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吃饭时吃到碎玻璃
时间Sun Feb 9 21:38:50 2020
※ 引述《wasugar (.....)》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吃饭时吃到碎玻璃
: 时间: Sun Feb 9 14:00: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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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板上先进好。因为小弟今天叫外送时。在便当内吃到一块碎玻璃。幸好及时吐出没有
: 受伤。打给店长反应时,店长一开始只说重做一份新的餐点。後来说要反应给消保官。店
: 长才向他们老板反应。说要赔偿餐点金额10倍(约1500元) 小弟没这方面的知识。想请
: 问这种状况应求偿多少比较合理? 再请大家指教。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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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ck0807: 500吧 02/09 14:23
: 推 t8754035: 这里是台湾,拿到1500实在多了 02/09 14:27
: → wasugar: 了解。谢谢上面版友的指教 02/09 14:35
: → JustSad: 外国才有巨额精神赔偿,台湾法官认为我们精神很难受伤 02/09 20:12
: ...
我国以外,德国和日本法院判给原告的精神赔偿金额又如何呢?
就民法方面我国目前的法典主要继受於德国,日据时期日本又把主要继受於
德国编纂的日本民法典施行於台湾,结果目前我国法学界刊物颇可见到强调
我国民法的学说和判决也要尽量考虑德日学说和司法判决的发展,以免「失
去」营养云云。
那麽德国和日本对於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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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德日基本上没有「惩罚性损害赔偿」,而是欧陆「损 02/09 21:44
2F:→ taoist9999: 害填补性赔偿」那一套,基於「有损害,始有赔偿」 02/09 21:44
3F:→ taoist9999: 之原则。 02/09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