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schill (Believe o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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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遇到没钱赔偿的加害者
时间Mon Sep 16 23:13:03 2019
不知道这案件是什麽时候的事? 适用过失伤害修改後还是修改前?
然後就直接讲吧, 告是你的权利 但拿不拿的到钱跟你告一点关系都没有
告下去是刑事处理, 依对方家庭状况+有意愿和解通常就是刑拘易科罚金
然後实务上再加一个可分期付款或可转社会劳役
你逼到他什麽? 役拘算你6万块分3期一个月2万 好啦, 剩下的是民事
民事你要500万是吧? 法官看你的情形先帮你砍到剩200万的很正常
然後恭喜你胜诉拿了一张债权凭证, 去查财产没半毛钱
所以你能拿到什麽? 还真以为法院无所不能你胜诉别人就会吐500万给你哦..
另外一点很多检察官是很肚烂你们自己双方和解樵不拢然後弄到法院
虽然依法还是会办 但这种都会特别在起诉书上说被告因已自首等原因 适用减刑
车祸案件一般就是见好就收 没有的再多你也要不到 想送人去关?
看守所现在大爆满跟本没地方关 这种短期刑大多都是钱或者社会劳役
关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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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Sad: 主要是对造已经60岁,债权凭证很可能没意义。 09/16 23:31
2F:→ JustSad: 道德劝说并不是一定能有效或拿到更多赔偿金…… 09/16 23:32
3F:→ JustSad: 只是如果有可能性,道德劝说比较有可能。 09/16 23:32
4F:→ Sischill: 其实光看到60岁 90岁老母还有中风 就认赔了 上刑庭也会 09/16 23:33
5F:→ JustSad: 若按照原po叙述,我60岁又是全家生计支柱…… 09/16 23:33
6F:→ Sischill: 因为家世等给予轻刑准服社会劳役 不然一家3口全死上新闻 09/16 23:33
7F:→ Sischill: 那到时候法务部肯定被记者抬出来宰好嘛 09/16 23:34
8F:→ JustSad: 被告,摆烂逃避的可能性非常高,不管法院有无缓刑。 09/16 23:34
9F:→ JustSad: 真服刑、缓刑、减刑、想不开,对原告都没比较好。 09/16 23:35
10F:→ JustSad: 我就搞不懂为何宗师粉丝团会想强烈建议告到底? 09/16 23:36
11F:→ JustSad: 年轻人或未来有机会的人,逼她可能还有意义。 09/16 23:36
12F:→ JustSad: 当初玉山银行委外的外催公司就是有个猪脑袋乱逼人。 09/16 23:37
13F:→ JustSad: 一个女大生想不开,25k的卡债就自杀死了,才一直修法。 09/16 23:38
14F:→ JustSad: 停办学生卡、严格审核、外催公司的限制一大堆。 09/16 23:39
15F:推 TaiwanDPP: 我家有钱。不过如果我撞到人绝对说自己一级贫民还要养 09/17 01:28
16F:→ TaiwanDPP: 老小 09/17 01:28
17F:→ Sischill: 你讲又没屁用 民事判决出来一查你财产就知道你是不是鬼 09/17 09:45
18F:→ Sischill: 扯 09/17 09:45
19F:→ maniaque: 某楼很有趣,都讲要去"查"对方是否"表里如一"的困境 09/17 09:53
20F:→ maniaque: 空口说白话有什麽意思呢...... 09/17 09:53
21F:→ JustSad: 不管是不是撞到人,要赔钱时谁会说自己很有钱吗? 09/17 10:23
22F:→ Sischill: 问题是查是民事不是刑事 拿刑事是为了以刑逼民 不然刑事 09/17 11:58
23F:→ Sischill: 是能查个鬼哦.. 09/17 11:58
24F:→ zoin: 问题是拿民事判决 透过合法途径查询 通常刑事都过追溯期了吧 09/17 12:08
25F:→ Sischill: 是呀, 但你是要钱还是要把人送去关? 这才是重点吧 何况 09/17 13:22
26F:→ Sischill: 过失伤害现在跟本不会关 大多都判罚钱而已 短期刑不关已 09/17 13:22
27F:→ Sischill: 经成为实务共识了 09/17 13:22
28F:→ zoin: 在意的要告了才有用 不在意的告了也不会在意 还是要告吧.. 09/17 13:31
29F:→ zoin: 反正告诉权在原告身上..争执这个没意义 目前法条就是这样 09/17 13:36
30F:→ JustSad: 鸡同鸭讲? 09/17 13:48
31F:→ JustSad: 现在我们讨论的是个案,不是常态或告不告的一般而言吧? 09/17 13:49
32F:→ JustSad: 不在意的告了也不会在意<为何还是要告= =? 09/17 13:51
33F:→ JustSad: 1,时间太多有闲钱没地方花想资助法院跟律师。 09/17 13:52
34F:→ JustSad: 2,怕被告不够顽皮不会摆烂让她死心不要存有幻想。 09/17 13:53
35F:→ JustSad: 3,赌万一上电视新闻打马赛克出名的机会名扬四海。 09/17 13:54
36F:→ JustSad: 4,因为大家都说她在意但我觉得她不怕所以告告看。 09/17 13:55
37F:→ JustSad: 5,告到底能让法检累积仇恨值输出给被告减刑空间。 09/17 13:56
38F:→ JustSad: 6,因为我跟猪队友的法律常识与实务经验不足告来学。 09/17 13:57
39F:→ JustSad: 7,有机会拿到无追讨对象的债权凭证秀给子孙纪念。 09/17 13:58
40F:→ JustSad: 8,时间金钱投注在诉讼案件可以更妥善照顾受害人。 09/17 13:59
41F:→ zoin: 所以说以後遇到没钱的肇事者就撤告自己吞下去.. 09/17 14:00
42F:→ Sischill: 的确是这样没错 总不可能要法律压人卖器官或签高利贷吧 09/17 14:00
43F:→ JustSad: 9,为了满足忿忿不平的网友告到底能证明他们是对的。 09/17 14:00
44F:→ Sischill: 真的穷到就只剩烂命一条的你跟本没办法 09/17 14:01
45F:→ zoin: 民事庭遇到脱产的都直接吞 反正就一张纸. 搞不懂是反讽还是 09/17 14:01
46F:→ JustSad: (我在隔壁板某个案件说不行就建议卖断债权给…… 09/17 14:02
47F:→ JustSad: (被桶一年+退文,你觉得有办法我会建议卖断债权? 09/17 14:02
48F:→ zoin: 乾脆说债权可以捐出去给政府去管收强制劳动 保证经济起飞 cc 09/17 14:03
49F:→ JustSad: 重点是被告的年龄、经历与家世背景。 09/17 14:03
50F:→ JustSad: 银行贷款跟卡债与私人债务不同,所以不能等同看待。 09/17 14:04
51F:→ zoin: 我没有上帝视角 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 09/17 14:05
52F:→ JustSad: z大的建议我有点赞同,但台湾目前立法进度可能…… 09/17 14:05
53F:→ JustSad: 被告经历,私人债务没委任侦信社或透过特殊管道很难。 09/17 14:07
54F:→ JustSad: 被告年龄+家庭成员概况,勉强可勾勒出大概状况评估。 09/17 14:08
55F:→ JustSad: 简单说,乞丐的朋友几乎都是乞丐,富翁的朋友很多富翁。 09/17 14:09
56F:→ zoin: 所以我才说原原PO要评估 提告跟和解民事能从被告拿到多少. 09/17 14:10
57F:→ Sischill: 强制劳动...你知道监狱大爆满嘛? 你要强制劳动监狱还不 09/17 14:10
58F:→ Sischill: 收勒, 而且你真以为监狱那劳动赚多少钱...连维护监狱的 09/17 14:10
59F:→ Sischill: 费用都不够好嘛 09/17 14:10
60F:→ JustSad: 一样是跑路,游民、黑道、诈欺、倒闭,能力就不同。 09/17 14:10
61F:→ Sischill: 再说民法的东西国家才不管你..A欠B钱 B拿到权状 然後就 09/17 14:11
62F:→ JustSad: S大,强制劳动但不入监类似劳动服务+配套,可行吧? 09/17 14:12
63F:→ Sischill: 是你们自己的事 国家顶多帮你法拍 强制之类 做太过火那 09/17 14:12
64F:→ Sischill: 就不是民法了 09/17 14:12
65F:→ Sischill: 那就是现在就有的社会劳动呀 扫马路 区公所送茶水 现在 09/17 14:12
66F:→ Sischill: 短期刑都是这样呀 因为从监狱到看守所都满了 犯2个月拘 09/17 14:13
67F:→ JustSad: 60岁老妪,上有老母下有弟弟都要照护,未婚收养的。 09/17 14:13
68F:→ Sischill: 役的跟本没空间可以塞了 再加上硬塞进去搞不好出来直接 09/17 14:13
69F:→ Sischill: 转职成黑道 09/17 14:14
70F:→ JustSad: 顾老母跟弟弟有没有补助?自己独立照护的钱哪来的? 09/17 14:14
71F:→ Sischill: 60岁如果工资算2万3 有社工帮申请低收跟补助勉强能活啦 09/17 14:15
72F:→ JustSad: 自己照料:很有钱或有其他金援管道、很穷困只能依赖补助 09/17 14:16
73F:→ Sischill: 这查财产清簿就知道了..然後其实只要民法告下去就能直接 09/17 14:17
74F:→ Sischill: 查了... 09/17 14:18
75F:→ JustSad: 如果是依赖自己或老母或弟弟的补助,提告不提告都一样 09/17 14:18
76F:→ Sischill: 会拖过刑事期那是民事开庭後的事... 所以才会讲是要钱还 09/17 14:18
77F:→ Sischill: 是要人被捉去关? 09/17 14:18
78F:→ JustSad: 他们觉得提告才能找出她的金源,有效(?) 09/17 14:19
79F:→ zoin: 刑附民不用缴纳裁判费 < 这才是重点 09/17 14:19
80F:→ JustSad: 省裁判费,拿不到一毛钱,是能省多少= =? 09/17 14:21
81F:→ JustSad: 你们都觉得裁判费可能有去无回,还要告的意义是= =? 09/17 14:22
82F:→ JustSad: 债权凭证并不是真的那麽废只是一张废纸。 09/17 14:23
83F:→ Sischill: 刑附民打完大概要3~4年 09/17 14:23
84F:→ Sischill: 中间如果刑事有上诉 民事有上诉 拖到7年很正常 09/17 14:23
85F:→ JustSad: 但能有肉有执行标的的人,根本不必玩到债权凭证就没了。 09/17 14:23
86F:→ JustSad: 银行债务拿到债权凭证的因果关系很多,私人债务不同。 09/17 14:24
87F:→ JustSad: 一般人拿到债权凭证都还拿不回一毛钱=废纸认证。 09/17 14:25
88F:→ Sischill: 如果是60岁 这官司拖个5年以上基本上已经很可怕了 浪费 09/17 14:25
89F:→ Sischill: 时间然後几乎不可能拿到什麽东西.. 09/17 14:25
90F:→ JustSad: 即便如此,废纸还不是一定作废,因为有继承人! 09/17 14:26
91F:→ Sischill: 简单的说要打怎样的官司要考虑的不单单只是自己受害的状 09/17 14:26
92F:→ Sischill: 况, 还要考虑对方的能力 年龄等..不然白耗工而已 09/17 14:26
93F:→ JustSad: 本案的被告60岁未婚无子弟弟又不行,除非老母有祖产。 09/17 14:27
94F:→ zoin: 这是原告跟被告要衡量的阿 原告就刑附民 被告就 和解/摆烂 09/17 14:27
95F:→ zoin: 好像有某大说过是赛局理论吧.. 09/17 14:27
96F:→ JustSad: 本案被告要衡量什麽鬼= =? 09/17 14:29
97F:→ zoin: 我不是上帝啊 被告状况我怎麽可能清楚 搞不好有房产没低收 09/17 14:29
98F:→ JustSad: 下海卖艺?还是到中国捐器官? 09/17 14:29
99F:→ Sischill: 其实以本案来说原告要跟时间赛跑很亏 如果被告中间脑部 09/17 14:30
100F:→ JustSad: 你的逻辑我的智商无法理解……有房产没低收政府不会补助 09/17 14:30
101F:→ Sischill: 退化得失智症就没有办法打了 连关都不能关 09/17 14:31
102F:→ zoin: 双输就双输 反正本来就没从被告方拿到赔偿不是嘛(保险100? 09/17 14:31
103F:→ JustSad: 有房产、不必政府补助、60岁能独力照顾老母跟残弟…… 09/17 14:31
104F:→ Sischill: 有房产又没低收 正解的做法是 刑告刑 民告民 同时进行 09/17 14:33
105F:→ zoin: 那些都是对方自述..就这样 实际情形非当事人 我不了解 09/17 14:33
106F:→ JustSad: 你们的目的到底是希望原告能拿到赔偿?(原以为 09/17 14:33
107F:→ Sischill: 不要刑附民 太慢, 民告下去就可以早点查财产清册 09/17 14:33
108F:→ Sischill: 想用以刑逼民要这样做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要为省那裁判费 09/17 14:34
109F:→ Sischill: 丧失时间... 09/17 14:34
110F:→ JustSad: 还是赌一口气但双输就双输反正不关你们的事?(现看来 09/17 14:34
111F:→ zoin: 重大伤病要确定诉讼额 还要一直追加 反正原原PO有请律师.. 09/17 14:39
112F:→ zoin: 恩 事故发生就要尽快告民事声请假扣押防脱产之类的比较保险 09/17 14:40
113F:→ JustSad: 你是真不懂还是故意说错= =? 09/17 14:42
114F:→ JustSad: 想省裁判费画重点的人建议声请假扣押? 09/17 14:43
115F:→ Sischill: 现在假扣押很难通过 因为之前假扣押被太多人滥用 所以现 09/17 14:44
116F:→ JustSad: 为了省停车费,包下整个停车场的概念? 09/17 14:44
117F:→ Sischill: 在除非你要证明对方明显有脱产意图 不然基本上不会过 09/17 14:44
118F:→ Sischill: 基本上民事告下去後是可以追溯财产 除非脱产到没办法追 09/17 14:45
119F:→ JustSad: 为了省荷包,拿出一笔钱扣住假扣押,神来之笔。 09/17 14:46
120F:→ Sischill: 溯的一方(如买卖上的善意第三人 银行有优先设定、抵押) 09/17 14:46
121F:→ Sischill: 不然脱产还是有办法追的回来.. 09/17 14:47
122F:→ JustSad: 他们的论述感觉像先设定:被告很皮、有钱会脱产。 09/17 14:48
123F:→ zoin: 真不懂啊 因为我被撞到能走 才开始跑流程 都已经过了三个月 09/17 14:48
124F:→ JustSad: 他们以为我先设定:被告一定愿意还有钱还。(屁啦!) 09/17 14:49
125F:→ JustSad: 一码归一码,我们说的是「针对原po这单一个案」。 09/17 14:50
126F:→ zoin: 我是设定没钱很皮...事故满一年了 QQ 09/17 14:50
127F:→ JustSad: 上次不是建议过z大重发文写下你的案件…… 09/17 14:51
128F:→ JustSad: 背景要素不同,不要乱套自己的进去…… 09/17 14:52
129F:→ zoin: 就给法官判 多说无益 是要说心酸的 好加在没残废 09/17 14:53
130F:→ JustSad: 只有处女座是一样难搞,其他星座并不会人人一样表现。 09/17 14:53
131F:→ zoin: 因为原原PO只写500 对方没钱 保险会出100 就这样.. 09/17 14:55
132F:→ JustSad: 不知道是我们频率对不上还是你真的开始跳针…… 09/17 14:56
133F:→ zoin: 原告就要钱赔 被告就烂命一条没钱 老残穷 光脚不怕穿鞋的.. 09/17 14:58
134F:→ JustSad: 鸡太瘦弱是要硬宰啃骨头还是想办法养大再杀? 09/17 15:01
135F:→ zoin: 谁会帮原告讨 谁会帮被告赔 反正都马事不关己 不是吗cc 09/17 15:01
136F:→ JustSad: 如果没有可能没有代偿,财信管理公司要倒一半以上= = 09/17 15:03
137F:→ JustSad: 能一次付清的通常不是债务人本人,能给他早就给了。 09/17 15:04
138F:推 hidog: 不用跟某人争辩 他不是法官也不是对造律师w 09/17 18:34
139F:→ hidog: 免得一个不小心他还会叫你宗师 09/17 18:34
140F:→ Sischill: 你也不是呀.. 09/17 20:14
141F:→ JustSad: 我定义的是宗师粉丝团,而且我不觉得他是在争辩XD 09/17 22:37
142F:→ JustSad: 有听闻你不是宗师,而且觉得我的法律观念有误…… 09/17 22:40
143F:推 hidog: 你爽就好 w. 09/17 23:09
144F:→ JustSad: 你现在的动作是劝别人别跟我辩,你要跟我辩吗= =? 09/17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