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中奖发票不清请对方印存底 对方可拒绝吗
时间Sat Feb 29 22:56:50 2020
大家应该知道,中奖发票如果有部分字迹模糊
例如传统发票,虽然号码有中奖,但是字体不清,是不能兑奖的
因为0元发票不能兑奖
这时现在兑领发票的地方(以前是邮局 现在是7-11 全联等)
会请你先去找原先开立发票的商店
请他影印发票的存根,并且盖上统编章之後
证明你这张发票确实有消费金额,并非作废发票,才能够兑奖
今天因为去找店家,结果店家觉得没先打电话给他就直接登门拜访
店家觉得非常失礼,似乎不太爽找出存根来
那请问店家有拒绝帮你印存根的权利吗?
你家的发票,你的墨水不足,害我明明中奖了,却因为上面明细不清不能兑奖
找你印存根,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因为觉得我直接拜访没打过电话询问没礼貌,很不想帮我印存根和盖统编章
请问,店家有权利拒绝我的要求吗?
如果没有,是不是可以向国税局之类的检举? (如果可检举那代表店家应该没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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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4.75.29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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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ltratimes (1.174.75.29 台湾), 02/29/2020 22:57:41
1F:→ iscu: 你有找到店家必须受理的法条吗? 03/01 04:16
2F:→ JustSad: U刑化的世界什麽都有什麽都判什麽都不奇怪…… 03/01 05:36
3F:→ JustSad: … 03/01 05:36
4F:→ JustSad: 就像遇到酒醉疯言疯语的人问问题一样。 03/01 05:37
5F:→ JustSad: 除了告诉他厕所在哪里,其他都学他们讲屁话胡扯即可。 03/01 05:38
6F:→ JustSad: 过了今晚,他们能记得一个字,真的能见证奇蹟! 03/01 05:39
7F:推 cape129: 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九条,有规定统一发票应记载事项。依 03/01 06:57
8F:→ cape129: 常理,记载事项不清不明,商家有义务提供正确资料。 03/01 06:57
9F:→ iscu: 没这项 而且就你所说内容是指开立的时候 不是要求补开 03/01 19:04
10F:推 cape129: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48条,应记载事项未依规定 03/01 19:18
11F:→ cape129: 记载,有罚则 03/01 19:18
12F:推 cute101037: 民法是事物处理的基本法,不需要法条也可以判欧,何况 03/03 01:49
13F:→ cute101037: 前面很多人都说出了什麽统一发票.....的规定,至於有 03/03 01:49
14F:→ cute101037: 此规定是否你现场去他马上就要处理,那又是另一回事, 03/03 01:49
15F:→ cute101037: 在法之前,更要懂人情明事理!! 03/03 01:49
16F:→ cute101037: 将心比心,是民法的帝王条款,前提是你的心跟善良、 03/03 01:52
17F:→ cute101037: 公正、奉献契合。因为法律的最初制定者层次就是高了 03/03 01:52
18F:→ cute101037: 些。 03/03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