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verlanding (想飞)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告愿离婚,但不放弃监护权,答辩声明?
时间Wed Dec 4 22:25:21 2019
请教板上诸位大神,
妻起诉离婚,诉之声明如下:
一、请准宣告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两造所育未成年子女XXX之权利
行使与义务负担由原告独任之。
三、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XXX万元。
四、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五、第三项声明部分,如受有利判决
,愿供担保请准宣告假执行。
身为被告之夫愿意离婚,但不愿放弃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也不同意应给付
剩余财产差额予原告,答辩声明应该
怎麽写呢? 若仅写"原告之诉驳回"
,然後答辩理由又写愿意离婚,好像
答辩声明与理由矛盾了,对吧?
恳请大神们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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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5.128.14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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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everlanding (220.135.128.146 台湾), 12/04/2019 22:34:09
1F:→ yesohya: 不同意应给还是要给阿 那又不用经过同意 XDDD 12/04 22:39
2F:→ yesohya: 顺便提醒一下 现在请律师只有自付1/2喔 另外一半本该分配 12/04 23:50
3F:推 LaplaceDemon: 找律师 12/05 00:30
4F:→ sagarain: 这就跟调解先喊一下的意思吧 12/05 11:43
5F:推 GreyLawyer: (一)被告同意原告离婚之请求,驳回原告其余之诉暨假 12/05 16:36
6F:→ GreyLawyer: 执行之声请。(二)(三)费用和反担保就按老套路。 12/05 16:36
7F:→ GreyLawyer: 抛砖引玉,请同道不吝指正。 12/05 16:37
8F:→ neverlanding: 感谢楼上G大!! 12/05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