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ashining (asdfgh)
看板LAW
标题被告妨碍名誉
时间Thu Sep 26 21:47:33 2019
之前在网路上有人骂移工是社会乱源
就跟某市长一样讲了一堆跟事实不符的歧视言论
我留言说你父母才是乱源
结果反而被告妨碍名誉
笔录时我已经录音说对方言论扭曲事实造成社会纷争
这是对方父母没教好,本来就是可以公开批评
下周要去地检署
想请问这版的朋友还有什麽地方能补充的
对话截图可以回信附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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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你在笔录阶段私自录音???? 09/26 22:41
2F:→ lunashining: 警察录音啦XDD 09/26 23:30
3F:推 a9301040: 你这ip就是多认识法律系同学啦 09/27 04:42
4F:→ QQKKQKQK: 你得举证他父母是乱源... 09/27 09:52
5F:推 lu0713: 准备好钱和解吧 09/27 15:34
6F:→ bearq258: 之後去地检署侦查庭,你说就事论事。不要多说话 09/27 18:21
7F:→ bearq258: 很大机率会没事,不用讲 「养不教父之过」这种话 09/27 18:23
8F:→ bearq258: 检查官比你懂,这种上法院审判很容易无罪他们也不愿去搞 09/27 18:24
9F:推 Lailungsheng: 要先举证对方父母是乱源+1 09/27 18:27
10F:推 lu0713: 敢问六楼的职业是?原po这案件竟然会判断多数都没事? 09/27 19:06
11F:→ JustSad: 楼上看起来很懂很会和解的感觉,遇到很多讼棍齁? 09/27 20:46
12F:→ JustSad: 如实陈诉不必脑补,没事的可能性只有99.9999999% 09/27 20:48
13F:→ lovekyoko: 你笔录讲太多了 根本没必要 09/28 01:23
14F:推 bassmaster: 笔录讲太多了+1 到侦查庭的时候就乖乖坐好 09/28 12:22
15F:→ bearq258: 你第一次开庭会先听至少20分钟洗脸与规则说明 09/28 13:57
16F:推 griswold: 法条不要只看一半,刑法311条3款规定,对可受公评之事, 10/02 13:40
17F:→ griswold: 为"适当之评论"。指称他人父母是乱源,算不算适当之评论 10/02 13:40
18F:→ griswold: ?可以客观思考看看。 10/0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