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rrykukuo (陈菊湿汗)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违规设摊」之疑问
时间Tue Dec 17 02:12:54 2019
※ 引述《LIDERYEE (我爱渝渝 )》之铭言:
: 想请问各位违规设摊是一定要有「摊位」吗?
: 还是只要站在路边看起来在卖东西就可以开单?
: 本人礼拜六在新北耶诞城手上拿了四、五个LED的头饰就被一名警察查证件并以「违规设摊」开了一张1200-1800的罚单
: 可是我当时并没有兜售商品给人,也没有叫卖的行为。就只是站在人行道手持四、五个LED的头饰便被开单。觉得很冤枉,如果我今天真的在贩售商品给人的过程而被开单,我也认了。想问为什麽警察可以直接没有证据就认定我「违规摆摊」而开单呢?
: 我认为起码也要抓到我贩售商品才能开单吧,不然按此标准,站壁流莺是不是也可以直接看到就开单呢?
: 谢谢各位。
说到这边
小弟想请问板上大大
如果警察遇到违规不想取缔
人民有公法上请求权(检举请求取缔)
(1)请求後警察才作为,警察会受到惩处吗?
(2)未受请求,但被上级机关发现不作为(理论啦),警察会受到惩处吗?
刚好有这个问题有点混淆
想请大大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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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实务上曾发生旁观民众对警察怠於取缔违规做拍照存证, 12/17 07:01
2F:→ saltlake: 被警察亲切靠过去告诉她这样是妨碍公务而要求删片 12/17 07:01
3F:→ wim1990: 行政处分吧 12/17 09:24
4F:→ maniaque: 行政罚法有规定,一定额度以下的,警察得以劝导替代开罚 12/17 09:33
5F:→ dtft003: 3600 12/17 20:09
6F:→ dtft003: 抱歉 是3000 12/17 20:10
7F:→ JustSad: 传说中的要你命三千 12/17 20:25
所以其实是会被处分的吗
※ 编辑: currykukuo (140.119.134.112 台湾), 12/18/2019 01:46:15
8F:→ maniaque: 所以,你的目的是要整警察,对吧? 12/1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