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然侮辱的对象和用词都只要可识别就算吗
时间Sun Mar 22 19:57:45 2020
就算没有明讲出对象
只要可以识别出你在讲谁就算
这是指对象方面
那用词方面,是否也只要可以看得出你在讲什麽用语
不管你是不是设法遮掩,都算是侮辱用词呢?
例如 **娘 **粮
即使你故意遮遮掩掩
但是其实任谁都看的出来这是骂人的字句
所以除了对象不用明讲,只要可推论是谁即可
那用词是不是也是同样的?不需要打出正确文字 用词 甚至是故意遮遮掩掩
只要他人能看出来就算侮辱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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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还是以法律人为主吧?他们认为有才有. 03/22 21:08
2F:推 KKyosuke: **娘为啥一定是骂人..**粮更看不出来了 03/22 21:13
3F:推 Lailungsheng: 大湿娘.吃囤粮...(误 03/22 21:27
4F:推 paul800526: 这是根据检调的判断,对方应该要码的是对方的名字, 03/22 21:53
5F:→ paul800526: 而不是骂的脏话,常人只要有语句客观认定推敲即可,非 03/22 21:53
6F:→ paul800526: 法律相关个人想法不负责任 03/22 21:53
7F:→ ultratimes: 从前後文可推敲是脏话不算吗? 03/23 07:25
8F:→ JustSad: 你才U大师你全家都U大师<算不算脏话? 03/23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