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VMax (54M无线网路On Lin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侵入住居罪
时间Tue Feb 25 17:08:42 2020
我前女友出轨导致分手,
分手数月後她提告我侵入住居罪,
但实际上我们直到提告侵入住居後的日期(四月及六月过後),
仍有互动及在她家过夜,
事後由对话记录得知提告是第三者叫她提告的,
请问如果提告侵入住居後之日期,
还有她开门让我进去及共同过夜的事实,
侵入住居还会成立吗?
若不成立,
是否就此蓄意捏造事实告发可反控诬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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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他後面还有允许不代表前面也是允许的.. 02/25 17:30
2F:→ iscu: 要看你们之间是怎麽互动的....留存相关证据吧 02/25 17:31
3F:推 winogu: 之前有女的控诉男的性侵,结果被查出是女的自愿,然後 02/25 18:15
4F:→ winogu: 被诬告罪起诉 02/25 18:15
5F:→ JustSad: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你们双方都是如此。 02/29 04:24
6F:→ JustSad: 如果你所言属实没其他隐匿,用Line套她承认。 02/29 04:25
7F:→ JustSad: 如同一楼所言,如果有「未经许可」是有违法可能。 02/29 04:27
8F:→ JustSad: 换句话说,除非你能证明完全没有,否则诬告不会成立。 02/29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