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
看板LAW
标题Re: [政见] 关於板规的建议
时间Mon Jul 22 10:31:39 2019
抱歉 如果我当的话 我无法接受
我认为 PTT 是公开的私人站台
您认为我的板规不好 可以沟通後罢免
请到sysop看站方规定 板主的权力义务
当然有人可以接受的话也是没有违规就是了
※ 引述《uhottle ()》之铭言:
: 标题: Fw: [政见] 关於板规的建议
: 时间: Sun Jul 21 19:32: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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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转录自 Law-Service 看板 #1TD4k_K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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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uhottle () 看板: Law-Service
: 标题: Re: [政见] 连署新增LAW板板主
: 时间: Sun Jul 21 19:25:4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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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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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应为板规之执行者,而非板规之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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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规应经由板友提案後,投票通过成立,版主不得恣意删改增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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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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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使用学术网路,有国家资源公共场域之性质,批踢踢板面不是可以无限开,
:
: LAW板只有一个。基於平等和公平,应尽量让每一个人都能合理使用,尤其基於宪法
:
: 保障之言论自由,使用者之自由应尽量给予保护。
:
: 使用者未造成他人权益及自由受损时,应尽量不予法律所无之限制。
:
: 若有各种限制,应基於版面使用者、管理者,基於让板达到最大公益的目标下,
:
: 合意为之。而不是板主选上後,板主随即权力无限大而可以任意而为,
:
: 甚至将板主的恣意视为是板上的自治。
:
:
: ※ 引述《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之铭言:
: : ※ 引述《IanLi (IanLi)》之铭言:
: : : 以下为小组提问:
: : : 请列出现在当任板主的看板与曾任板主的看板以理解管理看板
: : : 数量与过往资历。
: : : 另外对若看板上提到批币以外有偿争取板友协助,若身为板主
: : : 会如何处里。
: : : 若身为板主对板友申诉或检举会如何处里,是否允与在看板上
: : : 公开检举,或采用站内信非公开检举,若采用站内信是否会有
: : : 使用黑名单拒收的情形。
: : : 以上请协助回覆,理解实务处里的应对的方式。
: : : 谢谢您。
: : 1. 目前担任Hokuto板之板主。
: : 2.P币外之有偿行为原则上一律禁止,若是板友徵求有偿协助将以水桶处分,视情节严重
: : 、累犯情形得并科退文;若是招揽生意、未经允许之广宣文,处以水桶及退文处分。
: : 3.考量到版面秩序,不开放发文检举。因目前LAW板文章量不多,亦不需设立置底推文检
: : 举。规划以站内信板主提出申诉、检举为主。另,为确保申诉人日後仍有申诉其他案件之
: : 权利,原则上板主不进行任何黑名单设定。若使用者恶意骚扰,将检附证据於法务部提出
: :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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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3.148.190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563708351.A.521.html
: ※ 编辑: uhottle (114.43.148.190 台湾), 07/21/2019 19: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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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转录者: uhottle (114.43.148.190 台湾), 07/21/2019 19:32:11
: 推 hidog: 实务上做不到w 07/21 20:47
: → hidog: 部分版规可以投票(例如是否开放非学术法律讨论这种 07/21 20:48
: → hidog: 但全版规都投票是有难度的 07/21 20:48
: → uhottle: 不然板的大方向投票决定後,板主能做技术和细节的限制 07/21 20:49
: → uhottle: 因为板主选上不难却难以解职,权力实在应予限制 07/21 20:50
: → jim23027: 管理的基本规则(板规)都要用多数决的话,根本就没有 07/21 20:51
: → jim23027: 效率吧... 07/21 20:51
: → uhottle: 板主仅能依经投票决定之重要规范做技术和细节之限制 07/21 20:53
: → uhottle: 总之重要的规范应经由板众投票较合理 07/21 20:57
: → jim23027: 对啊,你之前的大方向就是言论自由(有偿徵求法律意见) 07/21 20:57
: → jim23027: ,然後版主适当的限制(限制有偿徵求法律意见),没有 07/21 20:58
: → jim23027: 矛盾啊,只是限制的内容刚好是你想开放的,你就觉得被针 07/21 20:58
: → jim23027: 对了不是? 07/21 20:58
: → jim23027: 不过讲实在话,你之前遇到的法律问题,是真的蛮有趣 07/21 20:58
: → uhottle: 诉讼当事人是家人,她非常不愿大家关注或搜寻,所以我 07/21 21:03
: → uhottle: 之後也尽量不会在公共板上讨论。 07/21 21:03
: → uhottle: 也请大家讨论法律之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隐私 07/21 21:07
: → uhottle: 是想说版主所设不得抵触投票通过的上位板规,或增加母法 07/21 21:14
: → uhottle: 所无之限制。 07/21 21:14
: → uhottle: 对板众之重大限制,应经板众之同意。 07/21 22:13
: 推 hidog: 实务上做不到 更别提还有分身帐号的问题 07/21 22:22
: → spmark: 有争议的拿出来投票就好啦,这样的想法很棒阿 07/22 07:45
: → yesohya: 你要的抵触群组规 = = 07/2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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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一直在谈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间的平衡,我辞职之後回家带小孩,
我没想到这个社会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级单位,能够做些事情让妈妈放心带小孩,
或者是让妈妈放心工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6.241.24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3762701.A.93C.html
1F:推 uhottle: PTT算是公私混合吧 觉得发文的限制应以「有必要」为主 07/22 23:21
2F:→ uhottle: 避免版面混乱避免当事人找律师在我看来都是没有实质性的 07/22 23:23
3F:→ uhottle: 的限制理由。不喜欢lifelaw限制一堆板规又很难理解。 07/22 23:26
4F:→ uhottle: 觉得严守必要最低之限制,保护自由才是好板主 07/22 23:28
5F:→ uhottle: 有些板主好像不找些规定来水桶就没有当板主的感觉 07/22 23:31
6F:→ uhottle: 如前板主S。 07/22 23:35
7F:推 uhottle: 觉得除了有严重的违规事件再请求处理 不要板主还比较好 07/22 23:41
8F:推 cccwei: 这里是学术网路,本来就不适合有任何营利的行为。 07/22 23:58
9F:→ cccwei: 真要找律师也有律师板可以去,何苦执着在这呢? 07/22 23:58
10F:→ uhottle: 不慎让个Showeig选上还要努力的申诉想办法罢免觉得很累 07/23 00:01
11F:→ uhottle: 律师板不能讨论案情阿 这样找律师只有瞎找一途 07/23 00:03
12F:→ uhottle: 个人总之也不会再徵求 只是表达想要有个自由的板 07/23 00:12
13F:推 KKyosuke: 你也不要得了便宜卖乖 根本来乱的 07/23 00:26
14F:→ uhottle: 面临诉讼的都非常紧张严肃的 何来乱之理 懒得说了 07/23 00:33
15F:→ yesohya: 乾脆请新版主办个投票看看 我蛮好奇结果的 XD 07/23 02:16
16F:推 KKyosuke: 紧张严肃 呵呵 07/23 03:27
17F:→ Hermess: 专版专办。就像租屋经验版不可以出租房子一样。除非是没 07/23 12:01
18F:→ Hermess: 有版可以提供你要的帮助。但是既然有专门提供协助找律师 07/23 12:01
19F:→ Hermess: 的版。就过去找会比较好。 07/23 12:01
20F:→ uhottle: 来询问者无不渴望得到一点指引 酸人嘲讽的都是不想回答者 07/23 15:14
21F:→ uhottle: 来询问者少有态度不好 酸言攻击嘲弄都是事不关己者 07/23 15:21
22F:→ uhottle: 因为自己对案情做了些研究 也是想有机会和大家讨论 07/23 15:27
23F:→ uhottle: 不过板上无谓敌意太多的话 宁愿少说话 07/23 15:28
24F:→ uhottle: 一不小心卷入攻击想要回应就会太累 07/23 15:30
25F:→ uhottle: 发问再谨慎诚意还是会有showeig之流啦 07/23 15:40
26F:→ jim23027: 唉...都过了那麽久了,你还是没发现自己的问题在哪里( 07/23 22:04
27F:→ jim23027: 叹) 07/23 22:04
28F:→ malemma: 当时可不只他好吗...... 07/23 22:05
29F:推 q135q135: 来询问者确实少有态度不好的 不过某个来乱的就是少数态 07/24 20:01
30F:→ q135q135: 度的询问者其中之一 07/24 20:01
31F:→ q135q135: 赞同kk大的看法 某人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 07/24 20:02
32F:→ yesohya: 她去律师板 那条件会被嘘爆吧 XD 07/24 21:09
33F:→ yesohya: 可以和以前基本工资时薪126时代用150徵那篇比 XD 07/24 21:11
34F:→ uhottle: 我们一审给的价码是六位数 07/24 21:32
35F:→ uhottle: 我们不是有钱人 就这样。 07/2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