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venshiba (shiba)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是属於商标法还是智慧财产权呢?
时间Thu Sep 26 15:21:20 2019
我先陈述我的问题,目前我在开发一套系统。有一些功能的{单字}我认为美国有间软体工
司下的很精辟,所以我在该功能上我也是使用一样的单字。
Quote
Lead
Oppunitunt
我不确定,如果我自己开发的软体使用这些字义是否可能违反了商标法还是着作权法。
所以特别来询问。因为对应功能的内容与美国该公司的功能面雷同。
我自己认知是,这就真如OFFICE软体一样,大家都是file,view,edit...之类。但是,使用
我上述那三个单字:Quote,Lead,Oppunitunt
本身也是个英文单字是有意义的单字。只是被美国大公司拿来用。现在我自己开发系统也
想使用不知道可不可以?
还是这可能会侵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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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YLVESTRAL: 应该不涉侵权 09/26 21:58
2F:推 CCWck: 非作为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 09/26 22:46
3F:→ a9301040: 选单是功能不是商标商誉 09/27 04:39
4F:→ ravenshiba: 非常感谢大家回覆帮忙! 09/27 09:39
5F:推 leehui12: 不涉及商标,但有没有专利或着作权问题不清楚 10/03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