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不定期契约解套
时间Mon Nov 25 07:02:51 2019
社区有四个公有车位
正常应该要每年抽选决定租用资格
(其他三个车位是这样做的)
除了一个车位,
该住户说某年跟之前的管委会签约租车位後,接着每年都继续租给他,
但是没再签约,变成不定期契约,
所以,只要他想继续租,他就能继续租...
我们终於换掉万年摆烂主委,
这是其中一个烂摊子,
现在想知道,这状况有没有解套方案..
先谢谢提供协助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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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Sad: 三位住户提案、区权会表决,都能驱离住户了…… 11/25 08:16
2F:→ JustSad: 如果你们有心且大部分住户认同。 11/25 08:16
3F:推 Lailungsheng: 不定期就重签不是?然後提高租金… 11/25 09:20
4F:→ maniaque: 先看契约吧 11/25 17:16
5F:→ jim23027: 是否成立不定期租赁,是对方要负举证责任,另外纵使有 11/25 17:52
6F:→ jim23027: 成立不定期租赁,贵管委会直接用第450条第2项终止契约就 11/25 17:52
7F:→ jim23027: 好了吧 11/25 17:52
8F:推 KHlawtel: 这个解套很简单…没你们想像这麽严重 11/27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