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职业被告)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公然侮辱的问题
时间Sat Nov 23 19:55:04 2019
我觉得你还是隐瞒部分事实,不方便公开不需要说明。
※ 引述《aad784900 (doggskyy)》之铭言:
: 我女儿在自己的私人ig帐号中(97粉丝)
: 发限时 限时文章中只有这几个字
: 干 遇到白白
原以为是有照片之类的足矣辨识指定特定对象。
你说没有放照片……
: 然後被其中一名粉丝截图给当事人 且通报到学校
那位当事人是姓干或名字有干还是绰号小名叫白白吗= =?
没有照片,还能出现当事人= =?
可能是关公托梦或妈祖显灵才让当事人知道骂的是自己吧?
: 学校指出这件事有法律追溯权 且记了小过
校方不论认知是否正确,校方的立场认定是:
当事人有权提告你女儿!
: 我不是法律人看这些法律条文也很难分辨
: 请问这真的有触犯法律吗?
: 而且私人帐号的东西也不能外传吧
: 这样能去申诉吗?
: 谢谢大家能帮我解决这些问题吗 感谢各位大大
你推文说当事人转学……
换句话说。
在校学生还能沟通协调或施压要求吞下。
转学离开校方无约束力约束对方,自然处理方式会不同。
你又说请教过律师……
请教过律师还来问网友,你就这麽不相信你的律师质疑他的专业吗= =?
校方记过理由只要是违法校规或有损校誉,你女儿IG出言不逊是事实。
当事人告不告的成你女儿,跟校方是不是要记过,并无必然关系。
我觉得你的重点应该是约束你女儿慎言讲话不要干来干去,而不是逼校方给交代吧?
不趁机教育,可能培养出下一个miyko,她不可能收敛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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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欢迎提告,不必一再重复不断的提醒我,
给我有效联络窗口,查核属实愿提供被告个资。
都这麽配合还在等什麽?赶快报案按铃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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