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errari (有点喜欢你.....)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代标车子
时间Sat Aug 3 01:59:24 2019
本人最近有找车行帮我代标一台汽车
当初跟业务说好就是我付该汽车得标金额+标到的金额*8%服务费
但是後来该业务一直拿不出拍卖公司的得标单
我後来请人到该拍卖公司查价格 发现原来该业务除了赚取车价的8%服务费外
还在得标价多灌水了几万元的得标金额 请问这样算是诈欺吗?!
如果我现在要走司法途径我该怎麽做?!
(因为我现在有该拍卖公司拍定价的截图了
还有之前谈好交车应付金额的line截图)
报警???1.带着相关证据直接去台北报警带警察去该业务公司(我人在南部)
2.还是在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因为我是在南部汇款的
还是直接按铃控告?????
(其实我还真没告过人到底要怎麽告人?!
直接报警就算进入司法程序了吗?还是要去地检署作笔录?)
在些先感谢有提供意见的大大 在推文提供适当做法的乡民我给1000p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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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5.83.4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4768766.A.FA4.html
※ 编辑: Jayferrari (36.235.83.44 台湾), 08/03/2019 02:14:10
1F:推 Lailungsheng: 拿1000块找律师…08/03 02:40
2F:→ Hermess: 你不说给p币我觉得答覆你的反而会比较多人08/03 21:32
3F:推 JustSad: 二楼戳到我08/03 21:57
别这样嘛...po的时候想到的一点点小心意.....我相信这里没人是为了p币而推文的
※ 编辑: Jayferrari (36.235.70.82 台湾), 08/03/2019 21:59:26
4F:→ JustSad: 你的问题真的要找律师,看能告哪几条08/03 22:03
5F:→ JustSad: 与其跟我们讨论浪费时间,不如找专业律师研究。08/03 22:04
6F:→ JustSad: 若是我,诈欺、业务侵占、伪造文书都想告。08/03 22:05
7F:→ JustSad: 伪造文书先拿来逼对方和解用,因为是公诉罪不能撤案08/03 22:06
8F:→ JustSad: 对方不愿和解=不想承认+浪费大家时间,就告伪造文书08/03 22:06
其实我也想过伪造文书的部份
可是情况是他没把得标单给我看
然後在另外一张白纸写上假得标价+拍定费+过户费+8%服务费等等的总额....
这样算是伪造文书吗?因为他没有伪造那张得标单
※ 编辑: Jayferrari (36.235.70.82 台湾), 08/03/2019 22:10:45
9F:→ JustSad: 不管法官、检察官、书记官、律师怎说,自己递状告。08/03 22:07
递状是自己去我住的地方地检署找检察官作笔录吗?!
10F:→ JustSad: 公务员?好像有条登载不实,业务我不知道有没有08/03 22:08
11F:→ JustSad: 所以你委任律师跟他讨论比较实在且有效。08/03 22:09
12F:→ JustSad: 你要我用自己感觉回答你?还是找律师专业经验问?08/03 22:15
※ 编辑: Jayferrari (36.235.70.82 台湾), 08/03/2019 22:30:33
13F:推 Nipperdey: 建议委任律师提告08/03 23:25
14F:→ alog: 请别人抓车搞到这样还蛮瞎的08/04 00:14
15F:→ alog: 花钱先去找个律师谘询看看对你在不清楚的状况下比较有利 且08/04 00:17
16F:→ alog: 我相信你应该需要持续被协助08/04 00:17
17F:→ alog: 不然你应该会跟车行周旋很久 然後吃下跟不合理的费用 08/04 00:19
18F:→ alog: 另外再补充 我不太确定你是不是想进国外的中古车08/04 00:28
19F:→ alog: 不过这块我是建议除非你有很熟识的朋友/车行可以代为处理08/04 00:29
20F:→ alog: 不然不要随便碰这块 这要黑还蛮黑心的08/04 00:29
其实是花钱都小事但对方态度实在太恶劣了
现在是一副钱我都收了剩下你家的事
所以我没有想跟他们耗的意思
只是想问问什麽司法途径对我比较方便
Ex像是让他下来开庭不用让我跑上去北部之类的
※ 编辑: Jayferrari (36.235.70.82 台湾), 08/04/2019 07:46:14
21F:推 bassmaster: 关键字 花钱是小事,那你去找律师谘询绝对比版友精准 08/04 17:15
22F:→ bassmaster: 虽然版上也是卧虎藏龙啦(不包括我) 08/04 17:15
23F:→ bassmaster: 不然像某篇「半年前网友教的」结果现在出问题就不好了 08/04 17:16
24F:→ maniaque: 你要告背信? 还是要告业务侵占? 还是要告诈欺? 08/05 09:32
25F:→ maniaque: 我觉得背信比较可能 08/05 09:32
26F:→ maniaque: 但,"当初说好"要有相关的佐证,不是空口白字 08/05 09:33
27F:→ maniaque: 这是刑事部分,至於民事就是把钱讨回来,即使对方离职 08/05 09:33
28F:→ maniaque: 仍可以公司为诉讼求偿对象 08/05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