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职业被告)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伪造文书罪
时间Fri Feb 14 10:54:11 2020
听你在放屁!
※ 引述《xl3284 (大象)》之铭言:
: ※ 引述《xl3284 (大象)》之铭言:
: : 信用卡,原本没有签名,简讯通知电话被改成同居住地址的人的电话号码。
: : 所以被盗刷的当下,没有发现……
: : 平常鲜少使用信用卡,未发现信用卡遗失
: : 帐单出来後,致电到客服中心,才知道电话号码被改成同居住地址的人的电话。
: : 这样有触犯伪造文书罪吗?
: : 需要自己跟银行端申请签单资料吗?
: 其实,有签名还是没有签名,现在都不是重点,没有签名没有卡片也可以使用他人的信用
: 卡片。
原本这个案的重点就是没签名造成商家无法判别。
: 犯罪嫌疑人,是一个记忆力很好的家伙,不用卡片也可以使用信用卡,以我为例,犯罪嫌
: 疑人是拿去住宿,只要有卡号、有效日期,他就直接拿来使用了。
朽木不可雕也。
懒得跟你说明,不懂装懂不可能改变事实。
是不是盗刷不是你说了算,更不会是你幻想出来就是答案。
: 当然很多人说身份证要收好,但是他在一次使用之後,不管是看看还是干嘛,他都记忆起
: 来,然後再去客服做资料修改,什麽资讯都不会通知原手机号码主人。
你是不是U刑化世界的信徒?
你有做过智力测验吗?
为了避免相关争议,讲白就是像你这种装傻想赖帐的案件。
修改资料、密码、线上刷卡、刷卡、变更地址等,银行都会简讯+mail通知。
你再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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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欢迎提告,不必一再重复不断的提醒我,
给我有效联络窗口,查核属实愿提供被告个资。
都这麽配合还在等什麽?赶快报案按铃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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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7.140.1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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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l3284: 唉,抱歉啊。我现在不是在装傻,钱我已经自己认赔了。也 02/14 13:07
2F:→ xl3284: 不是要不缴款,是想告诉大家,有什麽样子的方法,可能被盗 02/14 13:07
3F:→ xl3284: 用,不论是家人还是很信任的朋友,都有可能导致财务损失 02/14 13:07
4F:→ JustSad: 回文本只就你这篇文章两篇内容回应,然而…… 02/14 13:34
5F:→ JustSad: 刚刚发现你本板几篇可能都在讲同一件事却不同时空。 02/14 13:35
6F:→ JustSad: 跨时空综合脑补:同居某人或人格分裂的你,滥用消费。 02/14 13:37
7F:→ JustSad: 本票裁定的问题跟同址矛盾,盗用认赔的问题跟本票矛盾。 02/14 13:39
8F:→ JustSad: 看来你可能不只装傻,而且是装疯卖傻! 02/14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