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darren (时间 停止吧!)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肇事者否认肇事
时间Mon Dec 16 21:49:42 2019
上星期日我老爸骑机车被一台大货车擦撞 还好人轻伤和车损
对方说会全负责 我爸想说事情能简单解决就好了
就没报警 对方留了电话地址给我爸
想不到隔几天对方竟然去派出所备案
说只是好心人路过下来关心我爸而已 并没有撞到我爸
好心路人 干嘛留电话住址给我爸呢? 不太合情理吧
昨天天我妹带我爸去派出所备案 当时还好有个好心目击者留电话给我爸
警察会去联络目击者 好加在有这个目击者 不然调不到监视器就gg了
今天警察打电话来说对方跟我们约这星期日和解
不是说否认为肇事者 干嘛来提和解?
请问各位大大这样是否可以告他肇逃?因为他否认肇事
如果承认自已为肇事者 那他去备案说自已不是肇事者
是否犯了使公务员刊载不实文书之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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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都没有 12/16 23:45
2F:→ Henghengpig: 都不成立 12/17 00:27
3F:→ rock0807: 否认是被告的基本权利 12/17 00:56
4F:→ wim1990: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不是你关心范围内的事 12/17 02:09
5F:推 currykukuo: 倒数第四句也不能算是证据 12/17 02:49
6F:→ maniaque: 说谎是被告的专属权,谢谢~~~~~~ 12/17 09:32
7F:→ spmark: 很多原告也会说谎的阿 XD 12/17 12:12
8F:→ maniaque: 原告同时也要当证人吧.... 12/1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