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cause4love (寻找)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益-丈母娘被诈骗,车手缓请诉但不还钱
时间Thu Nov 21 00:38:26 2019
各位法律先进您们好
诈骗案件内容时间如下
106年7月7日行程诈骗事实
损失金额约33万元整
警方於106年7月27日逮捕车手两名年轻人
於侦查期间皆坦承相关犯罪事实
检察官於106年8月依诈欺罪提起公诉
被害人 我丈母娘有监於加害人年纪尚轻
於107年1月给予自新机会
因此判决给予缓刑
并依照调解内容
从107年6月11起分五年
采定期(每月)定额(3000-8000)偿还被害人诈骗金额
法官将此列为缓刑宣告附带之必要条件
结果只有第一次按时支付
後面就推拖拉
(有对话纪录,说工作不稳定,薪水没发等等,最多还拖了三个月)
从107年6月还到108年4月,共计11期,合计3万3千元(10%)
此後就不接电话 也换了手机号码
首先
似乎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或错误资讯,
对方似乎认为还了10%就没问题了
然而对方不还钱且失联後,
因而让我丈母娘愁眉苦脸的半年余,
辛苦存了好久好久的存款就这样消失了。
看着加害人的FB(对方不知道我们知道他帐号)
吃好喝好玩好,根本不是没钱还。(一个月三千~五千)
当初两造双方都是透过法扶安排律师(新北分所)
就我听到这协商过程,让我对法扶有点小失望。
经过徵询丈母娘的同意,
我们希望可以向新北地院申请取消加害人的缓刑宣判,
直接让他们入狱反省。
请问我该如何申请相关作业程序,是否有先进前辈可以给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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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8.30.3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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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想太多....11/21 01:01
2F:→ because4love: 请问何解?11/21 01:05
3F:推 spirit119: 107到现在也未满5年阿11/21 01:10
4F:→ maniaque: 缓刑撤销的原因,有不还钱这一条民事吗???11/21 01:11
5F:→ maniaque: 要是你是让检察官以和解还钱为缓起诉条件还有可能11/21 01:12
6F:→ maniaque: 更何况,你和解书都写明同意对方 "不定期" 了11/21 01:12
7F:→ maniaque: 换言之,对方有没有还钱,等五年後再说吧11/21 01:12
8F:→ maniaque: 说不定人家在期满前一天,提三叠千元砖放在你丈母娘面前11/21 01:13
9F:→ maniaque: 是你们这边选择这个方案的.....11/21 01:13
10F:→ because4love: 谢谢你的说明,我的内容让你误会了11/21 01:34
11F:→ because4love: 定期每个月还款,是缓刑必要条件11/21 01:35
※ 编辑: because4love (122.118.30.36 台湾), 11/21/2019 01:40:49
14F:→ because4love: 文字表述不佳造成误解,请先进见谅11/21 01:47
※ 编辑: because4love (122.118.30.36 台湾), 11/21/2019 01:48:51
15F:推 cherrywo: 递声请撤销缓刑状 11/21 02:41
16F:推 kery1120: 撤销缓刑只是一个手段,很多帮助诈欺的罪判不到六个月 11/21 06:18
17F:→ kery1120: ,对方没钱还你,但一定有钱缴易科的罚金,实际上是不 11/21 06:18
18F:→ kery1120: 用关的,找到方法去强制执行比较重要 11/21 06:18
19F:→ because4love: 各位先进,此次判决为1年2个月,我们应该没办法找 11/21 07:31
20F:→ because4love: 律师协助处理,所以想自己写诉状,但在网路上完全 11/21 07:31
21F:→ because4love: 找不到范本,能请各位提供范本建议吗? 11/21 07:31
22F:推 JustSad: 我想告撞我的驾驶但自诉不委任律师 11/21 07:49
23F:→ JustSad: 楼上能帮我写范例让我参考吗? 11/21 07:50
24F:→ JustSad: 如果你觉得干你屁事,你不也是如此? 11/21 07:51
25F:→ JustSad: 要嘛符合法扶条件请教法扶律师。 11/21 07:51
26F:→ JustSad: 要嘛认命认份一点委任律师当缴学费。 11/21 07:52
27F:→ JustSad: 被诈骗在先、心软在後,学费不用付? 11/21 07:53
28F:→ JustSad: 换个角度看,不花钱买教训,未必学乖。 11/21 07:54
29F:→ JustSad: 亲友的家属与前女友就被诈骗第二次过。 11/21 07:54
30F:→ JustSad: 虽然痛,至少不会重蹈覆辙也好。 11/21 07:55
31F:推 zivking: 楼上太诚实 11/21 07:55
32F:→ because4love: 谢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再次考虑法扶 11/21 07:56
33F:→ JustSad: 退一百步,我们给范本结果不如预期。 11/21 07:56
34F:→ JustSad: 你们觉得是你们免费希望得到的结果? 11/21 07:57
35F:→ JustSad: (如果是违法缓起诉条件,自诉即可。) 11/21 07:57
36F:→ because4love: 不论结果如何,我们家人也只能接受。 11/21 08:05
37F:→ because4love: 目前应该就是您讲的,他违反了缓刑的附带条件 11/21 08:06
38F:→ gman1975: 不要想要免费的范本!请好好思考 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11/21 13:01
39F:→ gman1975: 好吗 11/21 13:01
40F:→ maniaque: 这样讲比较快,除非你们的缓刑宣告,是有指定附带负担 11/21 14:46
41F:→ maniaque: 也就是说,有确实在刑事判决书上记载每月应归还XXX元 11/21 14:47
42F:→ maniaque: 给被害人,当被告确实违反这一条时,才有可能撤销缓刑 11/21 14:47
43F:→ maniaque: 若只是在判决书上末段写上"因为已经和解,所以宣告缓刑" 11/21 14:48
44F:→ maniaque: 刑法74条2项明文规定,撤销也是要违反这一条"且重大" 11/21 14:48
45F:→ maniaque: 没写上缓刑的负担要件,就没有机会撤销 11/21 14:49
46F:推 a9301040: 又没差,反正就陈报对方未履行,声请撤销缓刑,不用费 11/21 16:52
47F:→ a9301040: 用,顶多驳回回到目前状态而已,没啥损失 11/21 16:53
48F:推 sindyevil: 先申请撤销,对方自然就会出现,如果有出面,这次请一 11/22 09:13
49F:→ sindyevil: 次到位,然後取舍一下要不要透露你们知道对方吃香喝辣 11/22 09:13
50F:→ sindyevil: 这件事情,不然对方换帐号或所权限,会少一条讯息来源 11/22 09:14
51F:→ maniaque: 若要具状撤销,建议把脸书所有吃香喝辣资料印出来 11/22 09:52
52F:→ maniaque: 然後把丈母娘的情况也说的悲惨些,茶布斯饭不想郁郁寡欢 11/22 09:53
53F:→ maniaque: 把两边的落差凸显出来,让法官知道犯罪者现在吃香喝辣 11/22 09:54
54F:→ maniaque: 被害者整家愁云惨雾,落差整个明显 11/22 09:54
55F:→ maniaque: 激出法官的司法正义之心... 11/22 09:54
56F:→ a9301040: …没有这种东西吧 11/22 11:38
57F:→ KKyosuke: 法官看这种苦情书状应该看腻了 11/22 12:08
58F:→ yesohya: 刑诉319II废了还改了吗? 11/23 11:18
59F:→ pnLin: 关法扶屁事。自己搞不清楚别乱说话 12/02 01:19
60F:→ pnLin: 关法扶啥事 12/02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