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icelee (只手遮天)
看板LAW
标题离婚请教
时间Wed Mar 4 19:28:57 2020
请问.
我之前提离婚.
但因我太太不肯无条件离婚.
地院裁定驳回.
我不服提起上诉.
但在此同时我太太向地院提离婚之婚.
并要求100万精神赔偿.
2个小朋友监护权.
以及放弃婚後剩余财产请求权.
这种情形的话.
我可以向高院撤回并要求退还2/3的裁判费吗?
再在地院那边主张同意离婚.
但其他不同意部份由地院依实际情形裁定.
我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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