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看板LAW
标题[参选] cccwei
时间Fri Jul 5 16:56:50 2019
※ [本文转录自 Law-Service 看板 #1T7n2qQ7 ]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看板: Law-Service
标题: Re: [政见] 连署新增LAW板板主
时间: Fri Jul 5 16:56:17 2019
一、参选动机:
潜水多年,虽然没有发表太多文章,但无论是资料查询、厘清法律见解,
LAW板实在惠我良多,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园地。
以往自由讨论的风气是令我向往的,各位先进无偿於板上解惑、提供法律观点,
也很令我佩服,毕竟不是人人都愿意无私地花费时间在别人的问题上。
前前板主或许因私人因素无法再管理看板,使LAW板荒废了一段时间。
再加上最近板上的风风雨雨,因此决定出来参选,为LAW板尽一份心力。
二、政见:
1.将以现行板规为基础,修改较不合理处,并将违规行为及罚则明确化。
2.将最大限度地保障板友发言的权利,除非讨论已经明显偏离主题或人身攻击等
重大违规行为,否则不进行锁文处理。若出现不得不处理之情形时,以宣告封
锁线的方式进行,给予适当的缓冲时间。
3.不硬性禁止与生活法律相关的询问,因观察发文者的问题态样,某些问题的确
涉及法律争点,难以判断切割。但为避免板面过於混乱,将设定一段时间内不
得询问基於同一事实之相同问题。并定期检讨实际成效,再决定是否继续开放。
4.提供畅通的建议与申诉管道,无论是板规、精华文章、板务判决等皆可来信建
议或申诉,本人将一贯秉持公正的态度来审视。
5.希望LAW板蒸蒸日上,讨论者收获丰富,提问者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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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1.75.16.23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562316980.A.687.html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cccwei (211.75.16.234 台湾), 07/05/2019 16:56:50
1F:推 v3su: 欣赏第三点,这边不需非得学术讨论,而是一般生活法律可以发 07/05 18:06
2F:→ v3su: 问及版友探讨。前免职版主硬要将此版限为学术讨论真是多余 07/05 18:06
3F:推 Hermess: 管版很辛苦。感谢愿意牺牲时间精力。 07/05 20:18
4F:→ yesohya: 这板从开板以来就是学术讨论板啊 要变更要另外开或搬家吧 07/05 20:26
5F:推 hidog: 可以兼容非学术讨论吧 PTT基本上没硬性规定这件事情 07/05 22:21
6F:→ hidog: 顶多就是看要不要透过投票方式调整看板讨论方向而已 07/05 22:21
7F:→ saltlake: 实务上观察,想要维持一个学术版,要有一定的人数持续 07/05 22:31
8F:→ saltlake: 提供学术风的回答。 07/05 22:32
9F:推 iscu: 学术问题很多也是从生活来的吧 不觉得要隔开 07/05 22:47
10F:推 wakamur: 干嘛不去选生活法律版版主 07/06 01:57
11F:推 wakamur: 不过愿意管版还是辛苦了,若多数的意见仍要继续维持生活 07/06 02:00
12F:→ wakamur: 法律二版也是尊重 07/06 02:00
13F:→ saltlake: 问题也在这里。发问的部分从书本、期刊、判决、还是生活 07/06 04:41
14F:→ saltlake: 实际遇到的状况提起,如果回答的方式是基於法学回答, 07/06 04:42
15F:→ saltlake: 进一步提问者也是针对所引起的问题作法学探讨,这样的 07/06 04:43
16F:→ saltlake: 讨论难道不是学术方式? 法学期刊上难道没有教授或学者 07/06 04:43
17F:→ saltlake: 针对某个判决或者新闻时事为引,展开法学探讨? 07/06 04:44
18F:→ saltlake: 一定要强调从开始就只能问抽象法学问题,回答也只能 07/06 04:45
19F:→ saltlake: 谨守抽象法学去做,本来就是对法学术探讨做相当严格的 07/06 04:45
20F:→ saltlake: 限缩。 07/06 04:45
21F:→ saltlake: 至於这样是否必要? 厄,那就是选出的版主的"行政"作为 07/06 04:46
22F:→ saltlake: 简单说,法学外行提出生活遇到的法学问题,确实一般都 07/06 04:48
23F:→ saltlake: 期望能得到免费的打官司或者和解或调解的建议,讲白了 07/06 04:48
24F:→ saltlake: 就是想拿到免费的律师谘询。但倘版面强调的是学术探讨, 07/06 04:49
25F:→ saltlake: 回答方确实是可以从具体问题萃取出抽象法学问题,然後 07/06 04:49
26F:→ saltlake: 进行法学对答的。要把法学探讨往宽了认定,重点本就在 07/06 04:50
27F:→ saltlake: 解答的一方。当然,想吸引从生活提问的法学外行的话 07/06 04:51
28F:→ saltlake: 总是要让提问人得到一点想要的。有来有往才会持续。 07/06 04:52
29F:→ saltlake: 学术探讨虽然常常是给答案的人在付出,但是真要做学术 07/06 04:53
30F:→ saltlake: 一个重要或有趣的问题,有时候比答案更有价值。 07/06 04:53
31F:→ saltlake: 做学术研究的人,基本的法学知识像是法条、判决、判例、 07/06 04:55
32F:→ saltlake: 各种学说等等的,那该是「基本知识」,价值是不高的。 07/06 04:56
33F:→ saltlake: 觉得问题的答案比问题更重要的,外行人肯定是,因为他们 07/06 04:56
34F:→ saltlake: 欠却基本专业知识,法条、判例、判决等就算每个字都懂 07/06 04:57
35F:→ saltlake: 却不懂这懂文字组合表达的真正法律或法学意涵。考试的 07/06 04:58
36F:→ saltlake: 学生,一堆更关心答案,因为就算不懂硬背,拿到分数就算 07/06 04:59
37F:→ saltlake: 。可要做法学探讨的人,答案很重要? 有了答案还要去检视 07/06 05:00
38F:→ saltlake: 和批判答案之所来的法学论理过程吧? 人给了答案就收? 07/06 05:00
39F:→ saltlake: 那做啥法学研究? 课本和期刊所列的一堆学说怎麽来的? 07/06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