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latiger (小老虎)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客户欠款
时间Sun Nov 3 02:55:07 2019
去年协助客户申请政府业科,我司担任委外单位
去年年底开出第一期发票,客户说等政府的款项拨下来,就会将款项给我
今年年中,对方迟迟不愿给款项,我也不愿意提供设备协助他结案
对方才请我签收现金支付收据,先支付部分款项,剩下等结案後一起支付
结案後,对方就不理不睬,也不愿意支付款项
请教
1.我只收到部分的款项,能否到国税局检举他逃漏税
2.上网查过,似乎可以申请支付命令,也有人说要寄存证信函
请问我需要先寄存证信函,对方不理,才能申请支付命令吗??
还是我可以直接申请支付命令,请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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