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intreau (co)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预售屋转让及印监证明
时间Sat Dec 28 20:56:05 2019
想请问,A转让预售屋合约给B,
A在预售屋合约书中的附件里
有签同意代刻及使用印章授权书,
那麽B即使只签房屋转让合约,
但没有签同意授权书,
这样会因为房屋转让合约的继承,
而使得这份同意授权书对B有效力吗?
就是建商可以拿着这份签有A名字的授权书,
但是是B名字的合约书去地政办理相关事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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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0.58.23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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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预售屋销售契约或转让契约是债权契约。 12/28 21:04
2F:→ taoist9999: 地政事务所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用的是物权契约。 12/28 21:04
3F:→ taoist9999: 物权契约的义务人是所有权人,跟A完全无关。 12/28 21:06
谢谢解答!
想再请问,
因为换约时有提到,
本约的所有权利义务由A转让给B,
即使B没有签代刻及使用印章的授权同意书,
那这样建商同样可代刻及使用B的印章吗?
※ 编辑: cointreau (223.140.58.232 台湾), 12/28/2019 21: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