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in (小星星)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投资合约书
时间Sun Sep 15 16:16:39 2019
更新後续
人物
我
嫌疑人=A
---起始於民事诉讼---
我就先委任律师处理强制执行事宜
A收到通知以後提起"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
强制执行的部分就"暂停"
开始了民事诉讼
A的策略(或者A的律师的策略)就是拖时间
原则就是指出我说的部分全部为假
包含对话纪录等都是自己做假
然後我方就一次一次提出证据证明所说为真
到了一个程序(忘记那个程序名称)
法官就直接要A验指纹就知道我的本票是否为真
(本票上面有A的指纹压印)
然後A就当庭承认指印是亲自盖的
一审就结束
後来A就提起二审上诉
但是并没有提供上诉理由
(实务上好像可以开庭後补)
所以我方也无法得知对方的上诉理由做准备
总之我猜测这也是故意拖时间
第一次二审开庭A方并未出现
"以上大概花了一年时间"
---刑事诉讼的开始---
这段时间我也是拼命蒐证
二审第一次开庭以後我就提起刑事诉讼提告A背信
第一次侦查庭以後
对方撤回了二审上诉
民事诉讼就此结束了
接下来每次开庭对方就会丢一些理由出来
每次我都是当庭直接打脸
当然A可以再次准备资料打脸我
不过A的理由大部分都是忘记了或者无法证明
基本上我的证据满充足的
当初诓称投资跑车租赁的事业完全是假的
以及放款投资的事业也是
所以最後两次事务官(检察官委托检查事务官开庭)
直接询问对方有没有意思和解
就目前两方提出的资料显示
对A来说是相当不利的
下次开庭就和解了
---後续---
经历过这次以後
才发现其实人生就是一场游戏
游戏当然有规则
事先了解规则的话
在面对状况的时候可以多一点选择
刑事侦查庭的时候
A一直表示绝对没有任何欺骗的行为
单纯的债务纠纷A自己也是被人骗的一份子
今天介绍我投资当然他也愿意负起责任
我就直接问他 你说得如此有诚意
请解释为什麽你民事庭的时候要说我说的都是假的
A的律师直接叫他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
A的律师甚至说今天就算开庭也不一定有罪喔
不一定需要和解
(其实都只是吓唬人的话术)
骗你用便宜的代价去和解
今天很多人可能碍於生活无法花时间出庭打官司
甚至是花钱请律师可能效益也不大
所以都自己摸摸鼻子认赔
以上只是分享一个经历
希望对於有用的人能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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