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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ID_Finance 看板 #1T3rMatr ] 作者: disFabulous ( ) 看板: ID_Finance 标题: Re: [控告] showeig 洗钱 时间: Sun Jun 23 18:34:11 2019 被检举人 showeig 经检举之行为已触犯不当更动帐号数值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六款, 依法对其处帐户归零、分身帐号砍除、停权两周。 2019/06/28 18:50 增修: 看板 LAW 因符合看板发文奖励设定处理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条件, 取消发文奖励。 -- 帐号站长 disFabulou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241.209.17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D_Finance/M.1561286052.A.DF5.html spirit119:转录至看板 LAW 06/25 11:51 ※ 编辑: disFabulous (123.241.209.176 台湾), 06/28/2019 18:50:2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k701 (114.26.57.48 台湾), 07/02/2019 17:51:21 以上为判决原文, 以下补充: 依据不当更动帐号数值管理办法: 十五、看板发文奖励设定处理细则 1. 看板发文奖励系指发表文章时由系统自动给予之有效文章数、 稿酬(Ptt 币),及看板举行乐透活动之权限。 2. 凡看板遭人利用从事不当更动帐号数值之违规行为,并满足下 列任一条件时,除惩处违规使用者外,另取消看板发文奖励。 (1) 该看板任一板主有违反不当更动帐号数值管理办法第二条 任一款者。 (2) 该看板任一板主有违反不当更动帐号数值管理办法第六条 者。 (3) 看板於违规行为发生时已三个月以上无该看板成员文章发 表。 (4) 看板於违规行为发生时无板主。 符合第二项者,若该看板所有板主能证明非其管理过失,不罚。 3. 认领看板并回复经本处判决取消之看板发文奖励时,看板需满 足下列所有条件。 (1) 经取消看板发文奖励满三个月。 (2) 该看板有五名以上之固定成员使用。 (3) 认领时或日後接任时,担任该看板板主者不得有违反不当 更动帐号数值管理办法之纪录。 板主showeig於自身管理之看板遭控洗钱判决确定, 未卸任前,LAW板将不得申请恢复看板发文奖励。 ※ 编辑: k701 (114.26.57.48 台湾), 07/02/2019 17:59:38
1F:推 showeig: 还没闹够呀,就是不给你们做生意啦 07/02 18:46
单纯转录与本板有关之判决文,使板众明白其权益状态。 请勿以扎草人的方式来掩盖因自身的过错导致板众权益受损的事实。
2F:推 showeig: 我的过错?好像是你去申诉,帮忙本版无发文奖励耶,哈哈 07/02 19:22
判决有误本来就应修正,在本板做出洗钱行为的你才是使发文奖励被取消的罪魁祸首。 而你轻挑、不悔改的态度就留给板众公评。
3F:推 showeig: 况且,来这边的人谁在意发文奖励?大家都是为了实质讨论 07/02 19:24
4F:推 showeig: 法律来的,只有我这种劣根性重的人才会想利用法院判决赚P 07/02 19:24
5F:推 showeig: 币 07/02 19:24
在不在意发文奖励跟本板因板主洗钱被取消发文奖励是两回事。 请勿混淆。
6F:推 showeig: 请问是谁去帮忙提醒应该取消XD 07/02 19:46
7F:推 showeig: 你觉得大家不会在意,然後又要提醒版友自身权益? 07/02 19:51
我发现阁下很喜欢用扣人帽子的方式来反驳。 我没有说过「我觉得大家不会在意」,我说的是在不在意跟违规事实是两回事。 而板众有知的权利故转录至此,仅此而已。
8F:→ showeig: 这论点会不会好笑? 07/02 19:51
9F:→ showeig: 我轻佻?虚拟货币的东西,别好笑了吗 07/02 19:53
自有公评。
10F:→ gourmand: 违反站方规定确实不应该。不过知道有这种规定的一般使用 07/02 20:12
11F:→ gourmand: 者应该不多(我就不知道)。如果只是初犯个人觉得不必过於 07/02 20:12
12F:→ gourmand: 严苛一再深究。关於不谙站方规定不慎影响板友权益部分公 07/02 20:12
13F:→ gourmand: 开说明并简单致歉或许会是个合宜的处理方式。ps.我个人 07/02 20:12
很可惜他似乎没那个自觉......
14F:→ gourmand: 是不觉得缺乏发文奖励有什麽实际损害就是了。 07/02 20:12
再次重申:在不在意跟违规事实是两回事,转录此文是因板众有知的权利。 至於细节如何如何,自有公评。
15F:→ lemondrink: 呃..公评? 请问是符合你要听的答案才算公评吗? 你说 07/02 21:56
16F:→ lemondrink: 觉得损害板友权利。啊身为板友之一我就表达觉得没差啦 07/02 21:56
17F:→ lemondrink: 。所以我的意见不叫公评叫细节就是了? 我也说啦对其他 07/02 21:57
18F:→ lemondrink: 觉得有差的板友或许showeig有必要对他们说明并致歉。 07/02 21:57
19F:→ lemondrink: 这还不算公评啊? 要追杀到底就是了?让人不明白啊。 07/02 21:57
20F:→ lemondrink: (补充。我是gourmand。这是分身帐号不怕人知。感谢) 07/02 22:01
21F:→ lemondrink: 既然是初犯,给人一点机会应无不可;当然若因他管板 07/02 22:10
22F:→ lemondrink: 导致双方有误会或怎样,那还是就事论事比较好。 07/02 22:12
23F:推 cccwei: 楼上觉得自己的意见足以代表「公评」比较有趣 07/02 22:23
24F:推 cccwei: 看起来也没人批评你的「个人意见」吧 07/02 22:25
25F:→ cccwei: 转录个判决叫追杀...... 07/02 22:28
26F:→ lemondrink: 我可没说我可代表公评,我只是一个卑微的使用者而已。 07/02 22:35
27F:→ lemondrink: 是说楼上几位在ID_Finance、Law-Service好像都有对 07/02 22:36
28F:→ lemondrink: showeig的申诉文章。若已有立场,大概也难言为公评吧? 07/02 22:36
29F:推 cccwei: 本人与showeig无板务上恩怨,纯就其滥用板主权限提出检举 07/02 22:38
30F:→ cccwei: 这样就算有立场不能发言啦? 07/02 22:40
31F:→ Hermess: 十二、担任并利用本站公职犯本法第二条之罪者,依原刑加 07/03 09:11
32F:→ Hermess: 重罚单五张处,分并解除其所有职务,且两年内不得再担任 07/03 09:11
33F:→ Hermess: 本站任何公职。 07/03 09:11
34F:→ gogin: 如果因自己洗钱洗文章导致自己管的版被判以後没发文奖励 07/03 09:31
35F:→ gogin: 觉得什麽解释都没有 道歉也没有 蛮好笑的XD 07/03 09:31
36F:→ Hermess: 而且身为版主。管理职理应比版众更熟悉站方相关规范。所 07/03 09:33
37F:→ Hermess: 以站方才会对管理职加重处分。 07/03 09:33
38F:推 SuperPenguin: 其实我不太懂,S大贴的判决其实都有摘要,也有费心 07/03 11:37
39F:→ SuperPenguin: 标注颜色,如果看过原始判决,其实摘的比例非常低, 07/03 11:37
40F:→ SuperPenguin: 为何这样可以被认定为洗钱...? 单纯潜水众路过 07/03 11:38
41F:→ SuperPenguin: 我只有爬了一下最近几篇,哪篇没有贴合主题?一篇P 07/03 11:42
42F:→ SuperPenguin: 币了不起1X元,找判决也是一种专业欸,一篇切合题旨 07/03 11:44
43F:→ SuperPenguin: 的判决/判例,10美金买的到都很划算.... 07/03 11:47
44F:→ algorithm: ID_Fiance板有检举文串可参考,原来S大的判决转贴可都 07/03 12:07
45F:→ algorithm: 好几百p币甚至到顶的1000P说,被检举後就自删了。 07/03 12:07
46F:→ Hermess: 因为正常来说复制别人的文章或判决贴上只有一个动作。所 07/03 12:14
47F:→ Hermess: 以只会有1p。可是S的都会数百p甚至有1000p。所以被看板 07/03 12:14
48F:→ Hermess: 纠察队查到并被惩处。 07/03 12:14
49F:→ Hermess: 而且有点很奇怪。被判洗钱的S版主辩称自己是逐字打整篇判 07/03 12:18
50F:→ Hermess: 决。可是复制贴上判决时因为公文排版的特殊性会有一些特 07/03 12:18
51F:→ Hermess: 殊的空格。如果是手动逐字打不应会有这些特殊空格。 07/03 12:18
52F:→ Hermess: 不过其实在这边讲也没用。帮助版友是好事。可是无视站规 07/03 12:33
53F:→ Hermess: 利用判决文章为自己谋利就是错误。版主知法犯法的洗钱判 07/03 12:33
54F:→ Hermess: 决是事实。就等看帐号部之後怎麽惩处吧。 07/03 12:33
55F:推 PowerPro: 出事前没任何活动公告 被抓包洗钱才说是要当活动奖励发 07/03 12:34
56F:→ PowerPro: 然後自己把证据砍光再补发一篇奖励公告 ????????? 07/03 12:35
57F:→ PowerPro: 纵使板主没P币发也可以向站方申请做为活动奖励 自己洗? 07/03 12:36
58F:→ PowerPro: 这种说法你信? 连我阿嬷都不信吧 07/03 12:41
59F:→ PowerPro: 然後在其他文章底下时不时讲P币是暂供娱乐之物 意图洗白 07/03 12:45
60F:→ PowerPro: 自己的行为 重点是根本没人讲P币是暂供娱乐之物这概念 07/03 12:45
61F:→ Hermess: 遮羞布吧。贪污的官员说自己贪污是为了做善事还是有死忠 07/03 12:46
62F:→ Hermess: 的挺他。只是是真心的还是收好处的就不知道了。 07/03 12:46
63F:→ PowerPro: 判决 帐号部长 帮忙解答的J板友都没有提 就他自己一直讲 07/03 12:46
64F:→ PowerPro: 违反站规是事实 使本板被限制权限也是事实 有什麽好争的 07/03 12:47
65F:→ PowerPro: 更好笑的是被抓包时说是为了发奖励 现在又说不在意 07/03 12:49
66F:→ PowerPro: 结果导致正常发文的人反而没发文奖励 岂不可笑 07/03 12:49
67F:→ PowerPro: 板主在自己看板洗钱被抓 看板被处分 有看到任何道歉吗 07/03 12:51
68F:→ v3su: 说个题外话,关於a前几天公开他人行政个资一事。如果版友家 07/03 13:00
69F:→ v3su: 人届时真的采取法律行动,撇掉公开人,光求助版主删文都被 07/03 13:00
70F:→ v3su: 拒绝,这个到了检察官那边,不知道会不会也有事。u 有看到 07/03 13:00
71F:→ v3su: 吗?如果您家人采取诉讼,可以把求助版主一事证据也给附出去 07/03 13:00
72F:→ v3su: 另外,违反个资公开判决(报复性,尤其又是行政),易科金额 07/03 13:02
73F:→ v3su: 都在四万元起跳(判决四十天),u 您再查询一下法院判决系 07/03 13:02
74F:→ v3su: 统 07/03 13:02
75F:→ gourmand: 转贴判决有多少P币重要吗?重点是内容对板上讨论是否 07/03 13:57
76F:→ gourmand: 真正有帮助吧?另外ID_Finance板那个「不当更动帐号数值 07/03 13:59
77F:→ gourmand: 管理办法」第6款根本超模糊,只有一个主观意图可以当成 07/03 14:00
78F:→ gourmand: 要件耶?站方有站方的规定这我没意见啦,不过要拿这种 07/03 14:00
79F:→ gourmand: 荒谬的条款来诋毁别人「洗钱」我是觉得还蛮好笑的。 07/03 14:01
80F:→ gourmand: 喔,Hermess先前写了两次站内信邀我到Law-Service板 07/03 14:02
81F:→ gourmand: 阅读了解状况,看来几个熟悉的推文id都在Law-Service板 07/03 14:02
82F:→ gourmand: 提出过申诉案呢。这不是很有趣吗? 07/03 14:03
83F:→ gourmand: 如果某些人之间有什麽私仇,说实话与我无关。但若只因为 07/03 14:05
84F:→ gourmand: 贴了几篇判决就要遭受这种扑天盖地、让人觉得有组织性的 07/03 14:05
85F:→ gourmand: 指控,我是觉得这太奇怪了。试问,以後还有谁敢贴判决? 07/03 14:06
86F:推 v3su: gourmand,您可以去帐号部帮忙版主申诉,告知转贴判决一篇 07/03 14:13
87F:→ v3su: 高达一千P币并无实际生活上之营利,而是单纯张贴,且不小心 07/03 14:13
88F:→ v3su: 高达一千P币而已。帐号部等同站务高阶层,如果您可以扭转判 07/03 14:13
89F:→ v3su: 决,至少版主不会是丢脸的被免职拔除,且两年内不得担任批 07/03 14:14
90F:→ v3su: 踢踢所有版务公务 07/03 14:14
91F:→ gourmand: 对了,请Hermess不要再写站内信给我,我与你素不相识, 07/03 14:14
92F:→ gourmand: 也无意介入你和任何人的仇怨。我不知道你还有再私下写信 07/03 14:15
93F:→ gourmand: 揪过谁,不过你连续两次的站内信对我都是一种打扰。 07/03 14:16
94F:→ v3su: 被罢免及被免职,虽属一样的停止其职务,但被罢免只是少数 07/03 14:16
95F:→ v3su: 不同声浪之投票表决,但站务以上层级的被免职,就跟公务员贪 07/03 14:16
96F:→ v3su: 污被拔除资格没两样 07/03 14:16
97F:→ mimily0504: 申诉某种层面是在保护现在的版主, 申诉案未结, 不能 07/03 14:17
98F:→ v3su: gourmand,您可以赶紧去检举版申诉,因为我也很讨厌被骚扰Q 07/03 14:18
99F:→ v3su: Q 07/03 14:18
100F:→ mimily0504: 提罢免, 光看那个水桶再大赦就蛮让人傻眼了, 还有N个 07/03 14:19
101F:→ v3su: mimily0504,我们都知道啊,所以现在有人要采取法律途径, 07/03 14:19
102F:→ v3su: 倒楣的小组长应该也逃不了 07/03 14:19
103F:→ mimily0504: 友发P币, 根本发不出来, 干嘛画大饼 07/03 14:19
104F:→ v3su: 因为版主不理会当事人请求删除,而小组长居然一样视若无睹, 07/03 14:21
105F:→ v3su: 所以我教他全送,有没有帮助问题或共犯问题,由个资法承办司 07/03 14:21
106F:→ v3su: 法官自己决定 07/03 14:21
107F:→ Hermess: 好的。g版主。我知道了。话说今天乡公所判决洗钱版主停权 07/03 14:34
108F:→ Hermess: 开始执行了。 07/03 14:34
109F:→ gourmand: 我不是板主耶,Hermess你是不是误会什麽?我只是一个 07/03 14:39
110F:→ gourmand: 平凡的使用者,请你不要继续用站内信打扰,也请你不要再 07/03 14:40
111F:→ Hermess: 连续两次?应该只有一封。可能是G您切换时混为一谈了。 07/03 14:40
112F:→ gourmand: 写信揪我加入你们私下的仇怨当中。如果你称我板主是暗讽 07/03 14:40
113F:→ Hermess: 好的好的。我已经知道了。我不会寄给您了。 07/03 14:41
114F:→ gourmand: 如果是,请你停止这种暗讽好吗? 07/03 14:41
115F:→ Hermess: 不是暗讽哦。您误会了。 07/03 14:42
116F:→ gourmand: 连自己私下写过几封站内信烙人去Law-Service都不知道? 07/03 14:42
117F:→ gourmand: 难道是私下写信给太多人了所以连写过几封都不知道了吗? 07/03 14:43
118F:→ Hermess: 而且重点不是这个。而是版主知法犯法在自己版上洗钱这事 07/03 14:44
119F:→ Hermess: 。如果您认为洗钱没错。我可以建议您向站方反应。 07/03 14:44
120F:→ gourmand: 若非暗讽。那请Hermess你更正你的称呼。我非板主。 07/03 14:44
121F:→ Hermess: 好吧。您随意。反正既然你提出疑问。我也好心寄信给你讲 07/03 14:45
122F:→ Hermess: 解前因後果。您如果不乐见。可以回信告知或黑名单我。 07/03 14:45
123F:→ gourmand: 我是觉得啦。站方所谓的洗钱办法这种东西,一般的普通 07/03 14:45
124F:→ gourmand: 使用者根本不会注意。平日也未见站方多加宣导,会触犯 07/03 14:46
125F:→ gourmand: 这种站规实在太正常了。加上他又没有这种前科,各位如非 07/03 14:47
126F:→ Hermess: 寄信给您的原因也很单纯。因为您在推文提出疑问。而我当 07/03 14:48
127F:→ Hermess: 初被版主恶意退文及水桶。甚至在现在他大赦自己时退文仍 07/03 14:48
128F:→ Hermess: 藉故未消。我无法版上答覆。所以站内信回覆您。不过您反 07/03 14:48
129F:→ Hermess: 应也很特别。一般来说会直接回信说不要寄信就好。特定拿 07/03 14:48
130F:→ Hermess: 到版上来做文章的反应也很有意思。 07/03 14:48
131F:→ Hermess: 这次洗钱的可不是一般使用者。而是Law版版主呢。 07/03 14:49
132F:→ gourmand: 与他有私怨,应不需要这样对付他吧?让人无法理解。 07/03 14:49
133F:→ gourmand: 我没作文章啊,我只是不想与你站内信来回,选择与你 07/03 14:50
134F:→ gourmand: Hermess在板上沟通而已。我也不想去检举你啦,毕竟我与 07/03 14:51
135F:→ Hermess: 私怨?所以站方纠察队跟站长也是因为有私怨才抓他洗钱吗 07/03 14:51
136F:→ Hermess: ? 07/03 14:51
137F:→ gourmand: 你也没有私下的仇怨不是嘛?不过看到你id就让我想到相隔 07/03 14:51
138F:→ gourmand: 一周连续收到您两封告知我到Law-Service「观看」前因 07/03 14:52
139F:→ gourmand: 後果的站内信而已。 07/03 14:52
140F:→ gourmand: 我说了,被认定为洗钱一事违反站规这是一问题, 07/03 14:53
141F:→ Hermess: 您不用客气。我希望大家看事情可以全面。毕竟蛮多人被误 07/03 14:53
142F:→ Hermess: 导。 07/03 14:53
143F:→ gourmand: 但若抓着这个点大作文章,这似乎又是另一回事了。 07/03 14:53
144F:→ gourmand: 这种站规,贴个几篇判决就会被站方判定为洗钱, 07/03 14:54
145F:→ gourmand: 难道各位乐见以後Law板因此没人敢再贴判决? 07/03 14:55
146F:→ Hermess: 可是的确是因为【版主】洗钱。所以造成版上发文奖励被站 07/03 14:56
147F:→ Hermess: 方取消。可是你看版主的回应是:不是有人检举奖励才会取 07/03 14:56
148F:→ Hermess: 消吗? 07/03 14:56
149F:→ gourmand: 板主就不能加入讨论、不能贴判决吗? 07/03 14:56
150F:→ Hermess: 贴判决跟新闻的这麽多人。为什麽只有版主被判洗钱?这就 07/03 14:56
151F:→ Hermess: 是我建议你去看前因後果的原因。 07/03 14:56
152F:→ gourmand: Hermess你对这板抱着怎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 07/03 14:57
153F:→ gourmand: 这是一个专业学术讨论的板面,判决作为这种专业的一环, 07/03 14:57
154F:→ gourmand: 导致板上以後没人愿意贴判决对这种专业板伤害多大, 07/03 14:57
155F:→ Hermess: 版主自己就於答辩中说不可否认自己是为了p币。 07/03 14:58
156F:→ gourmand: 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07/03 14:58
157F:→ gourmand: 他怎样答辩我不管。我只问客观状况,如果贴个几篇判决 07/03 14:59
158F:→ gourmand: 就被认定洗钱,是你Hermess乐见的吗?如果你回答是, 07/03 14:59
159F:→ Hermess: 判决跟新闻贴上正常来说只会有1p。因为判决文章不是你的 07/03 14:59
160F:→ Hermess: 创作。p币奖励是稿费性质。版主剽窃别人的心血赚取p币。 07/03 14:59
161F:→ Hermess: 所以才被判洗钱。 07/03 14:59
162F:→ gourmand: 那我也没话说。那你针对着他因为贴判决被认定洗钱, 07/03 15:00
163F:→ Hermess: 我就说了。重点不是分享判决。分享判决很好。可是为什麽 07/03 15:01
164F:→ Hermess: 要用特殊方法来洗p币洗到数百甚至上千? 07/03 15:01
165F:→ gourmand: 到底有甚麽意思?分明是一件哀矜勿喜的事不是吗? 07/03 15:01
166F:→ gourmand: 我哪会知道?我平常贴文只觉得ptt给P币的机制很奇怪而已 07/03 15:03
167F:→ gourmand: 反正我也不怎麽在意P币。我觉得对这板重点还是内容。 07/03 15:03
168F:→ samallan: 不就是要板主出来给个说法而已吗?但板主的态度是? 07/03 15:03
169F:→ samallan: 他上任当天就开始有争议行为了,对嘘文直接认定挑衅 07/03 15:05
170F:→ Hermess: 所以啊。建议你真的很需要有了解前因後果的习惯。转版主 07/03 15:05
171F:→ Hermess: 洗钱文章的不是我。检举版主洗钱判决也不是我。我只是对 07/03 15:05
172F:→ Hermess: 【版主答覆其它版友:要不是你去检举。Law版会取消发文 07/03 15:05
173F:→ Hermess: 奖励吗?】这段话很不满。身为版主利用他人判决文章洗钱 07/03 15:05
174F:→ Hermess: 被纠察队抓到。不反省自己还认为是别人检举的错。 07/03 15:05
175F:→ samallan: 要不是我嘘完有发文论述,是不是我也变成无理取闹者? 07/03 15:06
176F:→ samallan: 既然觉得自己那麽正确,为什麽後面又崩溃大赦天下? 07/03 15:06
177F:→ samallan: 以他对Hermess的回信,犯错者就不能检举他人,那犯错的 07/03 15:07
178F:→ samallan: 板主是不是也该自请下台,因为没资格再管别人啦 07/03 15:08
179F:→ gourmand: 我没兴趣另开战场,我只问一句,弄得law板以後没人敢再 07/03 15:08
180F:→ gourmand: 贴判决,因为有可能会被认定洗钱。是Hermess乐见的吗? 07/03 15:09
181F:→ Hermess: 照站规po判决没人会惩处你。还有law版没人敢发文我觉得 07/03 15:10
182F:→ Hermess: 版主因素才会是最大的。 07/03 15:10
183F:→ gourmand: 如果Hermess你不乐见。那不是应该协助板主对帐号部提出 07/03 15:10
184F:→ v3su: samallan,喔不,他上任当天马上警告四位版友得进行道歉, 07/03 15:10
185F:→ v3su: 不道歉就水桶 07/03 15:10
186F:→ Hermess: 我回答问题时也常po判决。只是我就复制贴上不像版主用特 07/03 15:10
187F:→ Hermess: 殊方法。 07/03 15:10
188F:→ gourmand: 申诉。但你却在这边利用他被判定洗钱一事一再批评他。 07/03 15:11
189F:→ mimily0504: 又不是贴判决=洗钱, 你是没看版主自己的说明吗? 07/03 15:12
190F:→ gourmand: 我觉得很奇怪。 07/03 15:12
191F:→ v3su: gourmand,拜托您去站务部协助版主取消判决,您这位大粉丝在 07/03 15:12
192F:→ v3su: 其版主有争议文之底下全都力挺,我真心觉得您出面去站务部 07/03 15:12
193F:→ v3su: 那边直接帮忙版主 07/03 15:12
194F:→ gourmand: 所以以後law板贴判决还要小心翼翼先问:怎样贴判决 07/03 15:13
195F:→ Hermess: 你刚不是说他怎麽答辩你不管吗……? 07/03 15:13
196F:→ gourmand: 才不会被认定为洗钱吗?我的天啊。 07/03 15:13
197F:→ v3su: mimily0504,我们几个正在赖聊天,分身这两个字呢 07/03 15:13
198F:→ Hermess: 不是小心翼翼。就直接复制贴上就没事啊。为了p币搞特殊 07/03 15:14
199F:→ Hermess: 方法当然该惩处啊。 07/03 15:14
200F:→ gourmand: v3su,我不是板主的粉丝,你说的并非事实。 07/03 15:14
201F:→ mimily0504: 我贴了N百篇新闻吧, 怎麽都不会被检举 颗颗 07/03 15:15
202F:→ gourmand: 喔,原来几位连line都互留啦.............? 07/03 15:15
203F:→ gourmand: 好吧,如果各位是有组织性的,我就不与各位浪费时间了。 07/03 15:15
204F:→ mimily0504: Hermess直接被退两篇文, 还替他去申诉, 你知道退文很 07/03 15:16
205F:→ mimily0504: 多版根本不能发文吗? 07/03 15:17
206F:→ Hermess: 对哦。我们有受害者联盟。虽然我被迫害的很惨。不过某方 07/03 15:17
207F:→ Hermess: 面要感谢版主。让我结识一些朋友呢。 07/03 15:17
208F:→ gourmand: 另外我没有全都力挺。我认为板主有必要对於板上无法再 07/03 15:18
209F:→ gourmand: 有发文奖励一事说明并对认为有影响的板友道歉。 07/03 15:18
210F:→ Hermess: 慢走。记得坏习惯改掉。看事情记得多了解前因後果。没有 07/03 15:18
211F:→ Hermess: 我在一旁提醒你。你要照顾好自己。 07/03 15:18
212F:→ gourmand: 如各位是有组织性的,那我觉得与各位多费唇舌实在是浪费 07/03 15:19
213F:→ samallan: 我也没兴趣搞迫害还是啥的,干过板主我知道吃力不讨好 07/03 15:19
214F:→ PowerPro: 某g护成这样真是够了 贴判决跟洗钱差那麽多 07/03 15:19
215F:→ gourmand: 我的时间。其实板主是谁我也不怎麽在意,我只是觉得 07/03 15:19
216F:→ samallan: 但是很多东西使用者不了解无所谓,板主不行啊 07/03 15:19
217F:→ gourmand: 整件事情已经变得很奇怪而已。 07/03 15:19
218F:→ PowerPro: 还替正常贴判决的人担心咧... 一般人会故意洗钱吗 07/03 15:20
219F:→ samallan: 洗P币也是、退文也是、板主权利义务还有专板专法 07/03 15:21
220F:→ gourmand: PowerPro不知你也是加了他们的line群吗?呵呵 07/03 15:21
221F:→ Hermess: 不奇怪啊。就版主洗钱导致版上发文奖励被取消。然後版主 07/03 15:21
222F:→ Hermess: 怪别人检举他。 07/03 15:21
223F:→ Hermess: 就这麽简单。 07/03 15:22
224F:→ PowerPro: 不要说受害者组织什麽 连我潜水的都看不过去 07/03 15:22
225F:→ PowerPro: 你确定我有加吗? 你要抹黑要拿出证据喔 07/03 15:22
226F:→ Hermess: 反而是你一直扯别人寄信。line。一般人不敢贴判决。这才 07/03 15:22
227F:→ Hermess: 特别。 07/03 15:22
228F:推 v3su: gourmand,哎唷,我们赖群成员112位而已,含律师版几位律师 07/03 15:23
229F:→ v3su: 、他版版主,您要一起加入吗?我们都在聊团购 07/03 15:23
230F:→ gourmand: PowerPro那记得以後贴判决前先问问怎样才不会被站方认定 07/03 15:23
231F:→ samallan: 奇怪的是干嘛洗P币吧? 07/03 15:23
232F:→ Hermess: 我们受害者联盟高达2300万-2人呢。 07/03 15:23
233F:→ gourmand: 为洗钱好了,至少未来我是不太想贴了。 07/03 15:23
234F:→ PowerPro: 笑死耶 正常贴判决有人被站方认定过? 07/03 15:24
235F:→ PowerPro: 应该是叫会洗钱的板主贴判决前管好自己吧 07/03 15:24
236F:→ samallan: 我在他板发了4、50K有了,身上还有1XK耶 07/03 15:24
237F:推 v3su: PowerPro,乖,不要跟分身派计较,当初我都被抹黑五星旗打 07/03 15:26
238F:→ v3su: 赌,我再怎麽翻文就是没看到,而是分身派或违反个资法的在 07/03 15:26
239F:→ v3su: 那讲赌赌赌 07/03 15:26
240F:→ PowerPro: 不是贴判决=洗钱 是利用贴判决来洗钱 这对你来说很难懂? 07/03 15:26
241F:→ gourmand: 你们那种组织我没兴趣。我只觉得你们这种要嘛站内信要嘛 07/03 15:27
242F:→ PowerPro: 故意打迷糊仗的话只会更显得自己护航不明所以 07/03 15:27
243F:→ gourmand: 互留line群只为针对一个人真是太可怕了。我只是一个平凡 07/03 15:27
244F:→ gourmand: 的使用者,law板就让给诸位互留line群的大德经营吧。 07/03 15:28
245F:→ gourmand: 可怕。 07/03 15:28
246F:→ gourmand: 我还以为law板只是一个单纯的学术讨论板,看来我错了。 07/03 15:29
247F:→ samallan: 阿就网路霸凌阿,只是被霸凌的人目前看来不值得同情而已 07/03 15:29
248F:→ Hermess: 平凡哦?不会啊。正常来说每个人都有特色。正常来说啦。 07/03 15:30
249F:→ mimily0504: 翻N久以前的发言来水桶, 所以必须痛自己10年, 我是 07/03 15:30
250F:→ PowerPro: 楼上不说清楚我还以为是板主霸凌人呢 07/03 15:30
251F:→ mimily0504: 觉得版主当到这样很奇怪, 还一下桶一下大赦一个月不到 07/03 15:31
252F:→ PowerPro: 一上任就翻旧帐清算、退文、把水桶文置底、 07/03 15:31
253F:→ Hermess: 本来曾经是单纯的学术讨论版。只是自从6/11之後…… 07/03 15:31
254F:→ mimily0504: 可以搞那麽多事, 潜水的也看不下去了 07/03 15:31
255F:→ PowerPro: 水桶嘘自己的人、洗钱、大赦(包含自己) 怎不见某g出来 07/03 15:32
256F:→ samallan: 我很平凡,平凡到说未来不太想贴判决但其实过去也没贴过 07/03 15:32
257F:→ PowerPro: 说几句公道话? 07/03 15:32
258F:→ gourmand: 我说过质疑板主的话啊,然後Hermess就寄站内信给我了, 07/03 15:33
259F:→ gourmand: 於是我还真的照Hermess的「指示」到Law-Service板看过 07/03 15:33
260F:→ gourmand: 那些申诉。可惜我并不觉得那些申诉有道理而已。 07/03 15:34
261F:→ samallan: 我相信gourmand不是板主分身,但对整件事情真的知道太少 07/03 15:34
262F:→ gourmand: 我也为板主说我认为的公道话,结果..人家都有line群了呢 07/03 15:34
263F:→ gourmand: 我根本不认识showeig啊。不要以为不想加入你们那个什麽 07/03 15:36
264F:→ v3su: gourmand,我们这不是组织欸。单纯就是加我们几位进去,然 07/03 15:36
265F:→ v3su: 後大家聊啊聊,跟聊团购,群组创始人是律师版资深律师“老乡 07/03 15:36
266F:→ v3su: 民”,偶尔会聊到版主八卦,因为群里面有好多版主,但大多 07/03 15:36
267F:→ v3su: 都在聊团购跟老婆很凶 07/03 15:36
268F:→ gourmand: line群的人就一定是板主分身好吗?...... 07/03 15:36
269F:→ gourmand: 喔,没有组织,却会不约而同出现。嗯,我相信。 07/03 15:36
270F:→ mimily0504: 因为版主被停权啦, 不然早被! 07/03 15:38
271F:→ PowerPro: gourmand不是板主分身啦 因为分身今天被帐号部砍光了 07/03 15:38
272F:→ Hermess: g你好在意分身事情。没事啦。洗钱版主被判分身帐号砍除。 07/03 15:39
273F:→ Hermess: 到时候可以去看看就知道了。 07/03 15:39
274F:→ gourmand: 我都说啦板主是谁我根本不在意。我只觉得除了站内信外 07/03 15:42
275F:→ gourmand: 你们这些人连line群都互加只为针对一人。好啦,把他弄下 07/03 15:43
276F:→ gourmand: 来之後呢?我觉得showeig手段激烈了些,但管板的大方向 07/03 15:46
277F:→ gourmand: 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喔算了..都有line群了。像我这种平凡 07/03 15:48
278F:→ gourmand: 的小小的使用者还是滚远一点好了。 07/03 15:48
279F:→ PowerPro: 嗯嗯 大方向就是一上任就翻旧帐清算、水桶嘘自己的人 07/03 15:48
280F:→ PowerPro: 针对特定人处分、水桶置底 只是激烈了点啦 ok的 07/03 15:49
281F:→ PowerPro: 况且别人在line群讨论又怎麽了 law板不是锁文就是被桶啦 07/03 15:54
282F:→ PowerPro: 倒是你说我有加入 拿不出证据要不要道歉啊 乱抹当没事喔 07/03 15:55
283F:→ samallan: 说要在Law板讨论学术,然後行为一直违反法治精神,棒棒 07/03 15:58
284F:→ gourmand: 我没说耶 我只是单纯疑问喔 至於为何我会想问 是因为 07/03 15:58
285F:→ gourmand: 我觉得与那些有加入他们那个什麽line群的人认真讨论没 07/03 15:58
286F:→ gourmand: 什麽意思 我只是想知道我是否能与你PowerPro认真讨论 07/03 15:59
287F:→ gourmand: 问题而已。以上。如果你不是那群的成员,那我道歉。 07/03 16:00
288F:→ samallan: 拒绝回避、执法犯法、双重标准,这板主真的没问题 07/03 16:00
289F:→ Hermess: 谢谢g版友的提醒。让我想起还有帐号部数值异常处站规的: 07/03 16:02
290F:→ Hermess: 十二、担任并利用本站公职犯本法第二条之罪者,依原刑加 07/03 16:02
291F:→ Hermess: 重罚单五张处分并解除其所有职务,且两年内不得再担任本 07/03 16:02
292F:→ Hermess: 站任何公职。 07/03 16:02
293F:→ Hermess: 如果不是你提谁当版主都不重要我还没想到这个。谢谢。 07/03 16:03
294F:→ gourmand: 反正你们这些人连line群都有了,只有我还以为这里只是 07/03 16:03
295F:→ gourmand: 单纯的学术讨论哩。Hermess你要怎麽针对showeig我其实不 07/03 16:04
296F:→ gourmand: 怎麽在意。反正我跟他也不认识。倒是这板..算了吧。 07/03 16:04
297F:推 v3su: 我们每一个都在认真讨论及回答问题,为什麽就是对於否定的 07/03 16:05
298F:→ v3su: 持有偏见?就是没认真讨论? 07/03 16:05
299F:→ v3su: 每一个都在跟你讨论洗钱跟P币及版主作风,甚至直接要你去找 07/03 16:08
300F:→ v3su: 站务部高层,我连重点都说届时版友家人提诉,版主会不会全 07/03 16:08
301F:→ v3su: 身而退看司法官,你一直在讲版主版主版主 07/03 16:08
302F:→ Hermess: 你好在意line群哦。你一下说就事论事洗钱一下又说针对。 07/03 16:08
303F:→ Hermess: 其实蛮矛盾的。 07/03 16:08
304F:→ gourmand: 我说啦,我根本不认识板主,板主怎样我根本不关心。 07/03 16:09
305F:→ v3su: 照你这麽说,律师群长所创立的群没有学术讨论是吗?一直一 07/03 16:10
306F:→ v3su: 直一直在讲赖群怎样,你提供出我们赖群抹黑肉面版主证据, 07/03 16:10
307F:→ v3su: 不然现在就是你侮辱 07/03 16:10
308F:→ gourmand: 什麽板友家人提诉..?那不是另一件事吗?无言.....。 07/03 16:10
309F:→ v3su: 直一直在讲赖群怎样,你提供出我们赖群抹黑版主证据, 07/03 16:10
310F:→ gourmand: 我没有说你们抹黑啊。我什麽时候说了? 07/03 16:10
311F:→ v3su: 我现在直接截图到群组,给群长看 07/03 16:11
312F:→ Hermess: 面对滥用权势的执政者。受害者不团结起来能怎麽办?重点 07/03 16:11
313F:→ Hermess: 是有多少人不认同他吧。 07/03 16:11
314F:→ gourmand: 你们有line群这事是v3su你自己说的,我只是觉得那这样 07/03 16:11
315F:→ gourmand: 就没必要再继续和你们讨论了也不能吗?请问我没有不表意 07/03 16:12
316F:→ Hermess: 而且你不讨论版主洗钱。一直说有line群所以不想跟我们浪 07/03 16:12
317F:→ Hermess: 费时间。这什麽逻辑? 07/03 16:12
318F:→ gourmand: 的自由吗?....我不能选择我想与哪位板友讨论问题吗? 07/03 16:12
319F:→ v3su: 我说有赖群,我有说到抹黑这位版主吗?你要不要自己往上看你 07/03 16:13
320F:→ v3su: 发言?我一直在就事论事,你一直在讲赖群,连不相干版友你也 07/03 16:13
321F:→ v3su: 在那嘲讽 07/03 16:13
322F:推 cccwei: 板主上任到现在惹出的争议用一句手段激烈了点就带过,真是 07/03 16:14
323F:→ cccwei: 好公正呀. 07/03 16:14
324F:→ samallan: 有Line群→有组织→是串联动员→有既定立场无法沟通 07/03 16:14
325F:→ gourmand: 我从头到尾就没说你们抹黑耶。请问你们有抹黑吗? 07/03 16:14
326F:→ samallan: 大概是这样,绝对不是滑坡,这是非常具有逻辑的推论 07/03 16:14
327F:→ gourmand: 喔samallan我没那样想耶。你是那样想的吗? 07/03 16:15
328F:→ v3su: 是你抹黑赖群,还是我们抹黑版主?请你提供抹黑证据。毕竟 07/03 16:15
329F:→ v3su: 里面有十几位律师跟他位版主,请提供我们抹黑证据 07/03 16:15
330F:→ gourmand: 我就不能单纯不想与谁讨论吗?请问现在是板主权限受限 07/03 16:16
331F:→ samallan: gourmand你说创Line群只为针对一个人,这可是你自创的 07/03 16:16
332F:→ gourmand: 不能出面,所以要追杀我了吗? 07/03 16:16
333F:→ v3su: 我要挂网玩游戏,已将此篇讨论文发至群组,我要玩游戏了,大 07/03 16:17
334F:→ v3su: 家继续讨论:) 07/03 16:17
335F:推 cccwei: @samallan 滑坡完再把有异议者全部打成同一群就没事了,这 07/03 16:17
336F:→ cccwei: 操作很高端。 07/03 16:17
337F:→ gourmand: 喔,後来v3su不是解释了那个line群的性质吗? 07/03 16:18
338F:→ gourmand: 我只是觉得好奇怪,为何一个谈论合购和家事的line群还能 07/03 16:18
339F:→ gourmand: 聊BBS的分身帐号,喔,是聊谁的分身帐号呢? 07/03 16:19
340F:→ samallan: 解释了你还是一直在"创line群只针对一个人好可怕"不是? 07/03 16:19
341F:→ gourmand: 我倒是觉得奇怪,为何你们这麽在意我说的所谓line群? 07/03 16:19
342F:→ gourmand: 不是说要回归什麽站方认定板主洗钱了吗?到底是谁在意? 07/03 16:20
343F:→ samallan: @cccwei 我都说了不是滑坡,请不要害我被误会 07/03 16:20
344F:→ samallan: 我今天好不容易老板不在可以活泼一点,到时收传票会被 07/03 16:21
345F:→ samallan: 老板电爆,这样不好ˊ_>ˋ 07/03 16:21
346F:推 samallan: 有line群就不是单纯学术讨论,这又不是我说的 07/03 16:24
347F:→ gourmand: 我也没这样说耶。samallan你是这样想的吗? 07/03 16:24
348F:→ gourmand: 我就单纯不想与有line群的成员进行学术讨论啊 07/03 16:24
349F:→ gourmand: 这也不行吗?我不想与各位聊合购 老婆很凶 分身帐号 07/03 16:25
350F:→ gourmand: 这些内容啊 为什麽一定要逼我加入讨论呢? 07/03 16:25
351F:→ samallan: gourmand你没说阿,只是你16:04的言论适成反证而已 07/03 16:27
352F:→ gourmand: 那是你的诠释。我并没说两者有关联。 07/03 16:30
353F:→ gourmand: 後面那句只是单纯表达我觉得law板已非单纯的学术讨论板 07/03 16:31
354F:→ gourmand: 而已。你如果要作这种诠释,那我也没办法。 07/03 16:32
355F:→ PowerPro: 对啊 看起来比较像一言堂 07/03 16:34
356F:→ Hermess: https://i.imgur.com/i0EtQkM.jpg 07/03 16:35
357F:→ v3su: 我们在谈分身是“(补充。我是gourmand。这是分身帐号不怕人 07/03 16:48
358F:→ v3su: 知。感谢)”,不行吗?又不是在讨论你是谁的分身,你对号入 07/03 16:48
359F:→ v3su: 座是要干嘛?然後开始一直讲赖群、讲版友怎样 07/03 16:48
360F:→ v3su: 自己推文承认 lemondrink 是自己分身,我们不能讨论这个吗? 07/03 16:49
361F:→ v3su: 谁规定的? 07/03 16:49
362F:→ gourmand: v3su你指的「分身」意义不明,加上这篇文的本旨是在谈论 07/03 16:52
363F:→ gourmand: 板主,所以v3su你的说法自然是让我以为你们在谈的是 07/03 16:52
364F:→ gourmand: showeig啊?没想到是在聊我,聊我什麽呢,让人很好奇 07/03 16:53
365F:→ gourmand: 请问v3su,在你们那话题丰富的line群当中,都聊了关於 07/03 16:55
366F:推 v3su: “mimily0504,我们几个正在赖聊天,分身这两个字呢”,我也 07/03 16:55
367F:→ gourmand: gourmand和lemondrink这个id的什麽事呢? 07/03 16:55
368F:→ v3su: 只打这样,结果你多大动作?看看你在那讲多少串?嘲讽几位 07/03 16:55
369F:→ v3su: 版友、一直讲版主、一直把赖群当做是针对版主 07/03 16:55
370F:→ v3su: 我对现在看到的,觉得好恶心,怎麽有办法这样,我快吐了, 07/03 16:58
371F:→ v3su: 我赶紧离线,免得我等一下晚餐没办法吃、电影没办法看 07/03 16:58
372F:→ gourmand: 你提到「我们几个正在赖聊天,分身这两个字呢」 07/03 17:00
373F:→ gourmand: 你提到了line群、又提到分身,很自然就会让人疑惑这个 07/03 17:00
374F:→ gourmand: line群的性质啊。在这样的脉络下你能怪我有所误解吗? 07/03 17:01
375F:→ gourmand: 你提到什麽合购和老婆很凶,那都是後来才补充的事情耶。 07/03 17:02
376F:→ gourmand: 现在我知道了那是个话题丰富的line群,又提到你们在line 07/03 17:03
377F:→ gourmand: 群谈的分身是在说gourmand。那我真的蛮好奇诸位聊了什麽 07/03 17:03
378F:→ SuperPenguin: 版主剽窃别人的心血赚取p币←H大是觉得搜寻判决本身 07/03 17:44
379F:→ SuperPenguin: 不需要任何专业和心力吗? 07/03 17:44
380F:→ SuperPenguin: 重点还是在於,他PO的判决,到底和讨论相不相关? 07/03 17:45
381F:→ SuperPenguin: 如果相关,只是因为他一个字一个字手Key(我是觉得有 07/03 17:46
382F:→ SuperPenguin: 点无聊啦www),如果离题洗文章,到底哪里不妥? 你要 07/03 17:46
383F:→ SuperPenguin: 说一个没有这个专业的陆人来问问题,你以为他就找得 07/03 17:48
384F:→ SuperPenguin: 到判决?如果要说P币作为奖励发文的机制,我看不出来 07/03 17:48
385F:→ SuperPenguin: 实质上有何违法性可言。 07/03 17:49
386F:推 cccwei: 我怎看不到他有说板主剽窃他人心血赚钱p币这句话 07/03 17:54
387F:→ cccwei: 利用贴判决进行洗钱行为,跟贴判决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件事吧 07/03 17:54
388F:→ cccwei: 事前没有公布奖励机制,被检举洗钱才用来当藉口? 07/03 17:55
389F:推 cccwei: 如果事先有公告奖励机制当然没问题啊,事实上呢? 07/03 17:58
390F:→ cccwei: 护航的是不是逻辑都不太好啊 07/03 18:01
391F:→ spmark: [公告] 水桶皆予撤销 <-- 无法回文推文,在这边写好了 07/03 18:08
392F:→ SuperPenguin: "版主剽窃别人的心血赚取p币。"在推文中 07/03 18:24
他应该是指利用他人着作来赚取P币吧...... 原本复制贴上只有1P是站方故意设计。
393F:→ spmark: 要桶人的时候就说以前有板规 07/03 18:27
394F:→ spmark: 现在要帮一些东西做解套,就来个既往不咎 07/03 18:27
395F:→ spmark: 法律本来就不能朔及既往了不是吗 07/03 18:28
396F:→ Hermess: p币的奖励性质是稿费。引用新闻跟判决本身站规是允许的。 07/03 18:54
397F:→ Hermess: 复制贴上就是1p。用特殊方法复制就是洗钱。如果我把畅销 07/03 18:54
398F:→ Hermess: 书买回来自己照本打一遍就可以卖钱吗?这也是他被判洗钱 07/03 18:54
399F:→ Hermess: 的原因。 07/03 18:54
400F:→ Hermess: 你要引用判决为版友解惑很好。完全没人反对。但是你以解 07/03 18:58
401F:→ Hermess: 惑为名用特殊方法复制判决获取p币。就是洗钱。 07/03 18:58
402F:→ Hermess: p币的重要性每个人看重程度不同。我上站近五年没用过1p。 07/03 19:01
403F:→ Hermess: 却也有人为了p币铤而走险被纠察队跟帐号部惩处。但无论如 07/03 19:01
404F:→ Hermess: 何。来到ptt讨论站。就遵守站规。套句版主很爱说的。不 07/03 19:01
405F:→ Hermess: 遵守规范那我想你不适合来Law版。或许无视站规的版主也 07/03 19:01
406F:→ Hermess: 不适合上站。 07/03 19:01
※ 编辑: k701 (114.26.65.216 台湾), 07/04/2019 19:50:27
407F:→ JustSad: 关键一枪! 07/2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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