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肇事逃逸罪是保护伤者还是方便警察?
时间Tue Dec 24 15:58:21 2019
有看过立法原意就知道
肇事逃逸罪是为了避免伤者错过救援时间
但毕竟立法用意是这样,但如果执行起来
若有驾驶逃逸,但有给伤者妥善治疗
例如说送伤者到医院後,就消失不见
但这种情况,仍是属於逃逸
今天假设有驾驶肇事後,送伤者到医院,然後就不见了也没留下任何资料
在刑法上不是仍触犯肇事逃逸吗?
有人会说,未报警但送伤者到医院就不算,但那前提也是肇事者没逃走吧
报警不是成立与否的关键,但是逃跑却是
所以这条反而是方便警方抓人,而不是救护伤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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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te101037: 送到医院还没结束啊,也许要医一年半载,也需要花个35 12/24 17:13
2F:→ cute101037: 十万。救助之责还没结束就逃了....如果不是想逃,彼 12/24 17:13
3F:→ cute101037: 此交换个联络方式ok 12/24 17:13
4F:→ JustSad: 你对肇事逃逸的认知可能跟我以前一样有误解。 12/24 17:26
5F:推 higger: 之前有个肇事者默默留在现场看伤者上救护车,不算肇逃 12/24 17:26
6F:→ JustSad: 简单说,不负责任烙跑就是肇事逃逸,不是撞伤人才算。 12/24 17:26
7F:→ JustSad: 有点类似自首,有些我们觉得肇逃,法律上未必是。 12/24 17:28
8F:→ JustSad: 所以跟欠债合法赖帐一样,会有灰色空间可以钻。 12/24 17:29
9F:→ JustSad: 没人受伤的肇逃,有些人可以摆烂不处理没刑事强制力。 12/24 17:30
10F:→ JustSad: 有人受伤的肇逃,扣除灰色漏洞,能提出刑事诉讼逼出面。 12/24 17:31
11F:→ JustSad: 不想误帮烂人,灰色地带就不说了,怕有业报。 12/24 17:33
12F:→ KKyosuke: U大师见解跟最高法院判决都不一样也是很正常的 12/24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