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m185 (God & Lucifer)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劳资调解期间公司不当解雇
时间Tue Feb 4 13:57:09 2020
由於公司少发薪资,已送劳动局调解期间,敝人工作地在台北人资已每日要到台中开会为
由不去便已旷职解雇,告知有事用信件沟通存证,就鬼打墙一直要我去台中开会,三日後
已旷职解雇处理(其中都有回讯进台北公司),以上应已劳资争议处理法第8条外,可以
要回工资外?还可以求偿吗?多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3.105.14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80795831.A.CE2.html
※ 编辑: liam185 (220.133.105.149 台湾), 02/04/2020 13:57:40
1F:推 yesohya: 公司不愿意负担去台中的成本(钱)让你去还是你不愿意去? 02/04 19:07
2F:推 wwfman: 看你要的是公司因违反契约,而非自愿离职请求资遣费,还 02/05 07:34
3F:→ wwfman: 是雇佣关系存续。既然资方不遵守行政法上义务(调解期间 02/05 07:34
4F:→ wwfman: 不得终止契约),原po可尝试走劳动事件法。 02/05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