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kayalo (化物语最後应该妖怪大战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强制执行的疑问
时间Thu Aug 29 08:16:38 2019
现行法规规定可以扣薪至最低生活费1.2倍
假设薪水4万,被扣到剩1.5万
然後过几天又有扣存款的命令到达,债务人户头的1.5万之前生活开支花了3千剩1.2万
这时候邮局依法院命令把1.2万扣起来给债权人
请问债务人那边可以透过法院把这笔1.2万的钱讨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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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akayalo (111.252.204.79 台湾), 08/29/2019 08:18:31
1F:推 v3su: 无法,您只可以异议执行债权可否依执行完毕顺序扣薪 08/29 13:45
2F:推 q135q135: 钱给债权人了吗?如果还没让债权人收取 应该还有救 08/29 14:11
3F:推 KKyosuke: 如果能举证那是薪资帐户 然後那笔钱不是之前存下来的而 08/29 15:54
4F:→ KKyosuke: 是现在的最低生活费的话就有救 08/29 15:55
5F:推 a9301040: 声明异议,举证楼上说的 08/29 16:28
6F:推 v3su: 原PO,我建议您直接去电执行官的书记官,看已扣除之金额可否 08/29 16:36
7F:→ v3su: 声请退款。不管是否已扣除超过最低生活费,是否可以退款您 08/29 16:36
8F:→ v3su: 直接找您的执行官书记官,其他废话不用看太多,直接打去问, 08/29 16:36
9F:→ v3su: 只需几分钟 08/29 16:36
10F:→ v3su: 更字,是否可以退款,您直接找书记官问 08/29 16:37
11F:推 ultratimes: 欠钱就该全扣压,没生活费你家的事,不关法院的事 08/30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