08 00:32
: → wim1990: 去你家,只是没人收,如果邮差没贴通知单,那你去检讨邮 04/08 00:32
: → wim1990: 差,如果有贴,保全没告诉你,那你去检讨保全,现行法律 04/08 00:32
: → wim1990: 程序均完备的情况下,当事人本来就有义务要自己留意。 04/08 00:32
: 推 JustSad: 先回应楼上几楼,我觉得现行送达通知有很多盲点该修。 04/08 01:25
: → JustSad: 但未修法前,主要依造规定,实务上的盲点陋习如常。 04/08 01:26
: → JustSad: 我变更户籍地,公文寄到前户籍地,家人一个月後才转交。 04/08 01:26
: → JustSad: 超过异议时效,如果一定要收件人代拆阅,以後通知屋主吧 04/08 01:28
: → JustSad: 另一件类似楼上情况,管理员代签收但压在管理室遗漏。 04/08 01:30
: → JustSad: 我们家确实未签领,但执行署认定已经送达通知生效。 04/08 01:31
: → JustSad: 另外补充,关於效期,是签收日期为起始日(异议的话)。 04/08 01:32
: → JustSad: 回原po,关於你第一点,最後一句是想幽默还是自打脸? 04/08 01:33
: → JustSad: 若是前者,只能期待遥遥无期的司法改革或我们去习惯 04/08 01:34
: → JustSad: 後者而言,你的见解与法检相差甚远,你觉得是谁有问题? 04/08 01:34
: → JustSad: 第二点,後半叙述也是很幽默或自打脸,你累了吗? 04/08 01:36
: → JustSad: 如果你有前例经验知道诬告难成,你现在是纠结卡什麽关? 04/08 01:37
: → JustSad: 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还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挑战人生? 04/08 01:37
: → JustSad: 因为要到台中提告(不能转移管辖?)就放弃,你想扞卫什 04/08 01:38
: → JustSad: 麽 04/08 01:38
: → JustSad: 换句话说,你现在问的问题,如果要到台中才能处理,结案 04/08 01:39
: → JustSad: 太远了,放弃! 04/08 01:39
: → JustSad: 第三点,收件的部分我推文已经说过,果然没猜错可能乌龙 04/08 01:41
: → JustSad: 。 04/08 01:41
: → JustSad: 细节是你家的事不必跟我们探讨,我只是觉得你没搞清楚。 04/08 01:41
: → JustSad: 开庭一次不到就拘提,前提你怎麽不说呢? 04/08 01:42
: → JustSad: 被告、传唤未到、重大刑事案件或恶性重大! 04/08 01:43
: → JustSad: 而且你不用退一步我就觉得很玄了,你退一万步干嘛? 04/08 01:44
: → JustSad: 警方通知的部分,除非修法,立法时手机还没普及。 04/08 01:45
: → JustSad: 你可以主张检警有能立即联络到你老母的方式,但意义不大 04/08 01:46
: → JustSad: 不管是你们家惹人厌还是警察击败,有意无意阴都刚好而已 04/08 01:47
: → JustSad: 。 04/08 01:47
: → JustSad: 因为我们难以蒐证举证,就算有录音录影警方可以装死。 04/08 01:48
: → JustSad: 除非有委任律师、认识民代或检警、强力神队友。 04/08 01:49
: → JustSad: 不管正常或不正常情况下都难蒐证录音录影,陋习如常。 04/08 01:49
: → JustSad: 警察呛我上铐秘录器都有拍到,但我无法调阅举证。 04/08 01:51
: → JustSad: 可以花钱请律师调阅证据,但要告什麽?告赢有什麽? 04/08 01:51
: → JustSad: 再讲白一点,你有带老母去精神科挂号按时就医铺陈吗? 04/08 01:53
: → JustSad: 没有花钱费力演戏,就别想博取看多案例的检警法同情。 04/08 01:54
: → JustSad: 不想博取同情,想靠司法解决,回到你第一点见解差距甚远 04/08 01:55
: → JustSad: 我觉得你玄就玄在这里! 04/08 01:56
: → JustSad: 愚公移山的精神,但挖出来的土确是倒回自己挖的山。 04/08 01:57
: → JustSad: 却,中国输入法挑字一直很有事 04/08 01:58
: → JustSad: 我不知道有谁认同「你觉得整件事很扯」? 04/08 01:59
: → JustSad: 怎麽看我都觉得是你们家处理方式或思考逻辑很扯。 04/08 02:00
: → JustSad: 因为乌龙提告六间派出所大张旗鼓抓人,你少说了什麽? 04/08 02:01
: → JustSad: 我这样说吧! 04/08 02:01
: → JustSad: 我认真想检举、提告,警察都要死不活觉得我没事找事。 04/08 02:02
: → JustSad: 他们没那麽吃饱没事干,再勤奋也不会六间连线。 04/08 02:03
: → JustSad: 不是告你们的人背景很厉害,就是你们家本就是特殊案件。 04/08 02:04
: → JustSad: 我一直很想让检警公家机关看到我名字手机门牌就特案处理 04/08 02:05
: → JustSad: 他们还是一样要死不活的官僚作业流程,没「特别照顾」。 04/08 02:07
: → JustSad: 为何要「针对你们家」???? 04/08 02:07
: 我不知道J大的背景环境,但由你的回文那麽酸来看,其实我也不意外
你要说几次谎?
不意外回一直回吗= =?
你可能很意外我为何一直回吧?我疯起来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害怕(喂)
: 你在之前的每篇推文的风格不也是如此
: 所以要针对你回应的我要说的以下几点
你这段的意思是:不意外,我很酸,所以要针对我回应!?
不意外为何要回应?
我很酸为何要针对?
我只是不想猜,否则我真的猜不投你啊!
: 一、我在提告之前都会先询问过义务律师,但是义务律师及我在网上发问所得到的结果
: 往往和检察官、法官所判的有所出入,我想这不是我的问题,就像你讲的这是司法问题
: 法官、检察官是依照证据、证词判案,法官的自由心证不是一般小老百姓能够猜测的
: 我想这个板上很多先进也是很清楚明白
这段说明你上一段推文已经自爆自打脸了!
义务律师说的是「没有违法问题,顶多只能算行政疏失」,别再幻想有人认同了!
: 二、正因为很难告成,所以我和我母亲最後决定不告,当然距离远也是其中之一,我没有
: 要纠结什麽
简单说,不管是不是顺道一提,你不需要特别说明或强调这点。
会说,代表是考虑因素之一,甚至可能是主因。
所以我觉得很瞎。
: 三、检察机关办理通缉案件应行注意事项第二项有写,需应尽各种方式拘提,拘提未到才
: 能通缉,请问一下,警察如果到了我们家大楼,有保全的状况下,如果没有通知保全
: 亦没有以手机号码连络我母亲,也没有留下任何文书资料,是否是违反行政程序??
简单说,你陈情的回覆,你都不能接受事实了,我们说什麽有差吗?
: 四、关於通缉这部份我更觉得J大你在回文时,是否知道什麽是通缉??我这边都有通话记
: 录和大楼监视器影像,通缉不是全国连线吗??当然每间派出所都会有通缉资料我母亲不是
: 已经判刑,也不是什麽现行犯更不是十大通缉犯之一,都会受到这种待遇,再讲难听一点
: ,要靠背景我们家当然也行但是有意义吗,只会把焦点模糊掉,再说了,这是我亲身遇到
: 的通缉通程,请问J大你有遇过吗,如果没有,那麽否定且暗指些什麽,是否有点不道德
: 呢
既然你觉得我有点不道德,我为何要对你讲话「更客气」?
: 五、我希望这个板上发问,回答者如果无法提供意见,但至少不要扭曲别人的想法
: 也不要自以为是的很懂法律,回答一些错的讯息,但不要直接人身攻击
: 前一篇J大已经很酸也很人身攻击了,可我也没说什麽,我母亲和我生活了四十年
: 他的为人处事我最清楚,明明就是一件很单纯的开店投资,搞成这样子
: 我想不管是谁,都想要讨个公道、说法来吧
: ※ 编辑: winogu (27.247.190.23 台湾), 04/08/2020 07:38:11
: → JustSad: 一,因为「义务」跟「委任」价格不一样,效果就不一样。 04/08 08:02
: → JustSad: 想吃免费的就要付出相对的代价,而且你逻辑很矛盾! 04/08 08:03
: → JustSad: 义务律师见解正确<为何不委任他们打诉讼打到嬴为止? 04/08 08:04
: → JustSad: 据我所知义务律师两种,一种是热诚或规定,一种叫嫩。 04/08 08:05
: → JustSad: 你如果认为你的义务律师不嫩有热诚,然後就没下文? 04/08 08:06
: → JustSad: 简单说,如果你质疑法官的自由心证有很多救济方式。 04/08 08:07
: → JustSad: 若义务律师真的专业不是敷衍你+你认知正确=走救济方式 04/08 08:08
: 真的觉得J大应该是有钱人,有钱人的思维我真的不懂
: 我只是穷老百姓,只能去政府机关谘询义务律师和来这个板上发问
: 然後自己递状打官司,为什麽一定要请律师,我还真的不懂
: 法官的自由心证判定後,我不服当然上诉,这也不用你讲废话
你这段是要承认怎样都比我穷的概念吗?
: → JustSad: 二,距离远是你自己说的,我又不是神能未卜先知! 04/08 08:08
: → JustSad: 只是你叙述说明蹦出这一条,我觉得很瞎。 04/08 08:09
: → JustSad: 三,你仍在鬼打墙,再解释只会鸡同鸭讲,我举例说明。 04/08 08:11
: → JustSad: 警察因为勤务或特别状况,可以在红线区临停执行勤务。 04/08 08:12
: → JustSad: 但大多数警察都便宜行事,不急、有停车格,仍红线临停。 04/08 08:13
: → JustSad: 你一直纠结他们违反程序或检举他们违规,千百才一件成立 04/08 08:14
: → JustSad: 类似自由心证+同事包庇,除非重大疏失或言词不当…… 04/08 08:15
: → JustSad: 换句话说,只要他们自己能解释的通,你拿他们没辙! 04/08 08:16
: → JustSad: 另一个重点是,除非你家惹人厌,警察为何要玩你们? 04/08 08:17
: → JustSad: 现在的警察烂的不说,都很怕被投诉或被申诫扣假好吗! 04/08 08:18
: 我真的又看不懂伟大的J大在打什麽
: 现在的我是提出真实的状况向大家询问
: 你就已经有定见说警察在玩我们家
: 之前也提了我家有什麽问题
: 有必要这样子先入为主吗??我不知道整件事到底怎麽回事
: 才想要讨个公道,有必要被你一直酸说我家是怎样怎样吗?
律师说的是「没有违法问题,顶多行政疏失」,你标题是「违法通缉」,谁先入为主?
: → JustSad: 四,看不懂你想说什麽?你老母不是通缉犯是什麽? 04/08 08:20
: → JustSad: 被通缉不是通缉犯?扯什麽道德= =?被通缉怪我哦? 04/08 08:21
: 你不懂通缉的流程,误导大家,是不是要道歉呢??
: 我母亲有没有什麽病关你屁事?
: 还是我可以直接说你带你老母去挂精神科是不是有据实陈述啊
自己看错又先入为主+1
: → JustSad: 五,你希望?这个板是你个人板吗?而且内文更瞎…… 04/08 08:22
: → JustSad: 可我也没说什麽<你推文回这麽多写都不是你说的鬼说的? 04/08 08:23
: → JustSad: 永远只会想指责怪罪别人,全世界都对不起你们家吗? 04/08 08:24
: 就是说你对法律常识不足
: 又爱拿法律酸人,不是吗,搞错通缉流程也不道歉
: 一直说我家有问题,一直说警察不可能会这样子的
: 你这种先入为主的行为,跟那些只会靠自由心证乱判的法官有何差别??
: 今天大家有问题上这个板发问
: 你不专业回答就算了,还爱酸一堆有的没有的
: 请问我母亲就算有病,跟这个案子有何关系
: 也不用你人身攻击,攻击我母亲有病之类的
: → JustSad: 可能被告都感染到签名後失忆的忘我海默症
: 请问一下,有人身素养的人会说这种话吗???????????
: ※ 编辑: winogu (180.217.184.12 台湾), 04/08/2020 17:34:47
那句的意思是,之前会有侦查庭,具结签名後,就忘记有这个案子了?
笑你都觉得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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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欢迎提告,不必一再重复不断的提醒我,
给我有效联络窗口,查核属实愿提供被告个资。
都这麽配合还在等什麽?赶快报案按铃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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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7.140.1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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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te101037: 很精彩,只补充一句,违法通缉不用释宪啦,把违法的人 04/21 11:54
2F:→ cute101037: 抓起来就好了@@ 04/21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