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pis (Epaule & La vi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外车借用停车场回车被夹伤
时间Mon Mar 30 00:31:28 2020
朋友今天晚上发生的例子,想请教版友相关法律责任问题。
朋友驾车在窄巷底欲调头时,车尾进入旁边的旅馆停车场空地以利回车,此时却被该旅馆
将入口铁卷门放下而将车夹住,车尾烤漆受损。
事後旅馆人员主张没看见有车进来,且反而怒斥友人怎可将车开进私人停车场。
请问版友们,这样的车体毁损是否仍能向旅馆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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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aipis (61.227.22.165 台湾), 03/30/2020 00:43:42
※ 编辑: haipis (61.227.22.165 台湾), 03/30/2020 00:44:17
1F:推 Apologize924: 互告搂 03/30 03:39
2F:推 spirit119: 国库感谢您 03/30 05:28
3F:→ mpken: 只有我这样想吗?旅馆没有对车主索赔铁卷门受损就很好了... 03/30 08:13
4F:→ Hermess: 所谓【借用】是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叫借哦 03/30 09:01
5F:推 Lailungsheng: 死人就比较好处理,没死人就是开车的错 03/30 09:15
6F:→ maniaque: 要说有机会是有,但是你诉讼结果可能利不及费 03/30 09:24
7F:→ maniaque: 今天打个比方,你把车开进你家,铁门放下,你家对面住户 03/30 09:25
8F:→ maniaque: 刚要倒车入库,看到你的车库门没关,把车头督进你家车库 03/30 09:26
9F:→ maniaque: 一部分,然後你把铁门放下,把对面住户车子引擎盖夹坏了 03/30 09:26
10F:→ maniaque: 很好,请问这一题,你认为你要不要负责??? 03/30 09:26
11F:→ maniaque: 要是你认为 你无须负责,那请问,你朋友的行为,旅馆要不要 03/30 09:28
12F:→ maniaque: 负责? 03/30 09:28
13F:→ maniaque: 上法院诉讼结果,判决可能给你一千两千,然後对方也告你 03/30 09:31
14F:→ maniaque: 结果若是赔对方的金额,超过法院判赔给你朋友的金额,怎办 03/30 09:32
15F:→ maniaque: 对方会输一部分原因,因为这是营业场所,具有不特定多数 03/30 09:33
16F:→ maniaque: 人得以进出条件,所以公共安全要求要高於一般住家 03/30 09:33
17F:→ maniaque: 反正对方基本上有公共意外责任险,告输也不怕赔啦 03/30 09:34
18F:→ maniaque: 但是,你朋友被告,应该没有第三责任险可以赔对方 03/30 09:34
19F:→ ewings: 摸着鼻子把人家的铁卷门赔一赔吧。偷跑进别人家的停车场, 03/30 10:52
20F:→ ewings: 是有可能吃上刑306的。 03/30 10:52
21F:→ JustSad: 私人地不是公用道路不是你们能利用回车的空间。 03/30 11:27
22F:→ JustSad: 你跑来我家借厕所被狗咬伤,怪我? 03/30 11:28
23F:→ JustSad: 何况未经允许,已经可能违法,你家随便路人可以进入? 03/30 11:29
24F:→ JustSad: 你们可以告毁损,对方一样可以告你们毁损,加侵占。 03/30 11:32
25F:→ justicesword: 为什麽不是说是人家私人土地放下铁门的时候,你朋 03/30 13:16
26F:→ justicesword: 友开车进入私人土地去撞坏人家铁门? 03/30 13:16
27F:推 KKyosuke: 这种case不会有刑法毁损罪的问题 03/30 18:38
28F:→ JustSad: 听从U大师,互告对方律师吓死对手! 03/30 19:04
29F:推 hide1213xj: 之前有人到麦当劳借厕所被门夹伤法官是判赔的 03/30 23:38
30F:推 KKyosuke: 借厕所好歹也是正当的利用餐厅内设施 03/31 00:38
31F:→ KKyosuke: 跟不法闯入差很多 03/31 00:38
32F:→ JustSad: 借厕所的案例,「借」是虚词,实际上是消费者可使用。 03/31 05:57
33F:→ JustSad: 而且徵求所有权人同意才叫借,未经同意不叫借。 03/31 05:59
34F:→ JustSad: 借道回车的借,未经同意叫自慰的屁话,跟借过很像。 03/31 06:00
35F:→ JustSad: 你来我家做客,就算是你白目导致,受伤我还是要负责。 03/31 06:01
36F:→ JustSad: 你闯入我家,受伤还怪我,要不要包复健跟结婚生子? 03/31 06:03
37F:推 hide1213xj: 那个借厕所的人不是消费者他是单纯去上厕所的 03/31 09:54
38F:推 KKyosuke: 会判赢的原因就是那是公共场所的厕所 03/31 10:10
39F:推 hide1213xj: 会判赢的原因是他真的受伤了法院才不管有没有经过同意 03/31 10:27
40F:→ hide1213xj: 民法184条侵权行为要件 也没有未经他人同意 不用赔 03/31 10:27
41F:→ JustSad: 我们认知不同而且重点不同有点鸡同鸭讲 03/31 15:54
42F:→ JustSad: 公共场所<哪有借不借跟徵求同意的问题= =? 03/31 15:54
43F:→ JustSad: 我指的是私有土地、私人财产。 03/31 15:55
44F:推 hide1213xj: 麦当劳也是私人财产属於台湾麦当劳公司所有 03/31 16:41
45F:推 KKyosuke: 杠精 03/31 19:59
46F:→ KKyosuke: 没有注意义务哪来的责任 03/31 20:00
47F:→ Hermess: 麦当劳在营业时间内的公共厕所属於营业用公共场所,麦当 04/01 06:01
48F:→ Hermess: 劳本来就有义务注意正常使用下的安全。 04/01 06:01
49F:→ Hermess: 你在非营业时间闯进麦当劳,或是营业时间闯进麦当劳未对 04/01 06:03
50F:→ Hermess: 外开放的地方(厨房等)然後受伤,你觉得法官会不会判赔? 04/01 06:03
51F:→ Hermess: 这根本跟原po案例是两码子事。 04/01 06:03
52F:→ JustSad: 都跟他讲重点与观点不同鸡同鸭讲了,还一直鬼打墙。 04/01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