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spring (Spring)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心理资源媒合业务疑虑
时间Wed Jul 10 11:52:29 2019
我一位心理师朋友没有ptt帐号帮他询问
他一直很热衷於让大众认知心理健康很重要
【问题】
我是谘商心理师,目前在学校服务,并未隶属於任何谘商诊所,
有监於身边朋友会询问哪里可以找相关资源,
我想设计一个网站,内容包含全台心理师的公开资讯与心理师举办的公开活动,
上述资料由心理师FB社团的心理师提供,包含各心理师的粉专与活动报名页等。
简言之,就是希望汇整心理师的相关资讯,方便民众浏览查询。
问题来了,心理师法规定只有合格心理机构可以发谘商与治疗的广告,
1.我不隶属於任何心理机构
2.我没发谘商或治疗的广告,而是宣导活动与心理师个人档案的广告
3. 有心理师担忧若有媒合业务可能会与法规抵触,但我并不提供媒合,也没在提供谘商
或治疗服务,而是单纯提供资讯
请问,这样设计网站会惹来法律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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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50.49.20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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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arkspring (123.50.49.206 台湾), 07/10/2019 12:57:03
1F:→ a9301040: 请洽主管机关 07/10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