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Rengar (小白狮)
看板LAW
标题[问题] 7-11 openpoint商品於二手版买卖问题
时间Wed Feb 19 16:07:35 2020
各位先进好,
想请问在
二手版(forsale)和电子票券版(e-coupon)
「贩售」7-11 openpoint app中,
得以app点数兑换的商品(见下图)
https://i.imgur.com/PKktBqa.jpg
1.
卖家(我)是否对买家(ptt乡民)仍有履行7日应予退货退款的义务呢?
2.
该7-11app对於「app用户」换不到货之情况,
可打电话与客服联系,进行退点。
意即,
原本扣除app内点数换得商品的「兑换券」後,
仍可透过此「退点机制」,将该兑换券再换回app点数。
那现在问题是,
若ptt乡民和我买了商品兑换券,
却於超过7日後,
甚至是兑换截止日当晚说要退费
或
要我先找711客服退点,再对他退款
请问该请求是否依法有据呢?
可以退点这件事,
应该是7-11与用户(我)的定型化契约,
而我和乡民的买卖有吗0.0
3.
是说如果我(app用户)
有和711客服请求退点程序
而客服也受理答应退点的话,
「在法律上」,
我仍应该向乡民退钱吗?
感觉起来还是要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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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7.25.19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82099657.A.827.html
※ 编辑: aaaRengar (114.47.25.191 台湾), 02/19/2020 16:09:31
1F:→ Hermess: 你可以不退点也不退费。但是不能申请退点又不退费 02/19 16:20
2F:→ aaaRengar: 楼上下午好,明白了,以後就不跑退点程序了 浪费自己 02/19 16:36
3F:→ aaaRengar: 时间...(汗 02/19 16:36
5F:→ Hermess: 「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1项「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之消费 02/19 16:49
6F:→ Hermess: 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後七日内,以退回商品或书面 02/19 16:49
7F:→ Hermess: 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对价。 02/19 16:49
8F:→ Hermess: 但通讯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02/19 16:49
10F:→ aaaRengar: 是说七日的计算,购买当天算始日吗0.0? 02/19 17:01
11F:推 Bluesemen: 过了七天也不代表你没义务,别误解消保法的意思了,商 02/20 02:13
12F:→ Bluesemen: 业经营请个法务比较实在 02/20 02:13
13F:→ maniaque: 简单讲就是,看你当初怎样跟对方协议的 02/20 15:58
14F:→ maniaque: 原则上,在换到货之前,你仍有履约责任在,你跟买家之间 02/20 16:00
15F:→ maniaque: 不是单纯交付一张兑换券,跟对方收钱而已, 02/20 16:00
16F:→ maniaque: 你有权利跟客服退点,但你可以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用後 02/20 16:01
17F:→ maniaque: 返还款项予买家 02/20 16:01
18F:→ maniaque: 手机打电话给客服,要钱的,花掉的时间成本,要钱的 02/20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