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qswq2009 (Navy-Bill)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朋友双载出车祸,如果被载的受伤可以告驾
时间Tue Oct 15 13:43:08 2019
如题,我朋友在双十连假去离岛玩,他载另一位朋友,在中途的时候,一位老阿伯骑在前面,但是阿伯突然没打方向灯左转,他们煞车不及就两个都摔车了....两个身上都有伤,阿伯那边的家属是说人没事就好了,听起来是不会计较,然而我朋友他担心的是,他载的那个朋友是伤到了脸,对方妈妈一直说伤到脸很麻烦,我朋友现在很怕他那个朋友会不会突然生气,然後告我朋友...其实我朋友也伤的很深,当时摔车的时候,整台车都压在她的腰部,腰部那边有三分之一都是瘀血,紫很大一片,然而他是内伤,不像她载的那个朋友是明显的外伤
如果他那个朋友想要告我朋友害他受伤的话,请问这样告的成吗??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230.17.21 (日本)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71118190.A.082.html
1F:推 rock0807: 可以 10/15 14:33
2F:→ CCWck: 驾驶本人若无违法,无侵权行为,应该不用赔。纵使认定爲无 10/15 14:40
感谢你,请问可以在哪里找到相关法律,我去找一下给我朋友安心一下
3F:→ CCWck: 偿委任,无具体轻过失(驾驶也受伤),不用赔。若认定爲好意 10/15 14:40
4F:→ CCWck: 施惠关系,无重大过失,也不用赔 10/15 14:40
5F:→ CCWck: 但煞车不及若认定驾驶有过失,可能成立侵权行为,就要赔 10/15 14:41
※ 编辑: swqswq2009 (13.230.17.21 日本), 10/15/2019 14:46:20
6F:→ CCWck: 民法184条第一项,不过以上讲的法条都看不出来 10/15 14:58
7F:→ maniaque: 阿伯是前车,你们是後车......後车应与前车保持煞停距离 10/15 17:08
8F:→ darkMood: 赔钱的案例很多,所以说没事不要载人,哈 10/15 17:23
9F:推 Lailungsheng: 负责任就结婚…搞定 10/15 17:43
10F:推 spmark: 可以,系上学弟妹有案例,学弟被告、和解赔钱、失恋 10/15 21:56
11F:→ JustSad: 1,不是「他们」刹车不及,是「你朋友」刹车不及。 10/16 04:56
12F:→ JustSad: 2,过失伤害。 10/16 04:57
13F:→ JustSad: 3,肇事者你朋友只是担心害怕,怎没去赔偿慰问伤者? 10/16 04:58
14F:推 currykukuo: 建议楼主可以搜寻 (1)民法184 (2)好意施惠行为的 10/16 09:23
15F:→ currykukuo: 过失责任判定 (3)无偿委任的过失责任判定 会比较好 10/16 09:23
16F:→ currykukuo: 理解 10/16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