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1986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合夥生意,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诈欺。
时间Sat Feb 15 19:21:28 2020
各位晚安
请问我跟人(A男)合夥投资物件,招募广告,赚取广告费用,合夥签约时,我跟A男各50
%股份,A男主导一切业务、财务。
後来我无意间发现A男用此物件,再跟其他人(B男)签约,签约内容为A男75%,B男25%股
份。
请问各位大大这构成诈欺吗?这应该属於刑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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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irit119: 公司才有股份的问题 02/15 19:58
2F:→ CKYww: 这应该只有民事吧 毕竟你没有被骗 现在问题是他另外处分的 02/15 20:25
3F:→ CKYww: 部分只有他的50% 还是整个100% 02/15 20:25
4F:→ CKYww: 只是转让股份(民683)或拉人加入(民691)都要全体合夥人同意 02/15 20:29
5F:→ show1986: 他与B男写的合夥契约书是写全部(100%)因为里面投资总 02/15 21:05
6F:→ show1986: 金额是跟我的合夥契约一样。 02/15 21:05
7F:→ wim1990: 至多他无权处分吧 02/15 21:13
8F:推 cute101037: 看不懂你们的业务是招募广告,所以你是做广告内容?! 02/18 12:48
9F:→ cute101037: 那B男是做什麽?!? 02/18 12:49
10F:推 yesohya: 看板之类的吧 02/18 13:09
11F:→ maniaque: 简单讲,跟人家租下墙壁,架设看板墙,然後招募广告刊登 02/18 13:59
12F:→ maniaque: 这应该不算是诈欺,而是业务侵占或者是背信 02/18 13:59
13F:→ maniaque: 不过,若检察官看法觉得前面根本是假的,那就可能算诈欺 02/18 14:00
14F:→ maniaque: 若前面是真的,那A男再把这面墙拿去邀人入股? 02/18 14:01
15F:→ maniaque: 就比较算是背信 02/18 14:01
16F:→ show1986: m大 专业,谢谢。现在应该是看背信还是诈欺,检察官怎 02/18 17:11
17F:→ show1986: 麽认定 02/1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