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ZXtar (星尘)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存证信函写法问题
时间Fri Jan 17 20:05:33 2020
原本po在生活法律版,被板友告知po错版所以重po
父母租房子给房客,房客已经三个月没缴房租,刚好我回家过寒假所以家人找我写存
证信函,我找了崔妈妈基金会给的范本
https://www.tmm.org.tw/contents/text?id=75
三阶段(范本2-1、2-2、3-3)各写了一份,但是因为金额部分没有明确标
注要写甚麽所以我第二阶段(范本2-2)是写扣除押金(两个月)後的租金(两个月)
,第三阶段(范本3-3)则写了未扣除押金总共四个月的租金。
请问第三阶段是否该重写,金额改写成已扣除押金的金额还是直接沿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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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irit119: 前者 01/18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