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ral (尽在不言中)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违法取得之证据
时间Sun Nov 24 15:10:17 2019
A男先前跟一位A女有感情纠纷
大意是双方认识後
A女会用各种理由他借钱
但後来A男用一些方式取得A女通讯软体的对话纪录
发现是该名A女原本就有个男朋友,并密谋诈欺
并且在跟A男认识前就已经跟B男有过一段并同时诈取钱财
A男是第二个受害者
这部分A女也提告妨害秘密跟妨害电脑使用
想请问刑法上
A男可以用这个对话纪录当作诈欺的证据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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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20.74.6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74579419.A.91F.html
※ 编辑: Cabral (59.120.74.67 台湾), 11/24/2019 15:13:24
1F:→ wensandra: 非法取得就不行 你妨碍秘密惨了 11/24 15:40
2F:推 StrKO: 不是动用私刑,内容具有任意性,采纳的机率一半一半,看检 11/24 15:48
3F:→ StrKO: 察官 11/24 15:48
4F:→ zivking: 如果A男是刑事被告,为什麽不找律师? 11/25 07:35
5F:推 GGononder: 在这个案例好像不行吧 记得最高法院有过判决 11/26 00:04
6F:→ GGononder: 啊看错 是偷看通讯软体纪录 不是通联记录 那可能可以 11/2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