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eichun (你们看是小波耶!!!)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样算恐吓罪or公然侮辱罪吗?
时间Fri Jul 12 00:29:35 2019
我最近在ptt某篇文,底下嘘文【郑捷会杀死你】
然後那文的发文者就报警告我了,他还寄站内信警告我。
我想请问
公然侮辱罪,要成立的前提是我知道对方是谁。
但我只是随机挑一篇文出来发泄,根本就不知道那发文者是谁。
我也没有故意要挑那个人出来侮辱,我完全是随机的啊。
这样的话我只有骂【郑捷会杀死你】这麽一句,
这样公然侮辱罪还能成立吗?
恐吓罪的话,要成立的前提是能让被恐吓对方心生恐惧。
但我那句【郑捷会杀死你】,因为郑捷早就被枪毙了,
根本不可能跑去杀那发文者啊。而且我只有骂这麽一句,
也不应该只根据这麽一句话,认定我真的有
想要杀死那发文者的意思吧。也就是说我那句
【郑捷会杀死你】,
逻辑根本就不成立,也就不可能会发生任何危险。
所以【让被恐吓对方心生恐惧】应该也不成立才对。
这样的话,他要告我,还告得成吗??那我应该如何为自己辩护??
补充:为何不道歉?因为那个人一发现我嘘文就去警局提告了,我根本没道歉机会。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One 801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9.131.7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2862577.A.926.html
1F:→ spmark: 道歉可以请他可以撤告阿 07/12 00:47
2F:推 cute101037: 公然侮辱有要知道对方是谁,但是不用知道对方名字^^ 07/12 01:19
3F:→ cute101037: 知道你侮辱的是你要侮辱的那个人就算了^^ 07/12 01:19
4F:推 ultratimes: 恐吓也不必恐吓的内容真的有成立之虞,只要令人畏惧 07/12 03:28
5F:→ ultratimes: 就好了,因此你名字不管改成郑捷 陈进兴 还是耶稣真主 07/12 03:29
6F:→ ultratimes: 都完全一样,不影响该罪是否成立与否 07/12 03:29
7F:→ malemma: 成立,道歉,赔偿 07/12 07:09
8F:推 passion6331: 下次你说话就会小心点了 不过我觉得不太可能告得成 07/12 08:55
9F:→ passion6331: 不证自罪原则 07/12 08:56
10F:推 Lexus: 对方是po什麽文你要留这样的言呢 想办法跟对方和解吧 感觉 07/12 09:28
11F:→ Lexus: 被起诉机率很大 07/12 09:28
12F:推 rescueme: 恐吓危害安全罪要以「即将发生之恶害」为之,郑捷都死了 07/12 09:39
13F:→ rescueme: 何来即将发生之恶害?不用道歉也不用和解,保证你无罪 07/12 09:39
14F:→ ultratimes: 郑捷只是个代名词,你套用什麽名字根本不重要 07/12 16:55
15F:→ ultratimes: 重点是这整句话就有恐吓的意思了,空格处填啥名字 07/12 16:56
16F:→ ultratimes: 完全不是重点 07/12 16:56
17F:推 rescueme: 大二刑分举的那个会天打雷劈的经典案例呢? 07/13 10:22
18F:→ rescueme: 我很怕天打雷劈,可是天打雷劈不是人为能操控的。 07/13 10:22
19F:推 rescueme: 我A过U大师的文了,请恕小的眼生,原来我在对牛弹琴XD 07/13 10:25
20F:推 StrKO: 请问我跟B说,我会告死你,对方主张有害怕,这样恐吓成立? 07/13 23:01
21F:推 royal92211: 这个恐吓要怎麽样才能成立zz 07/14 01:56
22F:推 Hermess: 不能犯? 07/14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