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不同人的注意程度
时间Tue Feb 18 20:39:13 2020
我国法对过失的判断标准是采判例所谓普通人的注意程度和
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等。有网友知道别国法律对过失的判
断标准吗? 比方我国继受的德国法或深受影响的日本法用的
标准? 它们有法定标准还是也是引自国判例的?
英美法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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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te101037: 有些国家不看主观,反而用客观来当成主观,比如看你 02/19 12:31
故意和过失是被当成主观要件。
2F:→ cute101037: 有没有违规,把你的违规当成过失来看。台湾也一堆法官 02/19 12:31
民184II明文规定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推定」为过失,也就是被告尚得举反证。
从美国一些案例看,也有某些状况是推定过失,但不确定是那些特定状况。
3F:→ cute101037: 采此看法了。其实就判决好写,简单明了。大致上这样 02/19 12:31
4F:→ cute101037: 的看法也不违背民意,少数案例就会很有趣。 02/19 12:31
5F:推 cute101037: 对了,你说的是刑事还是民事?刑事是超级无敌霹雳先 02/19 12:33
6F:→ cute101037: 知先觉的注意义务欧,哈哈。民事则看是什麽案子. .. 02/19 12:34
7F:→ cute101037: 依法不同。 02/19 12:34
民事过失根据判例是广采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除非法条或契约定的归责要件
比善良管理人注意程度低。应注意照文义看是注意义务的违反。
形式过失记得还要行为人主观认识到行为侵害的後果。
美国判例法有韩德理论用估算行为的利害比来定过失。这种功能(Utility)理论在
定义上客观,但是学界有批评。
8F:→ cute101037: 对了,客观归责理论是论因果还是过失,我都觉得很妙啊. 02/19 12:35
9F:→ cute101037: .... 02/19 12:35
10F:→ cute101037: 最後成了因果关联性强就是主观有过失^^!!??@@ 02/19 12:52
※ 编辑: saltlake (114.44.195.233 台湾), 02/19/2020 17: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