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本法尚未命令施行
时间Sun Dec 8 20:31:22 2019
一般见到的法律都是立法院制定与通过後,交由总统府,
由总统签署总统令发布施行。
但是法律明定︰本法尚未命令施行
是指无庸再经过立法院重新讨论与投票通过,只要总统签
署总统令就可以发布施行,还是该法的主管机关发布命令
施行?
另外,这种法律难道只要有权限发布施行命令的机关始终
不发布命令,就无限期搁置? 还是立法院可以取回,修改
原本的「本法尚未命令施行」,改成一般的法律形式,就
可照程序要求总统发令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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